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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培训资料.ppt

1、人民防空工程培训资料一一 、人人 民民 防防 空空 工工 程程 概概 论论二二 、人人 民民 防防 空空 工工 程程 及及 验验 收收 规规 范范 GB50134 2004 年年 8 月月 1 日日 实实 施施 ,原原 人人 防防 工工 程程 施施 工工 及及 验验 收收 规规 范范 GBJ13490 同同 时时 废废 止止。三三 、福福 建建 省省 防防 空空 地地 下下 室室 施施 工工 若若 干干 技技 术术 要要 求求(试试 行行 )的的 通通 知知四四 、防防 空空 地地 下下 室室 防防 护护 专专 项项 工工 程程 验验 收收 报报 告告(分分 部部 、分分 项项 划划 分分 表

2、表 格格)授课人:赵兴才授课人:赵兴才授课人:赵兴才 一、人 民 防 空 工 程 概 论 1 、由 于 种 种 原 因 有 关 人民 防 空 工 程 设 计 和 管 理 方 面的 专 业 图 书 资 料 很 少 ,全 国唯 一 培 训 人 防 工 程 专 业 人 才的 是 解 放 军 理 工 大 学 工程 兵 学 院 。根 据 学 院 自 身 的优 势 及 近 年 来 我 国 人 防 科 研成 果 及 相 关 文 献 资 料 。根 据他 们 长 期 从 事 人 防 工 程 教学 ,设 计 及 工 程 实 践 所 积 累的 经 验 和 成 果 ,从 人 民 防 空 的 概 论 中 的 建 筑 、

3、结 构 、通 风 空 调 、给 水 、排 水 、电 气 、智 能 系 统 以 及 电 磁 脉 冲 防 护 等 八 个 方 面 ,全 面 系 统 的论 述 了 人 防 工 程 的 基 本 概 念 、设计 原 理 、设 计 方 法 和 设 计 要 求 。这 本 书 是 我 国 第 一 套 有 关 人 民 防空 工 程 设 计 方 面 的 专 业 丛 书 ,也是 一 本 不 可 或 缺 少 的 实 用 工 具 书。推 荐 大 家 能 抽 出 时 间 去 学 习 学 习。2、防、防 空空 地地 下室下室 名名 词词 解解 释释 平 时 和 平 时 期 的 简 称战 时 战 争 时 期 的 简 称临 战

4、 时 临 战 时 期 的 简 称 人 防 工 程 是 战 时 掩 蔽 人 员 、物 资 等 ,保 护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具 有 预 定 防 护 功 能 的 建 筑 物 。防 空 地 下 室 为 保 障 人 民 防 空 指 挥 、通 信 、掩 蔽 等 需 要 具 有 预 定 战 时 防 空 功 能 的 地 下 室 。在 房 屋 中 室 内 地 平 面 低 于 室 外 地 平 面 的 高度 超 过 该 房 屋 净 高 1/2 的 为 地 下 室。指 挥 工 程 保 障 人 防 指 挥 机关 战 时 工 作 的 人 防 工 程(包 括 防 空地 下 室 )密 闭 隔 墙 主 要 用 于

5、 阻 止 毒气(剂)通 过 的 隔 墙 。医 疗 救 护 工 程 战 时 对 伤 员独 立 进 行 早 期 救 治 工 作 的 人 防 工 程(包 括 防 空 地 下 室)防 空 专 业 队 工 程 保 障 防 空 专 业 队 掩 蔽 和 执 行 某 些 勤 务 的 人 防 工 程 。(包 括 防 空 地 下 室 )人 员 掩 蔽 工 程 主 要用 于 保 障 人 员 掩 蔽 的 人 防 工程(包 括 防 空 地 下 室 )此 共分 为 两 等 :一 等 人 员 掩 蔽 所 指 供 战 时 坚 持 工 作 的 政 府 机 关 ,城市 生 活 重 要 保 障 部 门(电 信、供 电 、供 气 、

6、供 水 、食 堂 等)重 要 矿 厂 企 业 和 其 他 战 时 有人 员 进 出 要 求 的 人 员 掩 蔽 工程 。二 等 人 员 掩 蔽 所 ,指 战时 留 城 的 普 通 居 民 掩 蔽 所 。配 套 工 程 系 指 战 时 的 保 障 性 人 防 工 程 ,系 指 区 域 电 站 ,供 水 站 ,人 防物 资 库 、人 防 汽 车 库 、食 品站 、生 产 车 间 、人 防 交 通 干道 、报 警 站 、核 生 化 监 测 中心 等 工 程 。冲 击 波 空 气 冲 击 波 的 简 称 。武 器 爆 炸 在 空 气 中 形 成 的 具 有 空 气 参 数 强 间 断 的 纵 波。主

