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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总论.ppt

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

2、四级,第五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法制史总论,导论,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古埃及、巴比伦、印度、中国)。早在公元前,21,世纪,我们的先民就摆脱了人类发展史上的野蛮状态而进入文明时期,建立夏王朝为代表的相对统一的国家形态,随之也揭开了中国法制史的序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一、“中国法制史”的内涵及学科性质,“中国法制史”一词一般在两种意义上使用,1,、历史概念: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法律制度,2,、学科概念:研究、介绍和传播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法律文化的一门独立学科,即“中国 法制史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从总体上看,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以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等基本原理为指导,以法

3、律制度为主线,综合研究中国数千年法律制度、法律文化的发展、演变的学科。,从时间和地域的角度上看,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应包括自中国法的形成至研究者所处的年代期间,在中国地域中出现的各种类型的 法律制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从内容上看,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应该是中国法制史研究中国历史上各种类型法律制度在其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本质、特点及其规律性。具体包括,:,1.,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立法活动及立法成果,2.,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状况,3.,中国各个时期内各种类型政权的宏观法制状况,4.,对各个时期法律制度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哲学思想、政治法律思想和学说,5.,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内社会各

4、个阶层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以及宗教等文化传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法制史的学科性质,交叉科学。史学的分支、一门专史;法学的基础学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二、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发展,(一)前学科的法制史研究,总结前朝的政治、法制的得与失,是每个王朝建立以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所以,研究法制历史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和渊源的,(二)近代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初步形成与发展,到,1945,年,中国法制史学科的体系已基本形成本学科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得到了比较深入的探讨,积累、整理了大量的法制史研究资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三)新中国法制史学的曲折发展,从新中国成立到,1966,年以前的,17,年,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中

5、国法制史教学和科学研 究从无到有,并逐渐走向深入。,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法律虚无主义等观念盛行一时,中国法制史研究随之日渐衰落。,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年中,中国法制史学科所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三、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和应注意的问题,(一)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第一,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为当代法制建设提供历史借鉴。,第二,有利于充实学生的专业知识,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为学习和研究现代法学提供深厚的知识基础,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中国法制史其学科价值主要是通过对法律现象的历史总结,为当代的法制建设提供历史借鉴,同时也为各个部门法的发展提供理论底蕴。,中国法制

6、史所研究的是历史上的法律,是过去的法。但是,它所面对的却是现在和未来,它以总结法制历史的经验来启迪人们的思维,开阔人们的视野。“以古为鉴,可知兴衰”,这正是中国法制史的学科魅力和价值所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生、发展及其演进过程,包含着合理性的因素,丰富的经验。我们必须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对其进行批判的总结,并从现实的需要出发加以借鉴和吸收。对于广大学生而言,通过学习中国法制史可以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和法律观,并为学习法学理论和各个部门法提供有关的历史知识,从而加深对于我国现行法律的理解,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二)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第一,应该加强对中国传统

7、法律文化的伦理特性的认识。,第二,要注意儒家学说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第三,应该注意探索法律制度与社会土壤的关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三)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方法,中国法制史既是法律学的一门通史,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是法学和历史学体系中交叉的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学习和研究这门科学,既需要有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也需要有历史学的理论和知识。学好这门课的基本方法。,史学、法学、社会学、哲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首先,要掌握中国法制发展历史过程中的主要阶段以及各个历史阶段法制的基本特征。,其次,要掌握中国法制发展历史上主要的法律制度及其发展变化的关系。,第三,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观和历史唯

8、物观来分析和理解中国历史上的各种法律制度和法律现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四、参考书目,(,1,)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2,)费孝通:,乡土中国,(,3,)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4,)张晋藩:,中国法律传统与近代转型,(,5,)范忠信:,情理法与中国人,(,6,)陈顾远:,中国法制史概要,(,7,)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8,)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9,),美,黄宗智:,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经验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的实践历史研究,(,10,),美,布迪、莫里斯:,中华帝国的法律,(,11,),美,

