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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许可的法律制度.ppt

1、建筑许可的法律制度,概述,(1)许可:准许或允许,即行政机关根据个人、组织的申请,依法准许申请者从事某种活动的行政行为,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准,被批准者即依法获得了从事所申请行业活动的某种权利能力或从业资格。,(2)建筑许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变更或终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建筑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从业许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特点,1.建筑许可行为的主体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3.是一种依申请而做出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要式:建筑行政许可必须有特定的形式要件,即便于获得许可与为获得许可的加以

2、区别,又便于对其监督检查。“许可证,资格证,终止证书”,5.建筑许可的事项和条件必须是法定和公开的。,作用,1.监督建设单位尽快实施和建成拟建项目,防止土地闲置,实现土地有效集中利用,避免可能出现的延期影响公众利益。,2.可以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后顺利进行,避免由于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上马,给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造成不必要哦的损失。,3.有助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项目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避免国家对建设工程管理的失控。,一、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的概念,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指事先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才允许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一定建筑活动的制度。,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

3、度是,单位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并存,的模式。,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建筑法有关规定:,1、,企业执业资质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必要性,:,1、建设工程只能由掌握一定的工程建设专,业知识和具有一定工程建设

4、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及其所组建的单位来承担。,2、这是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采取,的通行做法。与国际接轨,必须实行这一制度。,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2000.3.29起施行),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2000.6.30起施行),7、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2000.3.1起施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它又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三类。,1、,施工总承包资质,: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5、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又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12类。,一个施工总承包企业在获得一类工程施工资质作为本企业的主项资质的同时,还可再申请其他工程种类的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但其他工程种类的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的级别。,2、,专业承包资质,: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

6、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但是不能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可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60个专业类别,。,3、,劳务分包资质,: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它只能进行劳务分包,不得从事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专业分包活动。,劳务分包企业又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架线作业等,13类,。,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在获

7、得一类主项资质的同时,还可在各自资质序列内申请类别相近的其他资质。,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建筑业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资料。,建筑业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其他企业资质等级,1、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二、三、四共4个等级,。,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建设部审批,;可承担房地产项目的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二级及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

8、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地域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是指依照国家规定经批准成立,持有规定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格证书,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经济实体。,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法规是2001年7月建设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规定,。,(1)勘察(3类):,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乙两级,确有必要设丙级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级别,承担任务的范

9、围:,综合类甲级承担任务的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企业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专业类乙级工程勘察企业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承担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企业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承担业务的地区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劳务类工程勘察企业只能承担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劳务工作,但承担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2)设计(3类),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设立类别和级别,,一般设甲、乙、丙3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设立类别和级别,一般设

10、甲、乙两级。,承担任务的范围,:,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其承接工程设计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行业的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不需再单独领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使用范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勘察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专业

11、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工程勘察劳务工作。,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请,企业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企业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下资质,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

12、证件。,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审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的

13、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行年检制度。,资质年检主要对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是否有质量、安全、市场交易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资质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3、工程总承包企业(一、二、三共3级),一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担本专业及与其资质相适应的其他专业的大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二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担本专业及与其资质相适应的其他专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三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担普通中、小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总承包。,4、工程监理单位(甲丙共3级),甲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乙级工程监理企业

14、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资质申请与审批,(1)资质申请,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新设立工程监理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2)资质审批,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批;,乙、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等

15、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1年的暂定期。,资质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甲级监理企业的资质审批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资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乙级、丙级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审批。,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直属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直属乙级、丙级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审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实行年检制度。,工程监理企业连续两年年检合格的,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定其资

16、质等级。,1.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我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说法,错误的是(),A建设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B建筑业企业按照各自工程性质的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C各资质类别按照各自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等级,D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个等级,挂靠行为企业资质管理存在问题,1、概念:不具备工程承包资格或者不具备与建设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工程的行为。通常自行完成工作,并向被挂靠的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被挂靠的单位通常只负责形式上的盖章手续等,收取“管理费”而不实施管理。,目前在施工、设