7、体 人 防 工 程 中 能 满 足 战时 防 护 及 其 主 要 功 能 要 求 的 部 分 。对 于 有 防 毒 要 求 的 防 空 地 下 室 其 主体 指 最 里 面 一 道 密 闭 门 以 内 的 部 份。人 防 围 护 结 构 人 防工 程 中 承 受 空 气 冲 击 波 或 土中 压 缩 波 直 接 作 用 的 顶 板 、墙 体 和 底 板 的 总 称 。口 部 人 防 工 程 的 主体 与 地 表 面 或 与 其 他 地 下 建筑 的 连 接 部 分 包 括 :出 入 口、通 风 口 、排 烟 孔 、给 排 水 及管 线 进 出 口 。口 部 建 筑 口 部 地 面建 筑 物 的

8、 简 称 防 倒 塌 棚 架 设 置 在 出 入 口 通 道 出 地 面 段 上 方 ,用 于 防 止 口 部 堵 塞 的 棚架 、棚 架 能 在 预 定 的 冲 击 波和 地 面 建 筑 物 倒 塌 荷 载 作 用下 不 致 坍 塌 。内 部 电 源 设 置 在 人防 工 程 内 部 具 有 防 护 功 能 的电 源 即 柴 油 发 电 组 或 蓄 电 池组。二二 、人人 民民 防防 空空 工工 程程 及及验验 收收 规规 范范 GB50134 2004 年年 8 月月 1日日 实实 施施 ,原,原 人人 防防 工程工程 施施 工工 及及 验验 收收 规规 范范GBJ134 90 同同 时时

9、 废废 止止 。1、总 的 内 容 共 11 项 总 则、术 语 、坑 道 地 道掘 进 、不 良 地 质 地 段 施 工 、逆 作 法 施 工 、钢 筋 砼 施 工 、顶 管 施 工 、盾 构 施 工 、孔 口防 护 设 施 的 制 作 及 安 装 、管道 与 附 件 安 装 、设 备 安 装 。2 、钢、钢 筋筋 混混 凝凝土土 施施 工工 2.1 、模 板 及 其 支 架 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 :2.1.1 、必 须 具 有 足 够 的 强 度、刚 度 和 稳 定 性 ;2.1.2 、能 可 靠 地 承 载 新 浇 筑混 凝 土 的 自 重 和 侧 压 力 ,以及 在 施 工 过 程

10、 中 新 产 生 的 荷载 ;2.1.3、保 证 工 程 结 构 和 构 件各 部 分 形 状 、尺 寸 和 相 互 位置 的 正 确 ;2.1.4、模 板 的 接 缝 不 应 漏 浆;2.1.5 、临 空 墙 、门 框 墙 的 模 板 安 装 ,其 固 定 模 板 的 对 拉 螺 栓 上 严 禁 采 用 套 管 、混 凝 土 预 制 件 等 。2.2 、模 板 及 其 支 架 在 安 装 过 程 中 ,必 须 设 置 防 倾 覆 的 临时 固 定 设 施 。2.3 、模 板 及 其 支 架 拆 除 时 混 凝 土 强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求 ;当 设 计 无 具 体 要 求 时,应

11、符 合 下 列 规 定 :2.3.1 、侧 模 ,在 混 凝 土 强 度 能 保 证 其 表 面 及 棱 角 不 因 拆除 模 板 而 受 损 坏 后 ,方 可 拆除;2.3.2 、底 模 ,在 混 凝 土 强 度 符 合 表 2.3.3 定 后 ,方 可 拆 除。结构类型结构跨度(m)按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板2 5028 758 100梁,拱、壳8 758 100注“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系指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应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2.4 、已 拆 除 模 板 及 其 支 架 的结 构 ,在 混 凝 土 强 度 符 合 的设 计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的 要

12、 求后 ,方 可 承 受 全 部 使 用 荷载 ;当 施 工 荷 载 所 产 生 的 效应 比 使 用 荷 载 的 效 应 更 为 不利 时 ,必 须 经 过 核 算 ,加 设临 时 支 撑 。3、钢 筋 制 作 3.1 、钢 筋 应 有 出 厂 质 量 证 明书 或 试 验 报 告 单 ,钢 筋 表 面和 每 捆(盘)钢 筋 均 应 有 标志 。进 场 时 应 按 批 号 及 直 径分 批 检 查 。检 验 内 容 包 括 查对 标 志 、外 观 检 查 ,并 按 现行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 抽 取试 样 作 力 学 性 能 试 验 ,合 格后 方 可 使 用 。钢 筋 在 加

13、 工 过 程 中 ,如 发 现脆 断 、焊 接 性 能 不 良 或 力 学 性 能 显著 不 正 常 等 现 场 ,尚 应 对 该 批 钢 筋进 行 化 学 成 分 检 验 或 其 他 专 项 检 验。3.2.1 不 同 种 类 钢 筋 的 代 换 ,应 按 钢 筋 受 拉 承 载 力 设 计 值相 等 的 原 则 进 行 ,可 采 用 下式 计 算 求 得 :As1Fy1rd1=As2Fy2rd2 式 中 As1Fy1rd1 分 别 为 原 设计 钢 筋 的 计 算 截 面 面 积(mm2)、强 度 设 计 值(N/mm2)、动 荷 载 作 用 下 材 料强 度 综 合 调 整 系 数 ;A

