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总则术语术语雷电防护分区雷电防护分区雷电防护等级划分和雷击风险评估雷电防护等级划分和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设计防雷设计防雷施工防雷施工检测与验收检测与验收维护与管理维护与管理1 总则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造成的危害,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O.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本规范不适用于爆炸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本规范不适用于爆炸和火灾和火灾危险
2、场所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危险场所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1.O.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的原则。1.O.4 在进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在进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特点,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协调电子信息系统的特点,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协调统一统一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经济合理。综合防雷系统综合防雷系统1.O.5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采用外部
3、防雷和内部防雷措施进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采用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措施进行综合防护。行综合防护。1.O.6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和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雷击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和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雷击事事故受损故受损程度以及系统设备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程度以及系统设备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1.O.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总则总则2.0.19 标称放
4、电电流标称放电电流(I n)流过浪涌保护器,具有流过浪涌保护器,具有8/20s 波形的电流峰值,用于浪涌波形的电流峰值,用于浪涌保护器保护器的的 类试验类试验以及以及类、类、类试验的预处理试验。类试验的预处理试验。2.0.20 最大放电电流最大放电电流(lmax)流过浪涌保护器,具有流过浪涌保护器,具有8/20s 波形的电流峰值,其值波形的电流峰值,其值按按类动作负载试验的程序确定。类动作负载试验的程序确定。lmax大于大于In。2.0.21 冲击电流冲击电流(limp)由电流峰值由电流峰值lpeak、电荷量、电荷量Q 和比能量和比能量W/R 兰个参数定义的兰个参数定义的电流,用于浪涌保护器的
5、电流,用于浪涌保护器的I 类试验,典型波形为类试验,典型波形为10/350。2.0.22 最大持续工作电压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c)可连续施加在浪涌保护器上的最大交流电压有效值或直流可连续施加在浪涌保护器上的最大交流电压有效值或直流电压。电压。2 术语术语术语从术语从21条增加至条增加至37条,新增部分主要是条,新增部分主要是SPD的性能指标的性能指标和试验参数和试验参数2.O.23 残压残压(Ures)放电电流流过浪涌保护器时,在其端子间的电压峰值。放电电流流过浪涌保护器时,在其端子间的电压峰值。2.O.24 限制电压限制电压施加规定波形和幅值的冲击时,在浪涌保护器接线端子间测施加规定波形和幅
6、值的冲击时,在浪涌保护器接线端子间测得的最大电压峰值。得的最大电压峰值。2.O.25 电压保护水平电压保护水平(U p)表征浪涌保护器限制接线端子间电压的性能参数,该值应大表征浪涌保护器限制接线端子间电压的性能参数,该值应大于限制电压的最高值。于限制电压的最高值。2.O.26 有效保护水平有效保护水平(Up/f)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的感应电压降与浪涌保护器电压保护水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的感应电压降与浪涌保护器电压保护水平平Up 之和。之和。2 术语术语术语从术语从21条增加至条增加至37条,新增部分主要是条,新增部分主要是SPD的性能指标的性能指标和试验参数和试验参数2.O.27 1.2/50 冲
7、击电压冲击电压视在波前时间为视在波前时间为1.2s,半峰值时间为,半峰值时间为50s 的冲击电压。的冲击电压。2.0.28 8/20s 冲击电流冲击电流视在波前时间为视在波前时间为8s,半峰值时间为,半峰值时间为20s 的冲击电流。的冲击电流。2.O.29 复合波复合波复合波由冲击发生器产生,开路时输出复合波由冲击发生器产生,开路时输出1.2/50s 冲击电压,冲击电压,短路时输出短路时输出8/20s 冲击电流。提供给浪涌保护器的电压、冲击电流。提供给浪涌保护器的电压、电流电流幅幅值及其波形由冲击发生器和受冲击作用的浪涌保护器的阻抗值及其波形由冲击发生器和受冲击作用的浪涌保护器的阻抗而定。开路
8、电压峰值和短路电流峰值之比为而定。开路电压峰值和短路电流峰值之比为2,该比值定义该比值定义为虚拟输出阻抗为虚拟输出阻抗Zf 。短路电流用符号短路电流用符号Isc 表示,开路电压用表示,开路电压用符号符号Uoc 表示。表示。2 术语术语术语从术语从21条增加至条增加至37条,新增部分主要是条,新增部分主要是SPD的性能指标的性能指标和试验参数和试验参数2.O.30 类试验类试验按本规范第按本规范第2.0.19 条定义的标称放电电流条定义的标称放电电流In,第,第2.0.27 条条定义的定义的1.2/50s 冲击电压和第冲击电压和第2.0.21 条定义的冲击电流条定义的冲击电流Iimp进行进行的试
