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油勘探开发协议协议标题:石油勘探开发协议第一条 协议概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达成,旨在就石油勘探开发事宜达成一致,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并依法执行。第二条 合同主体甲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第三条 合同目的本协议旨在就具体石油勘探开发项目进行规范和约束。双方同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石油勘探和开发工作。第四条 合作内容1. 甲方将提供现有的石油勘探开发相关信息和技术支持,乙方将承担勘探开发工作,并按照约定的区域和范围进行勘探开发活动;2. 甲方和乙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制定并执行勘探开发计划,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和指标履行各自的职责;3. 双方应合理利用资源,加强学习交流,提
2、高勘探开发效率;4. 双方应保护石油资源,并共同推动环保、安全等相关工作。第五条 费用与分配1. 勘探阶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2. 开发阶段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甲方和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摊费用。第六条 保密义务1. 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并确保不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披露;2. 除非法律明确规定或经对方书面同意,否则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和解除后两年内,双方不得向外界公开勘探开发项目的任何信息。第七条 知识产权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于提供方所有,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擅自使用、转让或出售。第八条 违约责任1.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
3、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如双方有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则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九条 争议解决一切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补充约定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2. 除本协议约定外,双方可就具体事项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与解除本协议经双方正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运营前有效。如有任何解除本协议的情况,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二条 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特此协议书立,以示双方信守约定。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