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主要危险源 1.作业场所顶板不完好。 2.轨道质量不合格,防跑车装置及跑车防护装置不完好。 3.铺道、调道与轨道运输平行作业。 4.轨道捆绑不合格。 5.抬运轨道人数过少,协调配合不好,操作不当。 6.使用滑行的方法运送轨道。 7.铺轨操作不当,如砸道钉时配合不当。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井上、下从事轨道铺设、维修的人员。 三、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熟悉本岗位有关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掌握轨道量具、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及轨道铺设操作技能。 四、安全规定 第4条 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
2、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规定。 第5条 工作人员进人施工地点前,必须有专人检查巷道的支护情况;排除安全隐患,方可进入施工地点。 第6条 施工作业时,所用的工具不准碰触电缆及其他管线和电气设备。 第7条 用钎子和锤拆除矸石、混凝土道床或用剁斧剁螺丝时,掌钎人要戴防护手套,打锤人操作时不准戴手套,不准和掌钎人站在同一条线上,以防走锤伤人。打锤人应注意周围环境,防止意外。 第8条 捣固道床或卧底(拉底)时,前后间隔距离不得少于2m。 第9条 使用撬棍起道或起道钉时,不准手握满把,以防压手。 第10条 砸道钉时,必须手心向上栽道钉,用锤轻轻稳牢,随后再加力钉进去,防止砸手或道钉崩起伤人。
3、严禁在钢轨上或轨缝处调直道钉。 第11条 使用起道机或千斤顶时,要垂直放正,不准歪斜,钩脚要牢固地挂在钢轨底座上,操作人员的头部和手臂要躲开压杆或千斤顶。 第12条 用起道机或千斤顶起道时,钢轨顶起后要随起随垫,所有作业人员的手、脚不准伸人轨底或轨枕下面,以防伤人。 第13条 斜巷施工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2.开工前要与信号把钩工联系好,关闭上车场阻车装置,挂上“斜巷内有人作业,严禁行车”警示牌后方可进入现场。 3.进入现场前,必须将斜巷上口附近5m以内的浮杂物清理干净。并设专人监护看守,以防异物滑落伤人。 4.斜巷中严禁2个或2个
4、以上地点同时铺轨。 5.作业时要站在平稳可靠地点,所用工具要放稳、放牢,传递工具时要互叫互应,不准乱扔乱放。 6.工作中清理出来的煤、矸石及杂物应及时装车运走;施工完毕后必须将矸石、物料清理干净,确保安全行车。 7.需要运送钢轨或物料时,必须和斜巷上、下端的信号工及绞车司机联系好.说明运送地点、行车速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8.斜巷运送钢轨时装车防滑措施要得当,装车数量,重心要符合要求,轨道装车要避开提升钢丝绳出绳,捆绑要牢固,轨道要单个穿绳捆绑,并且下端必须有兜揽防护装置,防止钢轨在运行中脱落或窜出。 9.使用专门车辆运送钢轨、物料、器材等大件(简称物件),需要装卸或跟送监护时,必须
5、遵守下列规定: (1)向上运行时装卸人员不准跟车,必须提前到达工作地点; (2)当物件车向下运行时,跟车人应在物件车上方并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 (3)监护物件的跟车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发现物件车刮碰或脱轨,必须立即发送停车信号停车。 10.斜巷装卸物料时严禁摘钩,并用绳扣将车拴牢后方可进行。 11.施工地点的新旧钢轨、轨枕都必须整齐地码放在宽阔地带,并可靠固定(稳定),避免下滑伤人或影响现场作业。 第14条 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主要运输巷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直线
6、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轨道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6.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线路的钢轨型号。 7.其它严格执行“轨道铺设质量标准”规定。 8.矿井轨道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第15条 临时轨道铺设质量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 1.轨距误差:不大于10
7、mm,不小于5mm,轨枕间距不应超过规定100mm。 2.轨道接头间隙:直线部分不应超过10mm,内错差不大于5mm,高低差不大于5mm。 第16条 铺设轨道必须制定专项措施,轨道铺设时,轨道的中心线、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前必须熟悉巷道断面设计尺寸,标好巷道中、腰线。 第17条 井上、井下的轨道线路,每班必须巡道,按检查、检修周期经常巡回检查和处理故障,保证线路处于完好状态。 五、操作准备 第18条 铺轨前的准备 1.开工前,首先检查所用工具是否齐全、完好。 2.根据要铺设轨道的长度准备好标准的道轨、道岔、及其扣件、枕木等。 3.根据设计要求,找准轨道中、腰线,清出铺设地