9、验。的试验。I类试验也可用类试验也可用T1 外加方框表示。外加方框表示。2.O.31 类试验类试验按本规范第按本规范第2.0.19 条定义的标称放电电流条定义的标称放电电流In ,第,第2.0.27 条条定义的定义的1.2/50s 冲击电压和第冲击电压和第2.0.20 条定义的最大放电电流条定义的最大放电电流Irnax进行的试验进行的试验。类类试验也可用试验也可用T2 外加方框表示。外加方框表示。2.0.32 类试验类试验按本规范第按本规范第2.0.29 条定义的复合波进行的试验。条定义的复合波进行的试验。E 类试验类试验也可用也可用T3 外加方框表示。外加方框表示。2 术语术语术语从术语从2
10、1条增加至条增加至37条,新增部分主要是条,新增部分主要是SPD的性能指标的性能指标和试验参数和试验参数2.0.33 插入损耗插入损耗传输系统中插入一个浪涌保护器所引起的损耗,其值等于浪传输系统中插入一个浪涌保护器所引起的损耗,其值等于浪涌保护器插入前后的功率比。插入损耗常用分贝涌保护器插入前后的功率比。插入损耗常用分贝(dB)来表示。来表示。2.0.34 劣化劣化由于浪涌、使用或不利环境的影响造成浪涌保护器原始性能由于浪涌、使用或不利环境的影响造成浪涌保护器原始性能参数的变化。参数的变化。2.O.35 热熔焊热熔焊利用放热化学反应时快速产生超高热量,使两导体熔化成一利用放热化学反应时快速产生
11、超高热量,使两导体熔化成一体的连接方法。体的连接方法。2.0.36 雷击损害风险雷击损害风险(R)雷击导致的年平均可能损失雷击导致的年平均可能损失(人和物人和物)与受保护对象的总与受保护对象的总价值价值(人人和物和物)之比。之比。2 术语术语术语从术语从21条增加至条增加至37条,新增部分主要是条,新增部分主要是SPD的性能指标的性能指标和试验参数和试验参数3 雷电防护分区雷电防护分区3.1 地区雷暴日等级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划分3.2 雷电防护区划分雷电防护区划分3 雷电防护分区雷电防护分区3.1 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3.1.1 地区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地区雷暴
12、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3.1.2 地区雷暴日数应以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地区雷暴日数应以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为准。为准。3.1.3 按年平均雷暴日数,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按年平均雷暴日数,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区、中雷区、多雷区、强雷区:区、中雷区、多雷区、强雷区:1 少雷区:少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在年平均雷暴日在25d 及以下的地区及以下的地区;2004版本为版本为 少雷区:少雷区:20d2 中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中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25d,不超过,不超过40d 的地区的地区;2004版本版本 多雷区多雷区20d雷暴雷暴日日数数40d3 多雷区:多雷区:
13、年平均雷暴日大于年平均雷暴日大于40d,不超过,不超过90d 的地区的地区 2004版本版本 高雷区高雷区40d雷暴日数雷暴日数60d4 强雷区:强雷区:年平均雷暴日超过年平均雷暴日超过90d 的地区的地区 2004版本版本 强强雷区:雷区:60d3 雷电防护分区雷电防护分区3.2 雷电防护区划分雷电防护区划分3.2.1 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应按本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应按本规范第规范第3.2.2 条的规定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条的规定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3.2.2 雷电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雷电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LPZ0A 直击雷非防护区直击雷非防护
14、区 LPZ0B 直击雷防护区直击雷防护区 LPZ1 第一防护区第一防护区 LPZ2 n后续防护区后续防护区3.2.3 保护对象应置于电磁特性与该对象耐受能力相兼容保护对象应置于电磁特性与该对象耐受能力相兼容的雷电防护区内。的雷电防护区内。3 雷电防护分区雷电防护分区建筑物外部和内部雷建筑物外部和内部雷电防防护区划分区划分4 雷电雷电防护等级防护等级划分划分和和雷击风险评估雷击风险评估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4.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本规范第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本规范第4.2 节、第节、第4.3 节节或第或第4.4 节规定的方法进行雷击风险评估。节规定的方法进行雷击风险评估。4.1.2
15、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本规范第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本规范第4.2 节防雷装置节防雷装置的的拦截效率拦截效率或本规范第或本规范第4.3 节节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使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价值用性质和价值确定雷电防护等级。确定雷电防护等级。4.1.3 对于重要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分别采用本规对于重要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分别采用本规范第范第4.2 节和节和4.3 节规定的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按其中较高节规定的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按其中较高防护等级确定防护等级确定。4.1.4 重点工程或用户提出要求时,可按本规范第重点工程或用户提出要求时,可按本规范第4.4 节雷节雷电防护风险管理方