14、s2Fy2rd2 分 别 为 拟 代 换 钢 筋的 计 算 截 面 面 积(mm2)、强 度 设 计 值(N/mm2)、动 荷载 作 用 下 材 料 强 度 综 合 调 整系 数 。rd按表3.2.1的选用表3.2.1强度综合调整系数rd钢筋种数 综合调整系数 rd HPB235级 1.50 HRB335级 1.35HRB400级RRB400级 1.20 3.2.2、钢 筋 代 换 后 ,应 满 足 设 计 规 定 的 钢 筋 间 距 、锚 固 长 度 、最 小 钢 筋 直 径 、根 数 等 要 求 ;3.2.3、对 重 要 受 力 构 件 不 宜 用光 面 钢 筋 代 换 变 形(带 助)钢

15、 筋 ;3.2.4、梁 的 纵 向 受 力 钢 筋 与 弯起 钢 筋 应 分 别 进 行 代 换 。3.3 、钢 筋 的 表 面 应 洁 净 、无损 伤 ,油 渍 、漆 污 和 铁 锈 等应 在 使 用 前 清 除 干 净 。带 有颗 粒 状 或 片 状 老 锈 的 钢 筋 不得 使 用 。钢 筋 应 平 直 、无 局部 曲 折 。3.4 、钢 筋 的 弯 钩 或 弯 折 应 符合 下 列 规 定 :3.4.1、HPB225 级 钢 筋 末 端 需 做 180弯 钩 ,其 圆 弧 弯 曲 直 径 不 应 小 于 钢 筋 直 径 的2.5 倍,平 直 部 分 长 度 不 宜 小 于 钢 筋 直

16、径 的 3 倍 ;3.4.2 、HRB335 级 和 HRB400级 、RRB400 级 钢 筋 未 端 需 做 90 或135弯 折 ,HRB335 级 钢 筋 的 弯 曲 直 径 不 宜 小 于 钢 筋 直 径 的 4 倍 ;HRB400 级 、RRB400级 钢 筋 的 不 宜 小 于 钢 筋 直 径 的 5倍;平 直 部 分 长 度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确 定;3.4.3、弯 起 钢 筋 中 间 部 位 弯 折 处 的 弯 曲 直 径 不 应 小 于 钢 筋 直 径 的 5 倍 。3.5、钢筋的焊接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3.5.1、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互相错开;3.5.2、在

17、 任 一 焊 接 接 头 中 心 至 长 度 为 钢 筋 直 径 35倍 且 不 小 于 500mm 的 区 段 内 ,同 一 根 钢 筋 不 得 有 2 个 接 头;在 该 区 段 内 有 接 头 的 受 力 钢 筋 截 面 面 积 占 受 力 钢 筋 总 截 面 面 积 的 百 分 率 ,受 拉 区 不 宜 超 过 50%受 压 区 不 限 ;3.5.3 、焊 接 接 头 距 钢 筋 弯 折 处 ,不 应 小 于 钢 筋 直 径 的 10 倍 ,且 不 宜 位 于 构 件 最 大 弯 矩 处 。3.6 、钢 筋 的 绑 扎 接 头 应 符 合下 列 规 定 :3.6.1、搭 接 长 度 的

18、 未 端 距 钢 筋 弯 折 处 ,不 得 小 于 钢 筋 直 径 的 10 倍,接 头 不 宜 位 于 构 件 最 大 弯 矩 处 ;3.6.2、受 拉 区 域 内 ,HPB235 级 钢 筋 绑 扎 接 头 的 未 端 应 做 弯 钩 ,HRB335 级 和 HRB400级 、RRB400 级 钢 筋 可 不 做 弯 钩 ;3.6.3 、直 径 不 大 于 12mm 的 受 压 HPB235 级 钢 筋 的 末 端 ,以 及 轴 心 受 压 构 件 中 任 意 直 径 的 受 力 钢 筋 的 末 端 ,可 不 做 弯 钩 ,但 搭 接 长 度 不 应 小 于 钢 筋 直 径 的 35 倍

19、;3.6.4、钢 筋 搭 接 处 ,应 在 中 心 和 两 端 用 铁 丝 扎 牢 ;3.6.5 、受 拉 钢 筋 绑 扎 接 头 的搭 接 长 度 ,应 符 合 表 3.6.6 、的 规 定 ;受 压 钢 筋 绑 扎 接 头 的 搭 接 长 度 ,应 取 受 拉 钢 筋 绑 扎 接 头 搭 接 长 度 的 0.7 倍。表3.6.6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钢筋类型混凝土强度C20 C25 高于C25 HPB235级钢筋 35d 30d 25d 月牙纹HRB335级钢筋 45d 40d 35d HRB400级钢筋RRB400级钢筋 55d50d45d注:1当HRB335级和HRB400级、R

