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营服务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署生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和条件,具体如下: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本协议适用于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所有参与方,并将约束其在运营服务方面的行为。2. 意思表示真实。各方承诺在本协议中所做的任何陈述、声明或承诺均属真实和准确,且具有相应法律效力。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各方同意在运营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适用的法律及相关法规,不得违反任何强制性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行为准则、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4. 不违背公序良俗。各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任何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等方面引起争
2、议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色情、恶意诽谤、侵犯他人隐私权、传播虚假信息等。5. 主题不涉及政治。本协议主要围绕运营服务展开,不涉及任何与政治相关的内容,无论在协议的正文还是附件中,都不得包含任何政治观点、政治争议等。6. 知识产权保护。各方同意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并承诺在运营服务过程中不利用他人知识产权从事侵权行为。7. 免责条款。各方明确了解和同意,在运营服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故障、不可抗力、第三方行为等,对于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各方不会向其他参与方追究责任。8.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本协议签署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9. 协议解除和修改。本协议可根据各方协商的内容和条件进行解除或修改,需经各方书面同意。10. 法律适用和管辖。本协议受适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约束,并以本协议签署地的法院为管辖机构。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人及签署日期)甲方:(行为人姓名/名称)乙方:(行为人姓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