9、孔飞力:,叫魂,(,12,),美,黄仁宇:,中国大历史,(,13,),日,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原理,(,14,),日,仁井田升:,中国法制史,(,15,),英,梅因:,古代法,(,16,),日,滋贺秀三等:,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17,),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重点复习题,简述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与方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总,论,中国法律的起源,中国四千年法制发展概述,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特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一讲 中国法律的起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一、中国法制起源诸说,二、中国古代国家形成之特点,三、古今法律语词辨异,四、中国法制文明起源的特征,南京

10、信息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起源的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认为,法律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上,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这是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法律产生的共同规律之一。,法律产生的第二个基本规律是,法律的产生过程有一个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和发展过程。这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法律产生的第三个基本规律是,法律产生的过程受宗教、道德的极大影响,因此刚刚产生的法律几乎总是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和道德痕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古籍记载中的原始社会图景:,“,太古之时,烝黎初载,未有上下而自顺序,天未事焉,君未设焉”;,“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妃

11、匹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征。”,“神农无制令而民从。”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曩古之世,无君无臣。穿井而饮,耕田而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泛然不系,恢尔自得。不竞不营,无荣无辱。,干戈不用,城池不设。”,晋人葛洪:,抱朴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为大同。,礼记,礼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这是说人们珍惜劳动产品,但

12、毫无自私自利之心,不会将它据为己有;,“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这是说人们在共同劳动中以不出力或少出力为耻,都能尽全力地工作,却没有“多得”的念头。,对物:货尽其用,对人:人尽其力。,公元前,3000,年左右,随着原始生产力的发展,逐渐由母权制社会过渡到父权制社会。,在母系氏族社会,根据在氏族内继承财产的制度,男子的财产在他们死后归自己出生的氏族,而他们的子女,则因为属于母亲的氏族,不能继承父亲的财产。当构成财富的物品不多时,这是无关紧要的。,但是随着财富的增加,男子经济地位提高后,便产生改变母系制度的要求。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激进的革命之一,但又是在完全不自觉的状态下进行的。因为这一革命并

13、不侵害任何人的利益,只要把男性成员的子女留在本氏族,女性成员的子女转归其父亲的氏族就行了。,随着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社会,婚姻形态也由对偶婚转变为以男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制。传统的继承、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对偶婚,亦称对偶家庭。指原始社会时期,不同氏族的成年男女双方,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实行由一男一女组成配偶,以女子为中心,婚姻关系不稳固的一种婚姻形式。,私有财产的发展,带来了氏族内部的贫富分化,少数氏族部落首领,利用职权占有了剩余产品,积累了财富,成为氏族中的富有者和剥削者。,氏族中私有财产的拥有者,要求对于土地、财货进行“定分立制”,以明确其所有权,并对侵害其财产所有权的行为进行惩罚。,战争促进

14、了国家和法律的产生,同时,为了扩大对社会财富的占有,也不断地发动对其他氏族部落的掠夺战争。,根据典籍的记载,黄帝与蚩尤之战,颛顼与共工之战,尧舜与九黎、三苗之战,规模既大且又旷日持久,至禹时,战争尤为频繁,夏王朝正是在一系列暴风骤雨式的征伐战争中建立起来的,氏族首领的职权也在不断进行的掠夺战争中发生了重大变化,他们不再是氏族的公仆,而是统治整个氏族的权威。不断进行的掠夺战争不仅加速了氏族内部的阶级分化,也使得武装力量的性质由代表全氏族、部落利益的公共武装,演变成保护少数氏族首领利益的私人武装,这是国家形成过程中重要的一环。,一、中国法制起源诸说,伴随着原来的氏族首领纷纷称王,中国进入万国并立时

15、代,这些国家均为宗族部落国家。,公元前,21,世纪以黄河流域为中心建立了以夏后氏为核心的宗族部落国家。公元前,16,世纪,商汤灭夏,建立了商代国家。随着宗族国家的建立,法制文明也随之产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法制起源的基本逻辑猜测:,1,、人类早期曾如禽兽一般相互争斗、暴乱不已。,管子,:“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妃配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征。于是智者诈愚,强者凌弱,老幼孤独不得其所。”,商君书,:“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当此之时,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生)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争斗祸乱的原因:一