16、法确定雷电防护措施电防护风险管理方法确定雷电防护措施。4 雷电雷电防护等级防护等级划分划分和和雷击风险评估雷击风险评估4.2 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确定雷电防护等级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确定雷电防护等级4.2.1 建筑物建筑物及入户及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 值可按下式值可按下式确定确定:N=N1+N2(4.2.1)式中式中:N1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次次/a),按本规范附录,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计算的规定计算;N2一一一一建筑物入户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次次/a),按,按本规范附录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计算。的规定计算。4.2.2
1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因直接雷击和雷电电磁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因直接雷击和雷电电磁脉冲可能造成损坏,可接受的年平均最大雷击次数冲可能造成损坏,可接受的年平均最大雷击次数Nc 可按可按下式计算下式计算:Nc=5.8 X lO-1/C (4.2.2)4 雷电雷电防护等级防护等级划分划分和和雷击风险评估雷击风险评估4.2.3 确定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是否需要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确定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是否需要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时,应将时,应将N 和和Nc 进行比较进行比较:1 当当N 小于或等于小于或等于N c 时,可不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时,可不安装雷电防护装置;2 当当N 大于大于N c 时,应安装雷电防护装
18、置。时,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4.2.4 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时,可按下式计算防雷装置拦截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时,可按下式计算防雷装置拦截效率效率E:E=l-N/N c(4.2.4)4.2.5 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拦截效率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拦截效率E 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当E 大于大于o.98 时,定为时,定为A 级级;2 当当E 大于大于0.90小于小于或或等于等于0.98 时,定为时,定为B 级级;3 当当E 大于大于0.80 小于或小于或等于等于0.90 时,定为时,定为C 级级;4 当当E 小于或等于小于或等于0.80 时,定为时
19、,定为D 级。级。4 雷电雷电防护等级防护等级划分划分和和雷击风险评估雷击风险评估4.3按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价值确定雷电防按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价值确定雷电防护等级护等级4.3.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和价值,按表价值,按表4.3.1 选择确定雷电防护等级。选择确定雷电防护等级。表表4.3.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4 新增的雷击新增的雷击风险评估风险评估4.4 按风险管理要求进行雷击风险评估按风险管理要求进行雷击风险评估4.4.1 因雷击导致建筑物的各种损失对应的
20、风险分量因雷击导致建筑物的各种损失对应的风险分量Rx 可可按下式估算按下式估算:Rx=Nx X Px X Lx式中式中:Nx 年平均雷击危险事件次数年平均雷击危险事件次数;Px一一每次雷击损害概率一一每次雷击损害概率;Lx 每次雷击损失率。每次雷击损失率。4.4.2 建筑物的雷击损害风险建筑物的雷击损害风险R 可按下式估算可按下式估算:R=Rx(式中式中:Rx 建筑物的雷击损害风险涉及的风险分量建筑物的雷击损害风险涉及的风险分量RARz,按本规范附录按本规范附录B 表表B.2.6 的规定确定。的规定确定。4.4.3 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应计算建筑物雷击损害风险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应计算建筑物雷
21、击损害风险R并与风险容许值比较。当所有风险均小于或等于风险容许并与风险容许值比较。当所有风险均小于或等于风险容许值,可不增加防雷措施值,可不增加防雷措施;当某风险大于风险容许值,应增加当某风险大于风险容许值,应增加防雷措施减小该风险,使其小于或等于风险容许值,并宜防雷措施减小该风险,使其小于或等于风险容许值,并宜评估雷电防护措施的经济合理性。详细评估和计算方法应评估雷电防护措施的经济合理性。详细评估和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符合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的规定。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5.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并采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取相
22、应的防护措施。5.1.2 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与与接地保护措施接地保护措施。5.1.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根据需要保护的设备数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根据需要保护的设备数量、类型、重要性、耐冲击电压额定值及所要求的电量、类型、重要性、耐冲击电压额定值及所要求的电磁场环境等情况选择下列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措施磁场环境等情况选择下列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措施:1 等电位连接和接地等电位连接和接地;2 电磁屏蔽电磁屏蔽;3 合理布线合理布线;4 能量配合的浪涌保护器防护。能量配合的浪涌保护器防护。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与与接地保护
