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特许经营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个人或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甲方作为餐饮特许经营权的所有人,拥有相应的餐饮特许经营体系、品牌和相关资产,并希望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将其经营模式授权给乙方,共同发展与成功;鉴于乙方对餐饮特许经营项目表示浓厚的兴趣,并且具备相应的经验和商业能力,并希望获得甲方特许经营权利的授权;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共赢、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餐饮特许经营权(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系指甲方享有的、特许乙方使用其餐饮特许经营体系、品牌、知识
2、产权和经营模式等所涉及的商业权益。1.2 特许经营项目指甲方对外授权特许乙方开展的特定餐饮业务。1.3 特许经营期限指特许经营协议书中约定的特许经营项目的有效期限。1.4 特许经营费用包括特许经营使用费、维护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授权特许经营项目,并提供相关技术、经验、知识和资料。2.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特许经营项目授权,并支付相关特许经营费用。2.3 甲方负责监督和指导乙方的特许经营活动,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第三条 使用权益3.1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有权合法使用甲方授权的餐饮特许经营体系、品牌、知识产权和经
3、营模式等权益。3.2 乙方应确保在经营过程中的餐饮标准、品质、服务等方面与甲方的要求保持一致,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商业机密信息。第四条 经营义务4.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经营标准和程序,开展特许经营项目,并保持企业的正常运营。4.2 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和行政许可,并及时缴纳相关税费。4.3 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项目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禁止或限制的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商誉和利益。第五条 终止与解除5.1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特许经营协议书终止。5.2 在特许经营期间,如乙方擅自将特许经营项目授权给第三方使用或其他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特许经营授权,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5.3 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的特许经营权益,同时甲方有权收回相关特许经营体系、品牌和知识产权等。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6.2 对于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七条 协议生效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