16、是人性恶,天生好利恶害;二是生存资源不,不能不争。,荀子,:“礼起于何?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3,、须赶快创立礼乐制度或法制来制止暴乱。,4,、有能力制定法制的只有圣人。,商君书,:“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制君臣上下之义。,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5,、圣人依据天地自然之暗藏法则来制定礼乐制度。,尚书,皋陶谟,:“天叙有典,勅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同寅协恭和衷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天叙”、“天秩”、“天

17、命”就是指上天的意志和法则;“五礼”、“五服”、“五刑”则是指人类社会的法制。后者是由圣人模仿前者而制成,换言之,即圣人将天法变成人法,他们是天人之间的桥梁,上天委任他们治理人世。,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尚书,洪范,:“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即上天授予大禹“洪范九畴”,以之来规范人类社会的行为,“洪范九畴”就是人间一切法制的根本大法。,周易,系辞,:“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传说伏羲时,龙马出黄河,背负河图;伏羲依此而演成八卦,后为,周易,来源。又相传,大禹时,神龟出洛水,背负洛书。大禹依此治水成功,遂划天下为九州。又依此定九章大法,治理社会,流传下来收入,尚书,中,名,洪范,。河

18、图与洛书是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两幅神秘图案,历来被认为是河洛文化的滥觞。河图洛书是中华文化,阴阳五行术数之源。最早记录在,尚书,之中,其次在,易传,之中,诸子百家多有记述。太极、八卦、周易、六甲、九星、风水、等等皆可追源至此。,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中国法律起源的诸学说,(一)法源于天说 此说最早见于,尚书,。,尚书,皋陶谟,说:“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尚书,大禹谟,:“故圣人因天讨而作五刑”。把法律看作是上天的意志的体现。既反映了上古统治者借助神权的力量以增加法的权威的愿望,也反映了古人对法与自然关系的一种认识和理解。,(二)刑始于兵说 此说在,易经,中已出现。,易,师,中说:“师出以律”

19、指军事行动要遵守号令。所谓“大刑用甲兵”,指最重的刑罚是实行军事讨伐,有兴师问罪之意。刑起于兵,兵狱同制,还表现为司法和兵政的掌管者一身二任。司法官称“士”或“士师”、“司寇”、“廷尉”等,原来都是军职。,(三)法起于苗民说,尚书,吕刑,说:,尚书,吕刑,:“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夺攘矫虔。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一般认为,华夏民族在征服苗民以后,袭用了苗人的五刑,以其为华夏的刑法。,(四)法起源于定分止争说 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学派提出此说。,管子,七臣七主,说:“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所以定分止争也”。,(五)法源于习惯说

20、 认为法是由原始社会的习惯发展演变而来。先秦的礼含有大量习惯法的内容。,关于法(刑)的起源时间,谁最先创制刑法或刑罚?,黄帝制刑,皋陶制刑或尧舜制刑,夏禹制刑,苗民制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黄帝说,商君书,画策,: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神农既没,以强胜弱,以众暴寡,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尚书,尧典,载尧帝时就有刑法:“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并且“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元人金履祥,资治通鉴前编

21、说:“帝尧七十有六载制五刑。”帝舜继位后,又命大臣皋陶起草法律。“帝曰:皋陶,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竹书纪年,说:“帝舜三年,命咎陶作刑。”汉人史游,急就篇,说:“皋陶造狱,法律存也。”,皋陶制刑或尧舜制刑说,皋陶,尧舜时期的法官,皋陶墓,在江苏徐州,大禹说,汉书,刑法志,: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尚书大传,:“,夏刑三千条。”,汉书,刑法志,说:“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始制肉刑。”,隋书,艺文志,:“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条三千。”,苗民说,尚书,吕刑,:“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