17、计、监理等领域均广泛存在,这种违法行为的产生源于资质管理,是对资质管理法规的违背。,建筑法第26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主要表现形式,(1)“联营”形式:挂靠人(无相应资质)与被挂靠人(有相应资质)签订一个所谓的“联营合同”(假联营)。无资质一方负责所有实质性工作,有资质一方只收取管理费,或负责少量形式上的事情。,(2)“内部承包”形式:挂靠的一方是个人(单位职员或单位外的其他无关人员),承包工程全由个人负责

18、个人组织完成,单位只收取“管理费”,不进行实质上的管理。,(3)直接挂靠:不签订联营合同,没有工程任务时与被挂靠单位没有什么关系,有工程任务时,则使用其资质,交“管理费”。,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上世纪90年代左右,我国开始在律师、会计、教师、建筑、医生、资产评估等行为开始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组织相关的考试,通常称为:注册xx师。如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估价师、注册造价师等。是行业规范管理的一大进步,但是目前各种师管理比较混乱,存在交叉重叠、划分过细问题(各部门利益)。,建设领域: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咨

19、询师(04年)、注册建造师(05年)、注册景观设计师(尚未出台)制度。,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级别: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二,两级,。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的范围不受工程规模及工程复杂程序的限制,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则要受一定限制,具体限制范围由建设部另行规定。,2、执业范围:注册结构工程师可从事结构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及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我国不允许注册结构工程师个人单独执业

20、注册结构工程师,注意:,(1)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者,要从事结构工程设计业务的,必须先行注册。,目前,结构工程师的注册申请只能由其所在单位代劳为进行,我国尚不能接受个人申请。注册后其有效期为2年,届时需要继续注册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注册手续。,(2)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将撤销其注册,并收回注册证书。,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刑事处罚的。,因在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自行停止注册结构工程师业务满2年的。,注册建造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核准注册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

21、技术人员。,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建造师分为一、二两级。,一级建造师按专业进行划分。目前,确定的专业有: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讯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注册建造师,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部统一命题。二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命题。具体考试要求、报考条件见课本。,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一级建造师可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业务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则只许担任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业企业业务范围

22、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一、二级建造师还可以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工作。,注册,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需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

23、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任延续原注册有效期。,注册建造师和项目经理的关系,1、项目经理只是一个工作岗位,而注册建造师是一种执业资格。一旦注册建造师制度建立后,项目经理只能由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由于我国施工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迟迟未能设立。所以,才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要求设定了项目经理资质管理(一、二、三、四级共4级)。,2、注册建造师不只可以担任项目经理,还可以担任其他工作。,1.某大型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刘某因个人原因辞职去另一家施工企业担任负责人,但该项目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请求,则在此情况下,()。,A注册管理机关应当为刘某办理变更注册。,B注册管理机关应当为刘某

24、办理增项注册,C在项目竣工交接前,刘某必须履行职责,不得办理变更注册,D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刘某不得到其他项目执业,2.,以下关于注册建造师在其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盖章的行为,表述正确的是(),A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B注册建造师签章的施工管理文件有错误的,单位可以自行修改,C注册建造师有权拒绝在含有虚假内容的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盖章,D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E分包竣工验收合格文件上,必须由分包项目负责人签章,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按

25、专业设置岗位。,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统一规口管理全国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为本部门直属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机关。,考试,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考试在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统一组织指导下每年举行一次。,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中级技术职务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实践经验;,(2)在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认定的培训单位经过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注册

26、注册是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必须程序。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2)身体健康,胜任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理工作;,(3)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建筑师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建筑师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分为一、二两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的范围不受工程规模及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而二级注册建筑师则要受一定限制。,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最早建立的执业资格制度是注册建筑师制度。,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领域),注册建