20、RB400级钢筋直径d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2当螺纹钢筋直径d不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减少5d。3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4两根直径不同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钢筋直径计算。3.7 、各 受 力 钢 筋 之 间 的 绑 扎接 头 位 置 应 相 互 错 开 。从 任一 绑 扎 接 头 中 心 至 搭 接 长 度的 1.3 倍 区 段 内 ,有 绑 扎 接头 的 受 力 钢 筋 截 面 面 积 占 受力 钢 筋 总 截 面 面 积 百 分 率,受 拉 区 不 得 超 过

21、 25%;受 压区 不 得 超 过 50%。在 绑 扎 接 头 区 段 内 ,受 力 钢筋 截 面 面 积 不 得 超 过 受 力 钢筋 总 截 面 面 积 的 50%。3.8 、受 力 钢 筋 的 混 凝 土 保 护层 厚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当设 计 无 具 体 要 求 时 ,在 正 常环 境 下 ,不 宜 小 于 25mm ;在 高 湿 度 环 境 下 ,不 宜 小 于 45mm。3.9 、绑 扎 或 焊 接 的 钢 筋 网 和钢 筋 骨 架 ,不 得 有 变 形 、松脱 和 开 焊 。钢 筋 位 置 的 允 许偏 差 应 符 合 表 3.9.1 的 规 定。表3.9.1

22、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钢筋网的长度、宽度+10 网眼尺寸焊接+10 绑扎+20骨架宽度、高度+50 骨架长度+10 受力钢筋间距+10 排距+5箍筋、构造筋间距焊接+10 绑扎+20焊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5水平高差+30受力钢筋保护层梁、柱+5墙、板(拱)+3 4、混 凝 土 浇筑 4.1 、水 泥 进 场 必 须 有 出 厂 合格 证 或 进 场 试 验 报 告 ,并 应对 其 品 种 、标 号 、包 装 仓 号、出 厂 日 期 等 检 查 验 收 。当 对 水 泥 质 量 有 怀 疑 或 水 泥 出 厂 超 过 3 个 月(快 硬 硅 酸 盐 水 泥 超 过 1 个 月)时

23、,应 做 复 查 试 验,并 按 试 验 结 果 使 用。4.2 、混 凝 土 中 掺 用 外 加 剂 的质 量 应 符 合 现 在 国 家 标 准 的要 求 ,外 加 剂 的 品 种 及 掺 量必 须 根 据 对 混 凝 土 性 能 的 要求 、施 工 条 件 、混 凝 土 所 采用 的 原 材 料 和 配 合 比 等 因 素经 试 验 确 定 。4.3 、泵 送 混 凝 土 施 工 ,应 符合 下 列 规 定 :4.3.1 、混 凝 土 的 供 应 ,必 须保 证 输 送 混 凝 土 泵 能 连 续 工作 ;4.3.2 、输 送 管 线 宜 直,转 弯 宜 缓,接 头 应 严 密 ;4.3

24、.3 、泵 送 前 应 先 用 适 量 的与 混 凝 土 内 成 分 相 同 的 水 泥浆 或 水 泥 砂 浆 润 滑 输 送 管 内壁 ;当 泵 送 间 歇 时 间 超 过 45min 或 混 凝 土 出 现 离 析 现象 时 ,应 立 即 用 压 力 水 或 其他 方 法 冲 洗 管 内 残 留 的 混 凝土 ;4.3.4 、在 泵 送 过 程 中 ,受 料斗 内 应 有 足 够 的 混 凝 土 ,防止 吸 入 空 气 产 生 阻 塞 。4 .3 .5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的 浇 筑 应 合 理 分 段 分 层 进 行 ,使 混 凝 土 沿 高 度 均 匀 上 升 ;浇 筑 应 在

25、室 外 气 温 较 低 时 进 行 ,混 凝 土 浇 筑 温 度 不 宜 超 过 28C。注:混凝土浇筑温度系指混凝土振捣后,在混凝土50100mm深处的温度。4.3.6、工 程 口 部 、防 护 密 闭 段、采 光 井 、水 库 、水 封 井 、防 毒 井 、防 爆 井 等 有 防 护 密 闭 要 求 的 部 位 ,应 一 次 整 体 浇 筑 混 凝 土 。4.3.7、浇 筑 混 凝 土 时,应 按 下 列 规定 制 作 试 块 :4.3.7.1、口 部 、防 护 密 闭 段 应 各 制 作 试 块 ;4.3.7.2、每 浇 筑100m3 混 凝 土 应 制 作 一 组 试 块 ;4.3.7