23、措施接地保护措施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措施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措施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1.4 新建工程的防雷设计应收集的相关资料新建工程的防雷设计应收集的相关资料:5.1.5 扩、改建工程除收集的相关资料扩、改建工程除收集的相关资料: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5.2.1 机房内电子信息设备应作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机房内电子信息设备应作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的结构形式应采用的结构形式应采用S 型、型、M 型或它们的组合。电气和电子型或它们的组合。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金属管、槽、
24、屏蔽线缆金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金属管、槽、屏蔽线缆金属外层、电子设备防静电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功能性接属外层、电子设备防静电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功能性接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端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端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S 型结构的型结构的接地基准点或接地基准点或M型结构的网格连接。机房等电位连接网络型结构的网格连接。机房等电位连接网络应与共用接地系统连接。应与共用接地系统连接。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电子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网络的基本方法电子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网络的基本方法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电子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网络的基本方法电子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网络的基本方法5 防雷设计防
25、雷设计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电子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网络的基本方法电子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网络的基本方法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2.2 在在LPZ0A 或或LPZ0B区与区与LPZ1 区交界处应设置总等区交界处应设置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电位接地端子板,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不应少于两处;每层楼宜设置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每层楼宜设置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电子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各类等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各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之间的连接导体宜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电位接地端子板之间的连接导体宜采用多
26、股铜芯导线或铜带。连接导体最小带。连接导体最小截面积截面积应符合表应符合表5.2.2-1 的的规定规定。各类。各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宜采用铜带,其导体最小截面积应符合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宜采用铜带,其导体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表5.2.2-2 的规定。的规定。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5.2.3 等电位连接网络应利用建
27、筑物内部或其上的金属部等电位连接网络应利用建筑物内部或其上的金属部件多重互连,组成网格状低阻抗等电位连接网络,并与件多重互连,组成网格状低阻抗等电位连接网络,并与接地装置构成一个接地装置构成一个接地系统。接地系统。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的等电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的等电位连接网络可直接利用机房内墙结构柱主钢筋引出的预位连接网络可直接利用机房内墙结构柱主钢筋引出的预留接地端子接地。留接地端子接地。5.2.4 某些特殊重要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设专用垂直某些特殊重要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设专用垂直接地干线。垂直接地干线由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引出,接地干线。垂直接地干线由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引出,同时与建筑物各层钢
28、筋或均压带连通。各楼层设置的接同时与建筑物各层钢筋或均压带连通。各楼层设置的接地端子板应与垂直接地干线连接。垂直接地干线宜在竖地端子板应与垂直接地干线连接。垂直接地干线宜在竖井内敷设,通过连接导体井内敷设,通过连接导体引引入入设备设备机房与机房局部等电机房与机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音、视频等专用设备工艺接地干线位接地端子板连接。音、视频等专用设备工艺接地干线应通过专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独立引至设备机房。应通过专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独立引至设备机房。建筑物等电位连接及共用接地系统示意图建筑物等电位连接及共用接地系统示意图建筑物等电位连接及共用接地系统示意图建筑物等电位连接及共用接地系统示意图5
