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外广告合作协议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鉴于甲方为广告代理商,乙方为户外广告空间提供商,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将向乙方租用指定的户外广告位置,用于展示甲方的广告内容。1.2 乙方同意将所提供的户外广告位置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给甲方使用。第二条 广告内容2.1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广告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涉及遗传、暴力、色情、赌博等违法、违背公序良俗
2、的内容。2.2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如发现违法、违规内容,乙方有权拒绝展示该广告,甲方无权要求任何赔偿或退款。第三条 费用支付3.1 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广告展示费用。3.2 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发票,并在展示期结束后及时提供广告展示服务结算明细。第四条 知识产权4.1 广告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复制、修改或使用该广告内容进行其他商业活动。4.2 乙方在展示期间内所拍摄的广告照片、视频等素材,归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使用,除非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
3、的一切经济损失。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双方将互相免除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合作中出现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6.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七条 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7.2 本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协商续签或终止本协议。第八条 其他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通过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8.2 本协议采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