26、.3、变 更 水 泥 品 种 或 混 凝 土 配 合 比 时,应 分 别 制 作 试 块;4.3.7.4、防 水 混 凝 土 应 制 作 抗 渗 试 块。4.3.8 、坑 道 、地 道 采 用 先 墙 后 拱 法 浇 筑 混 凝 土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4.3.8.1 、浇 筑 侧 墙 时 ,两 边 侧 墙 应 同 时 分 段 分 层 进行 ;4.3.8.2 、浇 筑 顶 拱 时 ,应 从 两 侧 拱 脚 向 上 对 称 进 行 ;4.3.8.3 、超 挖 部 分 在 浇 筑 前 ,应 采 用 毛 石 回 填 密 实 。4.3.9、采 用 先 拱 后 墙 法 浇 筑 混 凝 土

27、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4.3.9.1 、浇 筑 顶 拱 时 ,拱 架 标 高 应 提 高 2040mm ;拱 脚 超 挖 部 分 应 采 用 强 度 等 级 相 同 到 混 凝 土 回 填 密 实;4.3.9.2、顶 拱 浇 筑 后 ,混 凝 土达 到 设 计 强 度 的 70%及 以 上方 可 开 挖 侧 墙 ;4.3.9.3、浇 筑 侧 墙 时 ,必 须 消除 拱 脚 处 浮 渣 和 杂 物 。4.3.10、施 工 缝 的 位 置 ,应 符合 下 列 规 定 :4.3.10.1 、顶 板 、底 板 不 宜 设施 工 缝 ,顶 拱 、底 拱 不 宜 设纵 向 施 工 缝 ;4

28、.3.10.2 、侧 墙 的 水 平 的 墙 体上 ;当 侧 墙 体 上 有 孔 洞 时 ,施 工 缝 距 孔 洞 边 缘 不 小于 300mm ;4.3.10.3 、当 采 用 先 墙 后 拱 法时 ,水 平 施 工 缝 宜 设 在 起 拱线 以 下 300500mm 处 ;当 采用 先 拱 后 墙 法 时 ,水 平 施 工缝 可 设 在 起 拱 处 ,但 必 须 采取 防 水 措 施 ;4.3.10.4 、垂 直 施 工 缝 应 避 开地 下 水 和 裂 隙 较 多 的 地 段 5、工 程 验 收 5.1 、混 凝 土 应 振 捣 密 实 。按 梁 、柱 的 件 数 和 墙 、板 、拱 有

29、 代 表 性 的 房 间 应 各 抽 查10%,且 不 得 少 于 3 处 。当 每 个 检 查 件 有 蜂 窝 、孔 洞 、主 筋 露 筋 、缝 隙 夹 渣 层 时 ,其 蜂 窝 、孔 洞 面 积 、主 筋 露 筋 长 度 和 缝 隙 夹 渣 层 长 度 、深 度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5.1.1 、梁 、柱 上 任 何 一 处 的 蜂 窝 面 积 不 大 于 1000cm2 ,累 计 不 大 于 2000 cm2 ;孔 洞 面 积 不 大 于 40 cm2 ,累 计 不大 于 80 cm2 主 筋 露 筋 长 度 不大 于10cm,累 计 不 大 于20cm,缝 隙 夹 渣 层

30、长 度 和 深 度 均 不 大 于 5cm.5.1.2 、墙 、板 、拱 上 任 何 一 处 的 蜂 窝 面 积 不 大 于 2000 cm2 ,累 计 不 大 于4000 cm2 ;孔 洞 面 积 不 大 于 100cm2 累 计 不 大 于 200 cm2,主 筋 露 筋 长 度 不 大 于 20cm,累 计 不 大 于 40cm ;缝 隙 夹 渣 层 长 度 不 大 于 20cm,深 度 不 大 于 5cm ,且 不 多 于 2 处。表5.2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轴线位置10标高层高+10 全高+30截面尺寸柱、梁+5墙、板(拱)+8-5柱、墙垂直度5表面平整度

31、8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5预埋螺旋中心线位置5预留洞中心线15电梯井井筒长、宽对中心线+250井筒全高垂直度H/1000且不大于30 6 、孔 口 防 护设 施 的 制 作 及安 装 6.1、防 护 门 、防 护 密 闭 门 、密 闭 门 门 框 墙 的 制 作 6.1.1、门 框 墙 的 混 凝 土 浇 筑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6.1.1.1、门 框 墙 应 连 续 浇 筑 ,振 捣 密 实 ,表 面 平 整 光滑 ,无 蜂 窝 、孔 洞 、露 筋;6.1.1.2 、预 埋 件 应 除 锈 并 涂 防腐 油 漆 ,其 安 装 的 位 置 应 准确 ,固 定 应 牢 靠;6.1.

