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互联互通协议
协议签署参与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拟与乙方建立网络互联互通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的与范围
1.1 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甲方和乙方在网络互联互通过程中,合法、安全、有序地开展各项活动。
1.2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和乙方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行为。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与乙方均应确保自身的网络使用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有害信息传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治、色情、暴力等。
2.2 甲方与乙方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
2、不得侵犯对方的信息安全和网络资源。
2.3 甲方与乙方应妥善保管自身的账号密码信息,未经授权不得将其泄露或提供给他人使用。
2.4 甲方与乙方应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并对其意思表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 甲方与乙方应确保网络互联互通过程中的数据传输安全,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篡改、破坏等安全问题的发生。
第三条 争议解决
3.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2 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4.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
3、之日起生效,除非发生特殊情况,否则持续有效。
4.3 本协议可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提前终止:
(a) 经双方协商一致;
(b)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c) 双方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 双方一方涉嫌违法行为。
第五条 其他规定
5.1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对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均不影响。
5.2 本协议的附件与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