29、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5.2.5 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5.2.6 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5.2.7 机房设备接地线不应从接闪带、铁塔、防雷引下线机房设备接
30、地线不应从接闪带、铁塔、防雷引下线直接引入。直接引入。5.2.8 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线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线(含金属管、电力线、信号含金属管、电力线、信号线线)应应在入口处在入口处就近连接到等电位连接端子板上。在就近连接到等电位连接端子板上。在LPZl 入口处入口处应分别设置适配的电源和信号浪涌保护器,使电应分别设置适配的电源和信号浪涌保护器,使电子信息系统的带电导体实现等电位连接。子信息系统的带电导体实现等电位连接。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金属金属管线的等管线的等电位电位连接方式连接方式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5.2.9 电子信息系统涉及
31、多个相邻建筑物时,宜采用两电子信息系统涉及多个相邻建筑物时,宜采用两根水平接地体将各建筑物的接地装置相互连通根水平接地体将各建筑物的接地装置相互连通。5.2.10 新建建筑物的电子信息系统在设计、施工时,宜新建建筑物的电子信息系统在设计、施工时,宜在各楼层、机房内墙结构柱主钢筋处引出和预留等电位在各楼层、机房内墙结构柱主钢筋处引出和预留等电位接地端子接地端子。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3 屏蔽及布线屏蔽及布线5.3.1 为减小雷电电磁脉冲在电子信息系统内产生的浪涌为减小雷电电磁脉冲在电子信息系统内产生的浪涌,宜采用建筑物屏蔽、机房屏蔽、设备屏蔽、线缆屏蔽,宜采用建筑物屏蔽、机房屏蔽、设备屏蔽、线
32、缆屏蔽和线缆合理布设措施,这些措施应综合使用。和线缆合理布设措施,这些措施应综合使用。5.3.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物的屏蔽宜利用建筑物的金属框架、混凝土中的钢筋、建筑物的屏蔽宜利用建筑物的金属框架、混凝土中的钢筋、金属墙面、金属屋顶等自然金属部件与防雷装置连接构成格金属墙面、金属屋顶等自然金属部件与防雷装置连接构成格栅型大空间屏蔽栅型大空间屏蔽;2 当建筑物自然金属部件构成的大空间屏蔽不能满足机房内当建筑物自然金属部件构成的大空间屏蔽不能满足机房内电子信息系统电磁环境要求时,应增加机房屏蔽措施电子信息系统电磁环境要求时,
33、应增加机房屏蔽措施;3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低层中心部位,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低层中心部位,其设备应配置在其设备应配置在LPZl 区之后的后续防雷区内,并与相应的雷区之后的后续防雷区内,并与相应的雷电防护区屏蔽体及结构柱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电防护区屏蔽体及结构柱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图图5.3.2)。4 屏蔽效果及安全距离可按本规范附录屏蔽效果及安全距离可按本规范附录D 规定的计算方法确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定。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3 屏蔽及布线屏蔽及布线5.3.3 线缆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线缆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电子信息系统连接的金属信号线缆采用屏蔽电缆与电
34、子信息系统连接的金属信号线缆采用屏蔽电缆时,应在屏蔽层两端并宜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时,应在屏蔽层两端并宜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当系统要求单端接地时,宜采用电位连接并接地。当系统要求单端接地时,宜采用两层屏蔽或穿钢管敷设,外层屏蔽或钢管按前述要两层屏蔽或穿钢管敷设,外层屏蔽或钢管按前述要求处理;求处理;2当户外采用非屏蔽电缆时,从人孔井或手孔井到机当户外采用非屏蔽电缆时,从人孔井或手孔井到机房的引入线应穿钢管埋地引入,埋地长度房的引入线应穿钢管埋地引入,埋地长度l 可按公式可按公式(5.3.3)计算,但不宜小于)计算,但不宜小于15m;电缆屏蔽槽或金;电缆屏蔽槽或金属管道应在入
35、户处进行等电位连接;属管道应在入户处进行等电位连接;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3 屏蔽及布线屏蔽及布线5.3.3 线缆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线缆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3 当相邻建筑物的电子信息系统之间采用电缆互联时,当相邻建筑物的电子信息系统之间采用电缆互联时,宜采用屏蔽电缆,非屏蔽电缆应敷设在金属电缆管道内宜采用屏蔽电缆,非屏蔽电缆应敷设在金属电缆管道内;屏蔽电缆屏蔽层两端或金属管道两端应分别连接到独立屏蔽电缆屏蔽层两端或金属管道两端应分别连接到独立建筑物各自的等电位连接带上。采用屏蔽电缆互联时,建筑物各自的等电位连接带上。采用屏蔽电缆互联时,电缆屏蔽层应能承载可预见的雷电流电缆屏蔽层应能承载可预
36、见的雷电流;4 光缆的所有金属接头、金属护层、金属挡潮层、金属光缆的所有金属接头、金属护层、金属挡潮层、金属加强芯等,应在进入建筑物处直接接地。加强芯等,应在进入建筑物处直接接地。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3 屏蔽及布线屏蔽及布线5.3.4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宜敷设在金属线槽或金属管道内。电子信息系统线缆宜敷设在金属线槽或金属管道内。电子电子信息系统线路宜靠近等电位连接网络的金属部件敷信息系统线路宜靠近等电位连接网络的金属部件敷设,不宜设,不宜贴近贴近雷电防护区的屏蔽层雷电防护区的屏蔽层;2 布置电子信息系统线缆路由走向时,应尽量减小由线布置电子信