32、1.3、带 有 颗 粒 状 或 片 状 老锈 ,经 除 锈 后 仍 留 有 麻 点 的钢 筋 严 禁 按 原 规 定 使 用 ;钢筋 的 表 面 应 保 持 清 洁。6.1.2 、钢 筋 的 规 格 、形 状 、尺 寸、数 量 接 头 位 置 和 制作,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和 本 规范 第 3 节 的 规 定 。6.1.3 、门 框 墙 的 混 凝 土 应 振 捣 密 实 。每 道 门 框 墙 的 任 何 一 处 麻 面 面 积 不 得 不 大 于 门 框 墙 总 面 积 的 0.5%,且 应 修 整 完 好 。7、防 护 门、防护 密 闭 门、密闭 门 的 安 装 7.1 、门 扇

33、安 装 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 :7.1.1、门 扇 上 下 铰 页 受 力 均匀 ,门 扇 与 门 框 贴 合 严 密,门 扇 关 闭 后 密 封 条 压 缩 量 均匀 ,严 密 不 漏 气;7.1.2、门 扇 启 闭 比 较 灵 活,闭 锁 活 动 比 较 灵 敏 ,门 扇 外表 面 标 有 闭 锁 开 关 方 向 ;7.1.3、门 扇 能 自 由 开 到 终 止位 置 ;7.1.4、门 扇 的 零 部 件 齐 全 ,无 锈 蚀 ,无 损 坏 。8 、防 爆 波 活 门、防 爆 超 压排 气 活 门 的 安装 8.1 、防 爆 波 悬 摆 活 门 安 装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8

34、.1.1、底 座 与 胶 板 粘 贴 应 牢 固 、平 整 ,其 剥 离 强 度 不 应小 于 0.5MPa;8.1.2 、悬 板 关 闭 后 底 座 胶 垫贴 合 应 严 密;8.1.3 、悬 板 应 启 闭 灵 活 ,能自 动 开 启 到 限 位 座 ;8.1.4 、闭 锁 定 位 机 构 应 灵 活可 靠 。8.2 、胶 管 活 门 安 装 ,应 符 合下 列 规 定 :8.2.1、活 门 门 框 与 胶 板 粘 贴 牢 固 、平 整 ,其 剥 离 强 度 不 应 于 0.5MPa;8.2.2、门 扇 关 闭 后 与 门 框 贴 合 严 密 ;8.2.3、胶 管 、卡 箍 应 配 套 保

35、管 ,直 立 放 置 ;8.2.4、胶 管 应 密 封 保 存 ;8.3 、防 爆 超 压 排 气 活 门 、自动 排 气 活 门 安 装 ,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 :8.3.1、活 门 开 启 方 向 必 须 朝 向 排 风 方 向 ;8.3.2、穿 墙 管 法 兰 和 在 轴 线 视 线 上 的 杠 杆 必 须 铅 直 ;8.3.3、活 门 在 设 计 超 压 下 能 自 动 启 闭 ,关 闭 后 阀 盘 与 密封 圈 贴 合 严 密。9、防 护 功 能 平 站 转 换 施 工 9.1 、人 防 工 程 防 护 功 能 平 战转 换 施 工 应 坚 持 安 全 可 靠 、就 地 取 材

36、、加 工 和 安 装 快 速简 便 的 原 则 。9.2、防 护 功 能 平 站 转 换 施 工宜 采 用 标 准 化 、通 风 化 、定性 化 的 防 护 设 备 和 构 件 ;9.3、防 护 功 能 平 战 转 换 预 埋件 的 材 质 、规 格 、型 号 、位置 等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预埋 件 应 除 锈 、涂 防 腐 漆 并 与主 体 结 构 应 连 接 牢 固 。10、工 程 验 收表10.1 门扇、门框墙制作的允许偏差 项目允许偏差(mm)混凝土圆拱门、门框墙混凝土平板门、门宽墙 钢结构门、门框墙 门孔5000 门孔宽5000 门扇宽度+3+5+5+3门扇高度+5+

37、8+5+3门扇厚度3553门扇内表面的平面度32门扇扭曲+3+5门扇弧长+4+6铰页轴度111闭锁位置偏移+3+3+2门宽梁对叫线相差755门框墙垂直度85510.2、钢筋混凝土门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2的规定。项目允许偏差(mm)门扇与门框贴合L2000 2.52000L3000 33000L5000 4L5000 5注:L门孔长边尺寸(mm)。10.3、钢结构门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的规定。项目允许偏差(mm)门扇与门框贴合L2000 2.52000L3000 33000L5000 4L5000 5注:L门孔长边尺寸(mm)。10.4、防爆波悬摆设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

38、自动排气活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4的规定项目允许偏差(mm)防爆波悬摆活门 坐标10标高+5框正、侧面垂直度5防爆超压排气活门、自动排气活门 坐标10标高+5平衡锤连杆垂直度5 11、管 道 与 附件 安 装 11.1、密 闭 穿 墙 短 管 的 制 作 及 安 装 11.1.1 、当 管 道 穿 越 防 护 密 闭隔 墙 时 ,必 须 预 埋 带 有 密 闭翼 环 和 防 护 抗 力 片 的 密 闭 穿墙 短 管 。当 管 道 穿 越 密 闭 隔墙 时 ,必 须 预 埋 带 有 密 闭 翼环 的 密 闭 穿 墙 短 管 。11.2、给 水 管 、压 力 排 水 管 、电 缆 电 线