22、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法制文明起源的途径,最早的刑法或刑罚与军事征战不分,周易,师卦,:,师出以律,。,国语,鲁语,:,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以威民也。故大者陈诸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其所由来者上矣。,史记,周本纪,:,先王,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命,有文告之辞。,汉书,刑法志,:,黄帝以兵定天下,此刑之大者也。,论衡,儒增,:,夫刑人用刀,罪人用法,诛人用武。武法不殊,刀兵不异。夫德劣故用兵,犯法故施刑。刑之与兵,犹足之与翼也。,南京信息

23、工程大学,(一)刑始于兵,国语,鲁语,:“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以威民也。故大者陈诸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其所由来者上矣。”,汉书,刑法志,:“黄帝以兵定天下,此刑之大者也。”,首先用来惩罚战俘;,推而广之惩罚本部族内士兵,军事长官兼理司法;,战争本身就是惩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二)礼源于祭,礼记,祭统,:“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礼记,标题疏,:“礼事起于燧皇,礼名起于黄帝。”,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法制文明的起源: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结合,1.,原始社会没有法:“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

24、无制令而民从”的状态。此时的规范为习惯及氏族民主精神。,2,、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与阶级出现,对法律的需要也日益提高。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成法。,(,祭祀之礼,),3,、中国古代的法制文明包括“礼与刑”两部分。,1,)而“刑起于兵”。,汉书,刑法志,记载:“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2,)礼源于祭祀之礼。,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象刑的解释问题,尚书,舜典,“,象以典刑。”,尚书大传,:“唐虞象刑而民不敢犯。,唐虞之象刑,上刑赭(,zhe,)衣不纯,中刑杂屦(,ju,),下刑墨幪。”,汉书,刑法志,载汉文帝十三年诏书云:“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

25、戮,而民弗犯,何其治之至也!”,白虎通,说上古象刑是:“犯黥者其皂衣,犯劓者丹其服,犯膑者墨其体,犯宫者锥其履,大辟之罪则布其衣裾而无领缘。”,太平御览,引,慎子,说:“有虞氏之诛,以幪巾当墨,以草缨当劓,以菲屦当刖,以艾鞸(,bi,)当宫,布衣无领以当大辟。”,第一种观点认为,象是象征之义,象刑是让受刑人穿着不同色质的衣巾服饰,象征处于不同刑罚,以示耻辱或惩戒,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象是画像之义,象刑就是绘制受刑人身着不同衣巾服饰的画像,象征处于不同刑罚,以公布于众引以为戒,并不是真的用肉刑死刑。,象刑最初应是第一种涵义,可能主要适用于本宗族部落内部的自由人,以象征性刑罚进行教育惩戒。后世罪犯统

26、一身着特制囚服,当是由此而来。,不过,为了使人们了解当时的刑罚,象刑还有第二种涵义,即在当时没有文字的情况下,用画像的形式公布刑罚。,据,周礼,秋官,大司寇,记载,直到周代仍有,“,悬刑象于象魏,”,的制度,即从每年正月初一开始,将不同刑罚的画像悬于宫廷外的阙门之上,用十天时间公布刑罚。这显然是象刑画像的孑遗。后世的枭首及将罪犯首级高悬于城阙之上,可能由此而来。,第三种解释,象刑就是依法施刑的意思,。,二、中国古代国家形成的特点,“,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第二个不同点,是公共权力的设立。”“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捐税是以前

27、的氏族社会完全没有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左传,襄公四年,:“茫茫禹迹,画为九州。”,史记,夏本纪,:“自虞夏时,贡赋备矣。”,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征战成,國,史记,五帝本纪,:“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於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而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字演变,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家国合一,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保留了原有的血缘关系,“把氏族内部的亲属关系直接转化成政治国家的