37、息系统线缆路由走向时,应尽量减小由线缆自身形成的电磁感应环路面积缆自身形成的电磁感应环路面积(图图5.3.4)。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3 屏蔽及布线屏蔽及布线5.3.4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3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规定间距规定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3 屏蔽及布线屏蔽及布线5.3.4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3 电子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缆电力线缆的间距规定信息系统信号线缆电力线缆的间距规定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5.4 浪涌保护器的选择浪涌保护器的选择5.4.1 室外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室外
38、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架空线路。架空线路。5.4.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由TN交流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从配电系统供电时,从建筑物内建筑物内总配电柜总配电柜(箱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必须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必须采用采用TN-S 系统系统的接地形式的接地形式。5.4.3 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选择规定5.4.4 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5.4.5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
39、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1 配电系统中设备的耐冲击电压额定值配电系统中设备的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w 规定选用规定选用2 浪涌保护器的最大持续工作电压浪涌保护器的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c的规定值的规定值3 进入建筑物的交流供电线路,在线路的总配电箱等进入建筑物的交流供电线路,在线路的总配电箱等LPZOA 或或LPZOB 与与LPZ1 区交界处,应区交界处,应设置设置类类试验试验的浪涌的浪涌保护器或保护器或类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在配电线路分在配电线路分配电配电箱、电子设备机房配电箱等后续防护箱、电子设备机房配电箱等后续防护区交界处,可区交界处,可设置设置类
40、或类或类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后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后级保护级保护;特殊重要的电子信息特殊重要的电子信息设备电源设备电源端口可端口可安装安装类或类或类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精细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精细保护。保护。使用直流电源的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适配的直流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线路浪涌保护器。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1 配电系统中设备的耐冲击电压额定值配电系统中设备的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w 规定选用规定选用2 浪
41、涌保护器的最大持续工作电压浪涌保护器的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c的规定值的规定值3 进入建筑物的交流供电线路,在线路的总配电箱等进入建筑物的交流供电线路,在线路的总配电箱等LPZOA 或或LPZOB 与与LPZ1 区交界处,应区交界处,应设置设置类类试验试验的浪涌的浪涌保护器或保护器或类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在配电线路分在配电线路分配电配电箱、电子设备机房配电箱等后续防护箱、电子设备机房配电箱等后续防护区交界处,可区交界处,可设置设置类或类或类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后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后级保护级保护;特殊重要的电子信息特殊重要的电子信息设备电源设备电源端口
42、可端口可安装安装类或类或类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精细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精细保护。保护。使用直流电源的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适配的直流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线路浪涌保护器。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4 浪涌保护器设置级数应综合考虑保护距离、浪涌浪涌保护器设置级数应综合考虑保护距离、浪涌保护器保护器连接连接导线长度、被保护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导线长度、被保护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w 等因素。等因素。各级浪各级浪涌保护
