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第三章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第二节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第三节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第四节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第一节,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一、概念:,Legal relationship,是法律规范在指引人们的社会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联系。,由三要素构成:主体、客体和内容,以法律规范为前提;国家强制力保障,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二、特征,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以法
2、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形成的,社会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第二节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一、概念,Legal relationship of health supervision,是,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卫生监督主体参与监督活动时所产生的,卫生监督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卫生监督法律关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概念:,卫生法律规范,是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法律事实,是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是,卫生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卫生管理关系,卫生服务关系,卫生管理关系,卫生服务关系,卫生监督法律关系,卫生民
3、事法律关系,卫生法律规范,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是依法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它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前提。,依据是否与人的意志或意识是否相关,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由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基于人们意志表示,并可发生法律后果的行为。,(,人的;有意识的;具有社会意义的,),即可作为法律 事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特征:,法律事实的首要特征是,客观实在性,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性事实,法律事实是一种,具体,的而非抽象的,
4、事实,法官依法,认定的事实,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二、特点,调整为主,保护为辅的法律关系,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监督主体法定性,意志单一性,国家强制性,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是指一个具体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因素,即主体、客体及内容。,第三节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是指一个具体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因素,即主体、客体及内容。,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卫生监督法律关系,Subject of legal relationship,是指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凡能参与某种法律关系的法人和自然人都是法律关系主体。,
5、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监督法律关系,Subject of legal relationship of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参与者,也是卫生监督法律、法规中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国家卫生监督机构和处于被监督者地位的相对人所组成。,一、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构成:,卫生监督主体,执法主体(,subject of law enforcement,),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守法主体(,subject of law-abiding,),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一)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1.,国家机关,2.,企事业单位,3.,社会团体,
6、4.,公民(自然人),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二)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的能力要求,1.,权利能力,主体依法享有法律上的权利和承担法律上的义务的,资格,。,2.,行为能力,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法律上的权利和承担法律上的义务的,能力,。,卫生监督法律关系,公民的行为能力根据其年龄和精神疾病条件的限制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是指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或标的。,是主体间发生权利和义务的媒介。,身体、生命与健康(,right of life and health,),物,行为,精神产品,二、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客体,卫生监督法律关
7、系,身体、生命与健康,(,right of life and health,),是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最高层次的客体。,身体,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整体(有机体),是人的物质形态,也是人的精神利益的体现。,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的物质基础。,健康,是公民享有权利的重要条件,也是身体和生命存在的基础。,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是指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保护公众健康活动中所需要的客观实体,即与公众生命健康有关的一切物质。,物理意义上的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得到法律认可;,应为人类所控制;,能够给人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具有独立性。,物,卫生监督法律关系,行为,是指卫
8、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的目的所进行的活动。,作为,action,不作为,omission,卫生监督法律关系,substance of legal relationship of health 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卫生监督机构的权利、义务,2.,卫生监督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三、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内容,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法律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做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其特点在于:,权利的本质是由法律规范所决定。,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决定是否实施行为。,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
9、律手段。,权利总是与义务人的义务相关联。,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法律权利的结构,包括,:,权利人可以自主决定做出一定行为的权利。,(,自主权,),权利人要求他人履行一定法定义务的权利。,(,请求权,),权利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保护。,(,诉讼权,),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法律义务,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主体的行为的一种约束手段。,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法律义务的履行,是实现法律规范、保障法律权利的重要步骤。,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一定意义上,法律责任就是不履行法律义务(违法)而承担的法律后果。,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两者相互联系,共处于法律关系的共同体中
10、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在等级特权社会,法律往往强调以义务为本位,权利处于次要地位。而在民主法治社会,法律制度重视个人权利的保护,此时,权利是第一位,义务是第二位,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因此,“权利本位”和“义务本位”代表着不同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取向。,卫生监督法律关系,卫生监督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权利:管理和领导权(即公务权);许可、命,令和决定权;制裁权等,义务:管理性义务;服务性义务和接受监督的,义务,卫生监督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许可证申请;监督权;检举、起诉和申诉权;获得赔偿、补偿的权利,义务:遵守卫生法规;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监督;对自身的卫生违法
11、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第四节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一、产生:主体取得某项权利和义务时,二、变更:主体变更;内容变更;客体变更,三、消灭: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消灭。,全部消灭:主体消灭;客体消灭。,具体消灭:具体事项或案件办理终结,四、引起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案例:针对海产品腐败变质处理的争议,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该市某海鲜酒楼存有大量死亡的海鱼和海虾,且已腐败变质。食品卫生监督员即刻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证实,该海鲜酒楼确实存在上述事实。其原因是海鲜楼所在地区电力变压器故障造成大面积
12、停电所致。,该海鲜酒楼正在进行处理。在调查中设有发现该海鲜酒楼有出售腐败变质海鲜的行为。卫生监督员对死亡的海产品进行封存,责令即刻销毁,完善相关监督文书后返回。,卫生监督法律关系,在对该案件合议过程中,有两种意见,一是对该海鲜酒楼进行罚款;另一种意见认为责令其销毁后不再罚款。,1.,你支持那种处理意见,为什么?,2.,我国法律对该监督法律关系有何明确规定?,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
13、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卫生监督法律关系,4,、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流通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流通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如果食品经营者未按上述规定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