28、组织方式,从而将旧的氏族组织与新的国家形态熔铸于一。”,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宀”,(min),,表示与室家有关,下面是“豕”,即猪。古代生产力低下,人们多在屋子里养猪,所以房子里有猪就成了人家的标志。本义:屋内,住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的构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房,支房,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家早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三、古今法律语词辨异,“,西方所谓法者,实兼中国之礼典。”,“西文法字,于中文有理、礼、法、制四者之异译,学者审之”。,严复:,孟德斯鸠法意,按语,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说文解字,:“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

29、去之,从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说文解字,:“廌,解廌兽也。似牛,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者。象形。从豸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刑,说文解字,:刑,罚罪也,从刀,从井。,本义即征伐、杀戮。此义源于古代“兵刑不分”的观念。,“井”字是铸造青铜器所用模范的象形。所以“刑”字还有模型、模范之义,又引申为规范、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律,“,律”字在甲骨文中已经出现。据考证,“律”乃“聿”之繁文,本具有行列、标准、规矩之义。甲骨文“师惟律用”之“律”有纪律、军法、战时号令之 义,就是从“律”字的本义引申而来的。后来的法律意义上的“律”,也是由此发展而来的。,“律”字的出现是战国晚期全国走向统一,统治

30、事务日益繁杂,因而需要更多具体规章制度的结果。,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契,古文字的“契”字,右边是一把刀形,左边的一竖三横表示是用刀在一块小木条上刻下的三个记号。它形象地反映了上古时代结绳记事之外的另一种主要记事方法,契刻记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栔,刻也。,说文,契,绝也。,尔雅,。注:“今江东呼刻断物为契断。”,后时圣人易之以书契。,易,系辞,掌稽布之书契。,周礼,质人,。注:“取予市物之券也,其券之象书两札,刻其侧。”,献粟者执右契。,礼记,曲礼,翟璜操右契而乘轩。,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礼乐刑政,综合为治,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

31、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礼是用来引导民众的志向,乐是用来和谐民众的声音,政是用来整齐规范民众的行为,刑罚是用来预防民众的违法犯罪,礼、乐、刑、政四者终极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整齐齐民心而使实现天下大治的世道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四、中国法起源的主要特征,第一,要了解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理环境。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非常之大。因此,地理环境的状况不仅影响着文明起源的时间与空间,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文明的内容与特点。,中国是一个内陆性国家,处于与外界相对隔绝的封闭环境之中,因此,在文明的起源与发展的过程中,既缺乏破坏氏族关

32、系最有力的武器,商品的生产与流通,也没有与氏族对立的外来的社会力量的冲击。因此,中国走向文明的途径,不是彻底地否定氏族制度的“革命”,而是经由氏族内部的渐进性转化和“改良”。氏族亲属间的血缘纽带并未因氏族制度的瓦解而松弛,相反仍是沟通家与国、个人与家族的一道血缘之桥。,第二,由于氏族制度瓦解的不彻底,因此在走向文明时容留了源于氏族父系家长制的宗法制度,并使之具有国家政治制度的性质。由于贵族家族极力维护父系血统的身份继承权与私有财产继承权,这种做法也同样适用于王位的继承,因此,王权与族权在新的基础上得到了统一。国家的建制以及政治权力的划分依照与王室血缘的亲疏远近而定,国家的统治网络就是各个贵族家

33、族中心点的联结。,正是由于这种“家国同构”的特征,,,国家的都城同时也是国王的祖庙所在地,而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军队,也是以贵族家族的成员进行编制的。违犯国法的职官,要在祖庙进行处决,以示家国共弃。国家对外征战与祭祀宗庙的活动,被视为同等的重要,“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宗法制度的政治性质虽然明显淡化,但宗法的精神与信条仍然支配和束缚着国家与社会的躯体。,第三,中国氏族社会末期部落之间发生的战争,对于中国法制文明的产生起着催化剂的作用。战争需要严格的纪律约束部队,以确保指挥者令行禁止和生杀予夺的大权,最初的法律就是在适应这种需要中产生了。我们现在所能见到的最早的法律,是