43、器应能承受在安装点上预计的放电电流,涌保护器应能承受在安装点上预计的放电电流,其有效其有效保护水平保护水平Up/f应小于相应类别设备的应小于相应类别设备的Uw。5 LPZO 和和LPZ1 界面处每条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的界面处每条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的冲冲击电流击电流Iimp,采用当,采用当采用非屏蔽线缆时按公式采用非屏蔽线缆时按公式(5.4.3-1)估算确定估算确定;当采用当采用屏蔽线缆时按公式屏蔽线缆时按公式(5.4.3-2)估算确定估算确定;当当无法计算无法计算确定时确定时应应取取Iimp大于大于或等于或等于12.5kA。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
44、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6 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线路长度小于长度小于10m、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小于5m时时,在两级浪涌保护器之间应加,在两级浪涌保护器之间应加装装退藕退藕装置装置。当。当浪涌保护器具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浪涌浪涌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和劣化显示功能和劣化显示功能。7 按本规范第按本规范
45、第4.2 节或节或4.3 节确定雷电防护等级时,用于节确定雷电防护等级时,用于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的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参数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的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参数推荐值推荐值宜符合宜符合表表5.4.3-3 规定。规定。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根据雷电防护等级确定冲击电流根据雷电防护等级确定冲击电流和标称和标称放电电流放电电流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8 电源线路浪
46、涌保护器在各个位置安装时,浪涌保护器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在各个位置安装时,浪涌保护器的连的连接接导线应短直,其总长度不宜大于导线应短直,其总长度不宜大于O.5m。有效保护水平。有效保护水平Up/f应应小于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小于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w(图图5.4.3-2)。9 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与被保护设备间的线路长度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与被保护设备间的线路长度大于大于10m 且有效保护水平大于且有效保护水平大于Uw/2 时,应按公式时,应按公式(5.4.3-3)和公式和公式(5.4.3-4)估算振荡保护距离估算振荡保护距离Lpo;当建筑物位于多雷区当建筑物位于多雷区或强雷区且没
47、有线路屏蔽措施时,应按公式或强雷区且没有线路屏蔽措施时,应按公式(5.4.3-5)和公式和公式(5.4.3-6)估算感应保护距离估算感应保护距离Lpi。Lpo=(Uw-UP/f)/k(m)(5.4.3-3)k=25(V/m)(5.4.3-4)L pj=(Uw-Up/f)lk(m)h=30000 X Ks1 X K s2 X K s3(V/m)Uw一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p/f一一有效保护水平,即连接导线的感应电压降与浪涌保护器的Up 之和;Ks1,Ks2,Ks3一-本规范附录B 第B.5.14 条中给出的因子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
48、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10 入户入户处第一级电源浪涌保护器与被保护设备间的处第一级电源浪涌保护器与被保护设备间的线路线路长度长度大于大于Lpo或或Lpi值时,应在配电线路的分配电箱处或值时,应在配电线路的分配电箱处或在被在被保护保护设备处增设浪涌保护器。当分配电箱处电源浪设备处增设浪涌保护器。当分配电箱处电源浪涌保护器与涌保护器与被保护被保护设备间的线路长度大于设备间的线路长度大于Lpo或或Lpi值值时,时,应在被保护设备应在被保护设备处增设处增设浪涌保护器。被保护的电子信息浪涌保护器。被保护的电子信息设备处增设浪涌设备处增设浪涌保护器时保护器时,Up 应小于设备
49、耐冲击电压应小于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额定值Uw,宜宜留有留有20%裕量裕量。在。在一条线路上设置多级浪一条线路上设置多级浪涌保护器时应考虑他们之间的涌保护器时应考虑他们之间的能量协调配合。能量协调配合。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信号线路信号线路浪浪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涌保护器的选择规定1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应根据线路的工作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应根据线路的工作频率频率、传输速率、传输带宽、工作电压、接口形式和特、传输速率、传输带宽、工作电压、接口形式和特性阻抗等性阻抗等参数参数,选择插入损耗小、分布电容小、并与纵,选择插入损耗小、分布电容小、并与纵向平衡、近端串扰向平衡、近端串扰指
50、标指标适配的浪涌保护器。适配的浪涌保护器。Uc 应大于应大于线路上的最大工作电压线路上的最大工作电压1.2 倍倍,Up 应低于被保护设备应低于被保护设备的耐冲击电压额定值的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w。2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宜设置在雷电防护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宜设置在雷电防护区界面区界面处处(图图5.4.4)。根据雷电过电压、过电流幅值和设。根据雷电过电压、过电流幅值和设备备端口耐端口耐冲击电压额定值,可设单级浪涌保护器,也可冲击电压额定值,可设单级浪涌保护器,也可设能量配合的设能量配合的多级浪涌保护器。多级浪涌保护器。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信号信号线路浪涌保路浪涌保护器的器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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