8、点的浮煤(矸)。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在有机车运行的线路上施工时,施工区段的两端40m以外必须设红灯示警,并设专人防护和指挥机车。在主要运输大巷施工时,防护人员与施工地点之间距离不得少于60m;在弯巷施工时,防护人员必须站在直线段。 第20条 机车通过施工区段前,必须经专人检查轨道线路,确认无影响列车安全通过的隐患后方可放行。车辆通过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躲在安全地点。 第21条 凡双轨运输,遇特殊情况不能行驶机车时,必须在此线路的两端用明显的标志示警,并通知调度。 第22条 运送、装卸钢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运送钢轨应使用专用车或平板车、材料车。 2.装卸钢轨时要由一人负
9、责喊号,相互协调配合。 3.运送钢轨的专车不准乘人,并有专人监护。速度不得大于2m/s。严禁在曲线段会车。 4.在主要运输巷道人力推车运送钢轨时,必须事先与车辆调度联系.并在钢轨车前50m以外设专人探路,后面要有人持红灯警戒。 5.有架线的巷道,从矿车内往外卸物料时必须切断架空线的电源。 6.用矿车或材料车装料时,其物料不得超出车沿0.2m。两侧不得超过车宽。 第23条 使用弯道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加工的钢轨放平稳,轨底向下。 2.弯道器要放平、垫稳,并使两钩爪牢固地卡住钢轨。 3.用绞杠或钎子拧紧丝杠,两人用力要均匀,不得用力过猛,并垫好保险杠,防止压手。 第24条
10、铺设曲线轨道的规定: 1.铺设曲线轨道,必须从曲线的一端向另一端进行,不应在缓和曲线的起点设有接头。 2.在曲线的外侧不准有人同时作业。 第25条 使用电(气)焊工具进行长轨焊接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电(气)焊工的技术操作规程,焊接质量必须符合《煤矿窄轨轨道维修质量标准》。 第26条 手工锯钢轨时,需将要锯的钢轨垫平、摆正,测量长度,并在锯口的侧面及顶面划线。钢轨必须锯断,不准用锤砸断。 第27条 轨道钻孔前必须划好孔眼,将卡子挂住轨底,手钻的两端顶紧.并与钢轨垂直。一只手搬钻柄,另一只手握螺母,使钻头均匀受力。快要钻透时要轻钻、慢钻,防止钻孔出口不整齐。上螺栓时.不准用手指探测
11、螺栓孔,不准用锤敲打鱼尾板和螺栓。 第28条 使用大头镐进行捣固时,工作人员的前脚应站在被捣固的轨枕上,脚尖不准伸出轨枕边缘,后脚站在两根轨枕中间,并不准伸入轨底,捣固范围白钢轨中心向两侧各200~250mm。 第29条 多人进行捣固作业时,要统一行动,不准打飞镐,不准乱打道碴、轨枕和钢轨,防止飞起石头伤人。 第30条 调整轨道方向时,要由一人指挥。拨道前应拨开轨枕端部和防爬木撑拨移方向一侧的道碴;拨曲线时,应先将曲线两端直线拨直,将弯曲线拨入曲线部分统一调整。 第31条 施工过的非焊接轨道必须用导线连接,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电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第32条 更换、翻修轨道
12、及道岔工作结束后,必须试车、验道,并经现场负责人验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撤离现场。 第33条 处理故障时,必须有专人注意观察来往的车辆;遇有弯道时必须设专人到来车方向设置警戒。 第34条 必须认真检查线路,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影响通车而短时间又不能排除的故障,必须在隐患地点前后各60m处设置警标,并通知车辆调度人员。 第35条 空、重车道在同一条巷道内时,巡查线路的两人不准沿同一条轨道行走,且各自应有前后警戒的分工。 第36条 应掌握轨道绝缘的检查及维修情况,每月必须检查2次,并做好记录;做到管套、绝缘板、绝缘轨头数量齐全、紧固有效。 第37条 经常清除道床淤泥积水,防止泥水导电。 第38条 连续牵引车轨道施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托绳轮、压绳轮各固定件、配件要齐全,转动灵活。两侧轨道要垫实。 2.更换绳轮时,不得单人作业。对飘起的钢丝绳进行下压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钢丝绳不会突然弹起。 3.维修人员严禁跨绳作业。在安设、拆除绳轮时身体上部必须躲开下压的钢丝绳上方空间。松开下压的钢丝绳时必须缓缓操作,防止突然受力后崩起物料伤人。 七、收尾工作 第39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沿途浮煤(矸)等杂物,将工具、材料、零件、备品配件分类存放整齐,以保持线路畅通和文明卫生,填写好相关记录,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轨道状况及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