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学习,反恐法,主题班会,15,护专,3,班,1/1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第三章安全防范,第四章情报信息,第五章调查,第六章应对处置,第七章国际合作,第八章保障办法,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97,条,2/12,第三条,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经过暴力、破坏、恐吓等伎俩,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标主张和行为。,3/12,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
2、帮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义务,发觉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汇报。,4/12,第十条,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帮助防范、阻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它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给予,表彰、奖励。,5/12,第六十三条,恐怖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处置信息,由恐怖事件发生地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公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恐怖事件,由指定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输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输可能引发模仿恐怖活动实施细节;不得公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场景;
3、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公布信息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同意外,不得报道、传输现场应对处置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6/12,第七十六条,因汇报和阻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人身安全方面临危险,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应该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办法:,(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禁止特定人接触被保护人员;,(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办法;,(四)变更被保护人员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五)其它必要保护办法。,7/12,第八十条,参加以下活动,
4、之一,情节轻微,尚不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二)制作、传输、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衣饰、标志;,(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帮助、便利。,8/12,第八十一条,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以下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一)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
5、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二)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它民族或者有其它信仰人员离开居住地;,(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它民族或者有其它信仰人员交往、共同生活;,(四)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五)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六)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七)煽动、胁迫群众损毁或者有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八)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九)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收义务教育;,(十)其它利用极端主义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9/12,第八十二条,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偏护,,情节轻微,尚不组成犯罪,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相关情况、搜集相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10/12,反恐公益宣传片,11/12,学法,反恐,防恐,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