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许可协议
《产品许可协议》协议要求
第一条 行为人资格要求
1. 所有参与本协议的行为人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在签署本协议前,行为人应通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证明其身份真实性。
第二条 公序良俗要求
1. 本协议的内容、表达方式和行为人的行为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2. 行为人不得在协议中出现任何散播谩骂、恶意攻击、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的言辞或内容。
第三条 法律法规遵守要求
1. 本协议所规定的一切行为、权益和义务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国际公认的商业道德标准。
2. 行为人在协议中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清晰且完整。
第四条 主题内容
1.
2、 本协议的主题为“产品许可协议”,涉及相关产品的许可授权事宜。
2. 协议正文所涵盖的内容只限于产品的授权范围、双方的权益义务、费用支付方式等与产品许可相关的事宜。
第五条 政治敏感信息禁止
1. 本协议的正文及其附件不得包含任何与政治相关的信息,如政治宣传、政治偏见等。
2. 行为人在协议中不得散布政治宣传信息,或以政治观点对他人进行诋毁、攻击和辱骂。
第六条 保密性要求
1. 行为人需对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 行为人在协议中不得泄露、传播或以任何形式使用对方的商业机密信息。
第七条 协议的效力
1.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如发生本协议无法解决的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署人:
甲方(行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行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注意:本协议为示范性协议,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请在正式使用前征得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