39、等 的 密 闭 穿 墙 短管 ,应 采 用 壁 厚 大 于 3mm 的钢 管 。11.3、通 风 管 的 密 闭 穿 墙 短管 ,应 采 用 厚 23mm 的 钢 板 焊 接 制 作,其 焊 接 应 饱 满 、均 匀、严 密。11.4 、密 闭 翼 环 应 采 用 厚 度 大 于 3mm 的 钢 板 制 作 。钢 板 应 平 整 ,其 翼 高 宜 为 3050mm 。密 闭 翼 环 与 密 闭 穿 墙 短 管 的 结 合 部 分 应 满 焊 。11.5、密 闭 翼 环 位 于 墙 体 厚 度的 中 间 ,并 应 与 周 围 结 构 钢筋 焊 牢 。密 闭 穿 墙 短 管 的 轴线 应 与 所

40、在 墙 面 垂 直 ,管 端面 应 平 整 。11.6、密 闭 穿 墙 短 管 两 端 伸 出墙 面 的 长 度 ,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 :11.6.1 、电 缆 、电 线 穿 墙 短 管宜 为 3050mm;11.6.2 、给 水 排 水 穿 墙 短 管 应大 于 40mm.11.6.3 、通 风 穿 管 短 管 应 大 于100mm。11.7、密 闭 穿 墙 短 管 作 套 管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1.7.1 、在 套 管 与 管 道 之 间 应用 密 封 材 料 填 充 密 实,并 应在 管 口 两 端 进 行 密 闭 处 理 。填 料 长 度 应 为 管 径 的

41、35倍 ,且 不 得 小 于 100mm ;11.7.2、管 道 在 套 管 内 不 得 有接 口;11.7.3、套 管 内 径 应 比 管 道 外径 大 3040mm.。11.8、密 闭 穿 墙 短 管 应 在 朝 向 核 爆 冲 击 波 端 加 装 防 护 抗 力片 。抗 力 片 宜 采 用 厚 度 大 于6mm 的 钢 板 制 作 。抗 力 片 上槽 口 宽 度 应 与 所 穿 越 的 管 线外 径 相 同 ;两 块 抗 力 片 的 槽口 必 须 对 插 。11.9、当 同 一 片 有 多 根 管 线 需作 穿 墙 密 闭 处 理 时 ,可 在 密闭 穿 墙 短 管 两 端 各 焊 上

42、一 块密 闭 翼 环 。两 块 密 闭 翼 环 均应 与 所 在 墙 体 的 钢 筋 焊 牢,且 不 得 露 出 墙 面 。12、通 风 管 道与 附 件 的 制 作及 安 装 12.1、在 第 一 到 密 闭 阀 门 至 工 程 口 部 的 管 道 与 配 件 ,应 采用 厚 23mm的 钢 板 焊 接 制 作。其 焊 缝 应 饱 满 、均 匀 、严 密。12.2、染 毒 区 的 通 风 管 道 应 采 用 焊 接 连 接 。通 风 管 道 与 密闭 阀 门 应 采 用 带 密 封 槽 的 法兰 连 接 ,其 接 触 应 平 整 ;法兰 垫 圈 应 采 用 整 圈 无 接 口 橡胶 密 封

43、圈 。12.3、主 体 工 程 内 通 风 管 与 配件 的 钢 板 厚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求 。当 设 计 无 具 体 要 求 时,钢 板 厚 度 应 大 于 0.75mm。12.4、工 程 测 压 管 在 防 护 密 闭 门 外 的 一 端 应 设 有 向 下 的 弯 头 ;另 一 端 宜 设 在 通 风 机 房或 控 制 室 ,并 应 安 装 球 阀。通 过 防 毒 通 道 的 测 压 管 ,其接 口 应 采 用 焊 接。12.5、通 风 管 的 测 定 孔 、洗 消取 样 管 应 与 管 同 时 制 作 。测定 孔 和 洗 消 取 样 管 应 封 堵。12.6、通 风 管 内

44、气 流 方 向 、阀 门 启 闭 方 向 及 开 启 度,应标 示 清 晰 、准 确。12.7、防 爆 清 扫 口 安 装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12.7.1 、当 采 用 防 护 盖 板 时,盖 板 应 采 用 厚 度 大 于 3mm 的镀 锌 或 镀 铬 钢 板 制 作 ;其 表面 应 光 洁 ,安 装 应 严 密 ;12.7.2 、清 扫 口 安 装 高 度 应 低于 周 围 地 面 35mm。12.8、与 工 程 外 部 相 连 的 管 道 的 控 制 阀 门 ,应 安 装 在 工 程内 靠 近 防 护 墙 处 ,并 应 便 于操 作 ,启 闭 灵 活 ,有 明 显 的标 志