34、夏启在攻打有扈氏时所发布的一条军令。中国古代不仅“法”与“刑”不分,而且“兵”与“刑”也不分,所谓“大刑用甲兵”。在传统的典籍中,“刑起于兵”之所以成为中国法律起源的一个重要学说,其原因就在于此。,第四,法的起源主要通过刑适于兵和礼源于祭祀两条基本途径完成。始终贯穿着礼刑并用原则。以各级宗族和大小贵族所代表的上层统治者,一方面制定大量系统详备的宗法礼仪制度,运用道德教化发挥其调整社会关系的礼法职能。另一方面对法律进行专断,运用严刑峻法行使镇压职能,辅助礼法的实施。,最后,中国从进入阶级社会起,便形成了以王为最高权威的专制政体。王是国家的化身,以王为代表的贵族宗族的利益与国家利益是一致的。因此,

35、国家至上,维护公权是法律的首要任务,刑法、行政法就成为最发达的法律形式。,中西方国家,(,希腊,罗马,),法制文明起源的不同比较,1,、中国古代法制文明由氏族,家族,宗族国家的模式发展而来,所以带有宗法伦理性,.,2,、法制文明的起源主要通过礼与刑两个途径而来。,3,、法制文明的起源与发展与宗族制度的成熟完善有关。,4,、西方法制文明是在家族公社解体后,由父权家族直接发展为个体农民而来,个体观念发达、商品经济发达。故私法很发达。,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二讲 中国四千年法制发展概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一、萌芽期的法律制度,一般是指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制,在时间上包括自公元前,21,世纪到 公元前,

36、770,年这一历史阶段。,特点:是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是不公开、不成文的,夏、商是奠基时期,鼎盛时期是在西周。,西周法制的形式和内容都达到了早期法制的顶峰,所形成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制指导思想、“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区分故意和 过失”等法律原则,以及“刑罚世轻世重”的刑事政,对中国后世的法制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二、形成期的法律制度,一般是指春秋以后至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各主要王朝的法律制度,在时间上包括自公元前,770,年至公元,1840,年这两千余年的法制历史,从春秋以后,中国开始有了向全社会公布的成文法,从此,中国的法律开始由原来的不公开、不成文法的 状态,过

37、渡到以成文法为主体的状态。,在从春秋到清朝后期这两千多年中,无论是法律理论、立法技术、法制规模,还是法律内容、司法体制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巨大的发展进步。我们通常所说的“传统法律文化”、“传统法律制度”,其主体就是在这一时期形成、发展和成熟、衰落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根据法制发展状况以及在整个法制传承中所起的作用,我们可以把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划分为以下几个发展阶段:,1.,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古代成文法法体系全面确立时期,在大动荡、大变革的社会背景下,西周以前那种法律不合理状况被打破。以成文法为主体的新的法律体制开始建立起来。在整个中国古代社会中对政治法律制度影响最大的两大学术流派儒家和法家主要

38、的政治法律思想,也都在这一时期内形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秦汉时期(自公元前,221,年至公元,220,年),中国古代成文法法体系全面确立时期,在战国时秦国及稍后建立的秦朝,法家“法治”、“重刑”等理论得到完整的实践,两汉时期,中国古代法制在秦朝法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从风格上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是指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前,主要是 “汉承秦制”。后期则是指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在指导思想上接受 儒家的理论,使儒学成为官方的、正统的政治理论,从此,汉朝的法律制度在理论、制度上开始“儒家化”,南京信息工程大学,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自公元,221,年曹魏立国

39、到公元,581,年隋文帝统一),立法技术不断提高,法律理论也有明显发展,具体法律制度的儒家化得到加强。一些重要的制度,比如“八议”、“官当”、“重罪十条”等已经上升为成熟的法律条文,为隋唐之际中 国古代法制走向成熟奠定了重要基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4.,隋唐时期(从公元,581,年隋朝 建立到公元,960,年北宋建立前),中国传统法制的成熟、定型阶段,隋唐的立法技术进一步提高,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优秀法典相继问世,汉代中期开始的法律儒家化,以,唐律疏议,的制定为完成标志,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的融合过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礼法结合”的过程基本完成,中国古代的司法体制、诉讼制度也在此时达到了很高的

