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921 ,大小:2.57MB ,
资源ID:1262178      下载积分:2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26217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Stan****Shan】。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Stan****Shan】,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汇编.pdf)为本站上传会员【Stan****Shan】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汇编.pdf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汇编及相关司法解释汇编2 2021.1.1021.1.12目目录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2021.1.1).1 1第一编 总则.7第一章 基本规定.7第二章 自然人.8第三章 法人.17第五章 民事权利.26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30第七章 代理.34第八章 民事责任.38第九章 诉讼时效.41第十章 期间计算.44第二编 物权.45第一分编 通则.45第一章 一般规定.45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45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50第二分编 所有权.50第四章 一般规定.50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

2、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52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56第七章 相邻关系.60第八章 共有.61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63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65第十章 一般规定.65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66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68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71第十四章 居住权.71第十五章 地役权.73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75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75第十七章 抵押权.77第十八章 质权.84第十九章 留置权.89第五分编 占有.90第二十章 占有.903第三编 合同.91第一分编 通则.91第一章 一般规定.91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92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99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3、100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107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08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10第八章 违约责任.115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119第九章 买卖合同.119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127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128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130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132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136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141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146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147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149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153第二十章 技术合同.158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167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169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172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174第二

4、十五章 行纪合同.177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179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180第三分编 准合同.182第二十八章 无因管理.182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183第四编 人格权.184第一章 一般规定.184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186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187第四章 肖像权.189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1904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192第五编 婚姻家庭.195第一章 一般规定.195第二章 结婚.196第三章 家庭关系.198第四章 离婚.202第五章 收养.206第六编 继承.212第一章 一般规定.212第二章 法定继承.213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215第四章

5、 遗产的处理.217第七编 侵权责任.220第一章 一般规定.221第二章 损害赔偿.223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224第四章 产品责任.227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228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230第七章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232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233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235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235附则.237民法典配套解释民法典配套解释.23723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1.1.1).23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2021.1.1).24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

6、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2021.1.1).24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1.1.1).26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2021.1.1).281民法典具体领域解释民法典具体领域解释.28728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1.1)28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1.1).30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21.1.1).309民法典其他相关解释民法典其他

7、相关解释.3123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2021.1.1).3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的通知(2021.1.1).35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1.1).355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修订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修订.36836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1.1.1)368一、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69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

8、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69三、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371四、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376五、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378六、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78七、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79八、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82九、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386十、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

9、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388十一、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388十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390十三、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91十四、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94十五、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395十六、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399十七、修改最高

10、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01十八、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开荒后用于农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4026十九、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402二十、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04二十一、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05二十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406二十三、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07二十四、

11、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09二十五、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411二十六、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413二十七、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415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修改后全文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修改后全文.4174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4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418最高

12、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1.1.1).4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1.1.1)4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43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43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4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4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2021.1.1)

13、44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2021.1.1).45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1.1)45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1.1).45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46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464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1.1.1).465最

14、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1.1.1).46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47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开荒后用于农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21.1.1).47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1.1).47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48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485最高人民法院

15、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48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48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49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1.1).49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1.1).5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1.1).506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修订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修订.512512最

16、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512一、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513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514三、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14四、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15五、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516六、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

17、题的规定(三).517七、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518八、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5198九、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519十、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20十一、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522十二、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二).522十三、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524十四、修改最高人

18、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24十五、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525十六、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26十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26十八、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526十九、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527二十、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527二十一、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528二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

19、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528二十三、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 528二十四、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28二十五、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28二十六、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529二十七、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529二十八、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29二十九、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29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

20、释修改后全文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修改后全文.5305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5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5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3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37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5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54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55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

21、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55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55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6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56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57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57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8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58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9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

22、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9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59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6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6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6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6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6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6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6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

23、律若干问题的规定.6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6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6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627十八件【知产类】司法解释修订十八件【知产类】司法解释修订.6306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的决定.630一、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631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631三、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

24、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633四、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34五、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63810六、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38七、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有关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639八、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641九、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642十、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25、释 643十一、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646十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646十三、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648十四、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49十五、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649十六、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51十七、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51十八、修改

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659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修改后全文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修改后全文.65965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65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66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66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7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67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75最高人

27、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67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67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68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8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68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69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69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96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

28、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70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713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修订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修订.7157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715一、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715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716三、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29、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18四、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19五、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721六、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721七、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722八、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722九、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722十、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

30、规定.722十一、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722十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724十三、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 724十四、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725十五、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725十六、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25十七、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726十八、修改最高人

31、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729十九、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729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修改后全文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修改后全文.729729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7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73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8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8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811最

32、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8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8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8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8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8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8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8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8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办理民

33、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8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8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8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8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83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835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修订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修订.8388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838一、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34、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838三、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840四、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执行人存在银行的凭证式国库券可否采取执行措施问题的批复.840五、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40六、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844七、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845八、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846九、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84813十、修改最高人民法

35、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848十一、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849十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850十三、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850十四、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850十五、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851十六、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冻结财产的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能否自行解冻的请示的答复.851十七、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林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问题的复函.852十八、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36、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852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修改后全文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修改后全文.85385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85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集中户可否冻结划拨问题的批复.85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85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执行人存在银行的凭证式国库券可否采取执行措施问题的批复.85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5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866最

37、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87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87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87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88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88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89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89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9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9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冻结财产的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能否自行解冻的请示的答复.90

38、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林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问题的复函.9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07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 2021.1.1021.1.1)颁布机关: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文文号: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颁布时间:颁布时间:05/28/2020实施时间:实施时间:01/01/2021效力状态:效力状态:未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

39、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编第一编总则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监护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2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营利法人第三节非营利法人第四节特别法人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第七章代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委托代理第三节代理终止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九章诉讼时效第十章期间计算第二编第二编物权物权第一分编通

40、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节动产交付第三节其他规定3第三章物权的保护第二分编所有权第四章一般规定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章相邻关系第八章共有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十章一般规定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十四章居住权第十五章地役权第四分编担保物权第十六章一般规定第十七章抵押权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第十八章质权第一节动产质权第二节权利质权第十九章留置权第五分编占有第二十章占有第三编第三编合同合同4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

41、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保全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保证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证责任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第十七章承揽合同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九章运输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客运合同第三节货运合同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5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第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

42、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第三分编准合同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第四编第四编人格权人格权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第三章姓名权和名称权第四章肖像权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第五编第五编婚姻家庭婚姻家庭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结婚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6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四章离婚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二节收养的效力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第六编第六编继承继承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七编第七编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损害赔偿第三章责任主体的特殊

43、规定第四章产品责任第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第八章高度危险责任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附则附则7第一编第一编 总则总则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第五

44、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十条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8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

45、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章第二章 自然人自然人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十三条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

46、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9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

47、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

48、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第二节 监护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

49、)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1(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三十条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

50、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12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