27、筑师制度,是指具备一定专业学历的设计人员,通过考试与注册确定其执业的技术资格,从而获得建筑设计签字权的一种制度。,国务院于1995年9月2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注册建筑师条例)。,1996年国家建设部依据注册建筑师条例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具体并细化了注册建筑师条例。,高等学校(院)从事建筑专业教学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位从事建筑设计,不得受聘于其他建筑设计单位。在受聘于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位工作期间,允许申请注册。获准注册的人员,在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位连续工作不得少于二年。准予注册的人数不

28、得超过本校(院)从事建筑专业教学并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的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考试,国家实行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原则上每年考试一次。,凡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建筑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统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报名,经审查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规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条件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条件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可以申请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二级

29、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不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规定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注册建筑师注册的有效期为两年,。,注册建筑师的执业,执业范围,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与监督;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等级分级标准三级及以下项目。,注册建筑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建筑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其所在建筑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注册建筑师的

30、执业范围与其所在建筑设计单位的业务范围不符时,个人执业范围服从单位的业务范围。,注册建筑师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注册建筑师有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的签字权。民用建筑特级、一级项目及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施行一级注册建筑师签字制度。国家规定的一定跨度、跨径和高度的房屋建筑,应当由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建筑师的设计图纸,应当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的除外。,注册建筑师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无理阻挠其依法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建筑设计质量,并在其负责的设计图

31、纸上签字;,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秘密;,不得受聘于两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并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人员。,国家建设部2000年1月颁发了,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分,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三种。,1 初始注册,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3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

32、请初始注册。,2 续期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和续期注册的有效期均为2年。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向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续期注册。,3 变更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工作单位,应当在变更工作单位后2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执业,造价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

33、审核;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权利,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依法独立执行业务;,签署工程造价文件、加盖执业专用章;,申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正当计价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义务,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在执业中保守技术和经济秘密;,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工程造价资料;,严格保守执业中得知的技术和经济秘密。,出借执业资格证书行为 执业资格错位结果,很多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不从业,如很多高校教师一人多证,但不在具体岗位工作。,很多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没有时间准备考试)。制度规定单位申报资质必须配

34、备一定数量的具有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人员。自己单位证件不够。导致有证人员将自己的证出借给需要的单位,但不在该单位从事具体业务,获取一定报酬。目前比较“值钱”的:注册监理师证,注册结构师证等。,这种现象严重扰乱了执业资格管理。,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关键岗位,是指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事业单位中关系着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济效益、生产安全和人同财产安全的重要岗位。,我们国家就这些重点岗位实行,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的制度,设立了很多上岗证,如施工项目经理证、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证、房地产估价员证、房地产经纪人证、预算员证、监理证等。,关键岗位在岗人员、新进岗人员,年龄在

35、45岁以下,未经过对应岗位规范要求的系统专业知识学习的,均应进行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岗位实务知识培训,经过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办理岗位合格证书,由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其所在单位将有关资料统一报送所对应的发证机关审查。,经发证机关审查合格者,颁发岗位合格证书。,岗位合格证书办理程序,岗位合格证书的复检,发证机关定期对持证人员岗位合格证书进行复检,复检工作随企业资质晋升、审查一并进行。复检的主要内容是:,(1)持证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状况;,(2)持证人接受继续教育情况;,(3)持证人的工作情况,包括业绩、事故状况等;,(4)持证人的岗位变化情况(新上岗、转岗、在岗等)。,岗位合格证

36、书的管理,岗位合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岗位合格证书是关键岗位上岗的资格证书,也是关键岗位聘任职务的主要依据,它在全国同行业、同专业、同类型的建设企事业单位有效。,岗位合格证书遗失的,须由本人登报声明作废后,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补发新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施工许可证,是指建筑工程开始施工前,,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的允许可以施工证明。,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项目除外。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申领施工许可证。

37、申领范围,工程投资额大,结构复杂的工程才必须申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米以下的不需申领。,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军事、宗教、文物、抢险、临时设施,),申领时间,必须在,开工日期之前,。,开工日期: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计划开始施工的时间,以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为准。,申领条件,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即获得,有效的用地使用权证书,。,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建设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要符合施工