45、。控 制 阀 门 的 工 作 压 力应 大 于1MPa 。控 制 阀 门 在 安装 前,应 逐 个 进 行 强 度 和 严密 性 检 验 。12.9、各 种 阀 门 启 闭 方 向 和 管 道 内 介 质 流 向 ,应 标 示 清 晰、准 确。12.10 、电 缆、电 线 在 穿 越 密 闭 穿 墙 短 管 时 ,应 清 除 管 内积 水 、杂 物 。在 管 内 两 端 应采 用 密 封 材 料 充 填 ,填 料 应捣 固 密 实。12.11 、电 缆 、电 线 暗 配 管 穿越 防 护 密 闭 隔 墙 或 密 闭 隔 墙时 ,应 在 墙 两 侧 设 置 过 线盒 ,盒 内 不 得 有 接 线

46、 头 。过线 盒 穿 线 后 应 密 封 ,并 加 盖板。13、排 烟 管 与附 件 的 安 装 13.1、排 烟 管 应 沿 轴 线 方 向 设置 热 胀 补 偿 器 。单 向 套 管 伸缩 节 应 与 前 后 排 烟 管 同 心。柴 油 机 排 烟 管 与 排 烟 总 管 的连 接 段 应 有 缓 冲 设 施。13.2、排 烟 管 的 安 装,应 符 合下 列 规 定 :13.2.1 、坡 度 应 大 于 0.5%,放 水 阀 应 设 在 最 低 处;13.2.2 、清 扫 孔 堵 板 应 有 耐 热垫 层 ,并 固 定 严 密;13.2.3 、当 排 烟 管 穿 越 隔 墙 时 ,其 周

47、 围 空 隙 应 采 用 石 棉绳 填 充 密 实 ;13.2.4、排 烟 管 与 排 烟 道 连 接处,应 预 埋 带 有 法 兰 及 密 闭翼 环 的 密 闭 穿 墙 短 管。13.3、排 烟 管 的 地 面 出 口 端 应设 在 防 雨 帽 ;在 伸 出 地 面150200mm 处,应 采 取 防 止排 烟 管 堵 塞 的 措 施。14、电 气 设 备安 装 14.1、电 气 接 地 装 置 安 装 ,应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4.1.1 、应 利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结构 的 钢 筋 网 作 自 然 接 地 体,用 作 自 然 接 地 体 用 作 自 然 接地 体 的 钢 筋

48、网 应 焊 接 成 整体 ;14.1.2、当 采 用 自 然 接 地 体 不 能 满 足 要 求 时 ,宜 在 工 程内 渗 水 井 、水 库 、污 水 池 中放 置 镀 锌 钢 板 作 人 工 接 地体 ,并 不 得 损 坏 防 水 层。14.1.3、不 宜 采 用 外 引 式 的 人 工 接 地 体 。当 采 用 外 引 接 地 时 ,应 从 不 同 口 部 或 不 同方 向 引 进 接 地 干 线 。接 地 干线 穿 越 防 护 密 闭 隔 墙 、密 闭隔 墙 时 ,应 做 防 护 密 闭 处 理 ;14.2、设 备 安 装 工 程 的 消 声 与防 火14.2.1 、安 装 有 动 力

49、 扰 动 的 设备 ,当 不 设 减 震 装 置 时 ,应采 用 厚 510mm 中 等 硬 度 的橡 皮 平 板 衬 垫。14.2.2 、当 管 道 用 支 架 、吊 钩 固 定 时 ,应 采 用 软 质 材 料 作 衬 垫 。管 道 自 由 端 不 得 摆 动。14.2.3、机 房 内 的 消 声 器 及 消声 后 的 风 管 应 做 隔 声 处 理,可 外 包 厚 3050mm 的 吸 声 材料。14.2.4、当 管、线 穿 越 隔 声 墙时 ,管 道 与 墙 、电 线 与 管 道之 间 的 空 隙 应 用 吸 声 材 料 填充 密 实 。14.2.5、设 备 安 装 时 ,严 密 采

50、用 明 火 施 工。14.2.6、配 电 箱 、板 ,严 禁 采 用 可 燃 材 料 制 作。14.2.7、发 热 器 件 必 须 进 行 防 火 隔 热 处 理 ,严 禁 直 接 安 装 在 建 筑 装 修 层 上 。14.2.8、电 热 设 备 的 电 源 引 入 线 ,应 剥 除 原 有 绝 缘 ,并套 入 瓷 套 管 。瓷 套 管 的 长 度应 大 于 100mm。14.2.9、处 于 易 爆 场 所 的 电 气设 备 ,应 采 用 防 爆 型 。电 缆、电 线 应 穿 管 敷 设 ,导 线 接 头不 得 设 在 易 爆 场 所 。14.2.10、在 顶 棚 内 的 电 缆 、电线 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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