40、水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5.,宋元明清时期(自公元,960,年到 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的社会包括法律制度在隋唐所确立的基本框架内,仍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律垂邦法为不易之常经,例准民情在制宜以善用”,随着皇权不断强化,中国传统法制中维护皇权、加强专制等特质也越来越突出地显现出来,元朝和清朝 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和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律,也是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一个特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三)近现代法制,存在了数千年的中国传统法律体制、法律观念开始瓦解,而近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开始在中国土地上艰难地生长,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清末变法:中国由古代法律体

41、制向近代法律体制过渡,2.,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短时间内一系列立法创制活动初步奠定了民国时期法制的基础,3.,北洋政府时期,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在立法上比较完善,形成了“六法体系”,5.,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各个革命根据地创造性地进行了一系列立法建制活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三讲 中华法系演变及其历史特征,1,、法系与中华法系的涵义,法系,一般地说,它可以理解为由若干国家和特定地区的、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的总称。在英语中的相应表述有:,legal family,legal group,legal genealogy,legal sys

42、tem,genealogy of law,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对不同国家间的法律体制进行比较时,学术界习惯将在一国或一种法律体制影响下建立起来的具有共同特征的多国法律群体称为“,法系”,构成一个法系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一个风格独特、特征明显、体系完整的母法系统以及若干个接受这个母法影响、具有与母法相同特征的子法系统,一般认为,在世界历史上曾存在过五大主要法系,这就是大陆法系(也称成文 法系)、英美法系(也称普通法系)、中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系的划分,日本穗积陈重教授将世界各国法律划分为五族:印度法、中国法、伊斯兰法、英国法和罗马法。后又增补了斯拉夫法和日耳曼法

43、从而划分为七大法系。,法国勒内,达维认为当代世界有三大西方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普通法法系,社会主义法系,以及非西方社会的伊斯兰法、印度教法和犹太法,远东(中、日)的法律,黑非洲和马达加斯加的法律,德国茨威格特与克茨认为有八大法系:罗马化、日耳曼、北欧、普通法、社会主义、伊斯兰、远东、印度教,90,年代以来,大多数人主张世界上主要法系为三:民法法系、普通法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华法系(中国法系),杨鸿烈:所谓中国法系者,盖指数千年来支配全人类最大多数,与道德相混自成一独立系统且影响于其他东亚诸国者,亦如其在本部之法律制度之谓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

44、中华法系的形成,中华法系主要是指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法律系统,从最早的封建成文法,法经,直到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大清律例,,其代表性法典为,唐律疏议,。其间陈陈相因,具有十分清晰的沿革关系和内在联系,尤富民族特色,自成体系,独树一帜。,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古代律典的发展沿革图,法经,秦律,汉律,魏律,晋律,梁律,后魏律,陈律,北齐律,后周律,开皇律,唐律,宋刑统,清律,明律,大业律,子产铸刑鼎,子产,名侨,是郑穆公的孙子,所以又叫公孙侨,是春秋后期郑国著名的政治家。他父亲子国做过司马,父辈兄弟七人先后掌握国家政权,号称“七穆”。他在郑国执政,21,年,无论内政、外交都有卓越的建树。,前,536,

45、年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中国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邓析造竹刑,邓析,(,前,545-,前,501)】,河南,新郑,人,郑国大夫,春秋末期思想家,“名辨之学”倡始人,名家学派的先驱人物。他不满子产所铸刑书,前,501,年私自编了一部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成文法,把它写在竹简上,叫做“竹刑”。同时,他还私家传授法律。据传,他聚众讲学,招收门徒,传授法律知识与诉讼方法,还以类似讼师身份帮助民众打官司。由于“私造刑法”,有违“国家法制”,执政驷颛将其处死,却继续沿用“其法可取”的“竹刑”。,魏国李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一盗法,二贼法,三囚法,四捕法,五杂法,六具法”。,六篇

