1、短信营销服务协议甲方:甲方公司全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个人姓名或者公司全称地址:乙方个人住址或者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如适用):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运营短信营销服务,提供短信推广、广告传媒等相关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提供的短信营销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向乙方提供短信营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发送、营销策划、目标用户分析等。1.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及时提供短信营销服务。1.3 甲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确保内容的真实、合法、合规,不得传递虚假信息或违反法律
2、、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二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2.1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甲方提供的短信营销服务。2.2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并保证其支付的款项来源合法。2.3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服务进行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3.1 甲方应按照约定提供短信营销服务,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稳定性。3.2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营销信息和个人隐私,未经乙方授权不得泄露、提供给第三方。3.3 甲方应负责对短信营销活动进行监管,确保不会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在接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予以整改,如逾期未改正,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损失和维权费用。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需要续签。7.2 任何一方均可在提前 提前通知期限 的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本协议。7.3 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履行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处理好已经产生的事项和权益。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