38、要求。,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已经按照规定通过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筑资金已落实(建设工期不足1年,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50%,建设工期超过1年,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30%)。,8.按照规定应该委托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已委托,工程监理(五类工程)。,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申领程序,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9、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全或失效的,应当限期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不符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4.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5.施工许可证应放在施工现场备查。,6.建设单位申领许可证的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相一致。,时间效力,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其,3,个月内开工。领证之日为建设主管部门签发交付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建设单位因故不能

40、开工的,可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申请延期的理由,应指不可抗力或难以补救现象。,延期申请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许可证自行作废。,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报告制度,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2,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避免遭受损失,保证工程恢复施工时可以顺利进行。,在造成中止施工的情况消除后,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工情况。,3.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1)经发证机关审查认为具备施工条

41、件的恢复施工。,(2)经发证机关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收回施工许可证,待具备条件后,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1.建筑施工企业确定后,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施工许可证,D安全生产许可证,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下列工程项目无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是(),A北京故宫修缮工程 B长江汛期抢险工程,C工地上的工人宿舍 D某私人投资工程,E部队导弹发射塔,3.某施工项目,工程合同价300万元,建设工期6个月。则开工前,建设单位到位资金不得少于()万元。,A90 B100

42、 C150 D300,4.某建设单位于2011年3月1日领取了施工许可证,由于某种原因工程未能按期开工,该建设单位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向发证机关多次办理申请延期手续,该工程最迟应当在()开工。,A2011年5月1日 B2011年6月1日,C2011年9月1日 D2011年12月1日,5.,建设单位于2008年9月13日领取了施工许可证,但因为项目所在地发生流感疫情,工程于2009年10月1日才决定开工,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报告后即可开工,B建设单位应向发证机关申请施工许可证延期,C建设单位应向发证机关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D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重新核验领取施工许可证,关于

43、劳务分包”企业,1、背景:,从2003年底全国上下轰轰烈烈地为建设领域农民工清欠工资开始,越来越多的人们把目光投向城市中的农民工群体,如何保障农民工权益,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据建设部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总计3893万人,其中,农民工已达3201万人,占82。“包工头”式用工制度在为建筑业快速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非法用工现象较为严重,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事件时有发生;大量农民工未经安全和职业技能培训就进入建筑工地,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大量散兵游俑、“包工头”式用工,给行业管理带来困难;“包工头”式用工的泛滥,严重扰乱了建筑市

44、场秩序。,如何正确培育、引导和规范建筑劳务的发展,建立和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已成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乃至各级人民政府亟待解决的综合性问题。,为加快建筑劳务分包市场规范与发展,建设部决定从二00五年七月一日起,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建筑劳务分包交易规范化、透明化,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具体要求:,2005年7月1日起,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特级、一级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劳务分包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的企业;其中:,至2006年6月底,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和专

45、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60;至2007年6月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90;至2008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2、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现状,建设部从2001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提出劳务分包企业的概念,目前全国已建立7500家左右劳务分包企业,占建筑业企业总数的9.3%,在册劳务人员约290万人,占3000多万建筑大军的9.1%。,突出矛盾是优秀的劳务企业数量太少。,发展劳务企业是一个必然趋势。,3、困扰劳务分包企业的几大难题,(1)技术工人(尤其农民工)培训问题,建设部规定劳务分包企业获得施工资质的条件之一,是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但目前全国才仅有800多个技能培训机构和700多个鉴定机构,正规的培训基地少,全国累计培训和鉴定的建筑劳务人员仅300万人左右,总持证率还不到一线操作工人总数的9%。,对劳务分包企业工人要求:“先培训、后输出”、“先培训、后上岗”,很多地方要求全日制培训,但是培训费用、时间问题难以解决。,(2)重复纳税问题,总承包企业纳税与分包企业纳税存在重复(营业税),北京、青岛等地已很好解决,但是大部分地区没有解决,建设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难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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