46、可以分成三个部分,即正律、杂律和减律。,第一部分正律是指前四篇:,盗,是保护封建私有财产的法律,,贼,是防止叛逆、杀伤和对政权的危害的法律,,囚,和,捕,是对于罪犯追捕、关押的规定。,第二部分杂律,主要规定如何惩治除盗和贼之外的犯罪。,最后一部分称为减律,其是对处罚进行加减的规定。,秦孝公时,任用商鞅变法,“改法为律”。,秦朝建立之后,制定了大量法律,,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秦墓竹简为我们了解秦朝的法律制度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云梦秦简共有,1155,枚,法律令文书有,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共,11,种律文的摘录;,法律答问,,是以问答的形式对秦律进行的解释;,封畛式,是关于审

47、判原则以及对案件调查、勘验、审讯和查封等方面的规定和文书程式。,两汉修律立法活动:汉高祖时期,萧何作律九章,,九章律,是在原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又增加,户律,、,兴律,、,厩律,三篇,形成九篇体例;叔孙通制定,傍章律,,是有关朝仪方面的专律,共十八篇,。,汉武帝时期,张汤制定了,越宫律,,是关于宫廷警卫的立法,共二十七篇;赵禹制定,朝律,。是有关朝廷的礼仪之法,共六篇。,三国时期,以魏的立法最有成效,魏明帝以汉九章律为基础,作新律十八篇,后人称为,魏律,或,曹魏律,。,魏律对秦汉旧律进行了较大的改革:,首先,对法典的体例作了重要的修改,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以统诸篇,改变

48、了原来,九章律,中将“具律”排在第六位,不符合篇章体例的状况。,其次,精简旁章科令,增加法典篇目,进一步调整法典的结构与内容。,第三,明令废止旧刑罚体系,确立新五刑制度。,西晋泰始三年,(267,年,),完成,晋律,。所以此部法典又称泰始律。就篇目而言,,晋律,形成了二十篇,602,条的格局,共,27657,字。重要变化有:,其一,在法典体例上,分,新律,中“刑名”为“刑名”、“法例”两篇,仍置于律首;,其二,继续精简律令章句,扩充法典篇目;,其三,进一步改革刑罚体系,将其简化为五种二十余等;,其四,开创了对法律条文进行注解诠释的立法形式;,晋律,为中国封建法律发展与转折树立了楷模,对后世立法

49、影响十分深远。不仅是西晋,150,余年统治中的国家基本法典,也对,170,余年的南朝宋齐梁陈四朝的立法活动及其法典内容产生深远影响。,晋书,刑法志书影,北齐律,是在北魏律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历代立法经验完成的,因此,,北齐律,是当时具有很高水准的封建法典。,北齐律,共有十二篇,,949,条。体例上的特点:,一是定律十二篇,由繁到简,为隋唐律的篇章结构提供了先例。,二是,北齐律,合,北魏律,的“刑名”与“法例”为“名例”,冠于律首,增加了法律体例的科学性。在内容上,首创了“重罪十条”,此项制度影响了历代法典的内容。在刑罚制度上,确立了死、流、徒、鞭、杖的五刑,为封建制五刑体系奠定了基础。,隋文帝开

50、皇三年完成历史上著名的,开皇律,。,开皇律,在内容以及体例上的主要特点:,首先是在体例上,形成了以“名例”为首篇,共十二篇的体例,这也是中国封建法典的固定体例。,其次是在内容上,第一,确立了法典的篇目体例;第二,确立了死、流、徒、杖、笞的五刑制度,呈现出封建五刑的完整形态;第三,规定了贵族官僚分别享有议、减、赎、官当等司法特权。第四,在”名例律“中确立了“十恶”的罪名。,开皇律,的制定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影响到以后封建社会各个时期的立法,成为一个立法的典范。,唐高宗永徽二年完成,永徽律,。仍为十二篇,,500,条。永徽三年,命令长孙无忌等人对律典中律条和律注逐条逐句地进行解说。永徽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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