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设备租赁协议 日 期: 年 月 日 设备租赁协议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租
2、赁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租赁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及用途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部位、高度 设备质量 备注 备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 从乙方 设备进场初次安装完毕经设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特种设备需取得安监站核发建筑施工使用登记证明之日起开始计算租期和租金,至甲方书面告知乙方停止租赁使用日为止。 2、 暂定租赁期限 月。 第四条、 收费标准 设备名
3、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月租费用(元) 进出场费(元) 备注 注:1、以上月租费包含: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 %)、运送费、装卸费、损花费、维修费、人工费、操作人员工资、伙食费、加班费、除本协议注明外的其它费用) 2、其它特殊规定。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 协议签订后,乙方 设备初次安装调试经设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特种设备需取得安监站核发建筑施工使用登记证明当天甲方支付已验收设备进场、安装费人民币 (大写)¥ 元/台
4、 2. 初次安装调试经设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特种设备需取得安监站核发建筑施工使用登记证明之日为起租之日,每满一个月甲方8个工作日内支付每台设备每月租金 (大写)¥ 元(小写)给乙方。由于非乙方因素的各种停工或甲方不按期结算支付租金给乙方,则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计)或停止租赁设备,乙方有权随时拆机退出施工现场,由此而导致甲方的损失与乙方无关。乙方必须承担由于租赁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导致甲方损失的补偿责任,损失金额可以冲减设备租金,局限性部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3. 租金每
5、月结算一次,结算前乙方须提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支付款项。 4. 乙方根据甲方指令编制租赁设备拆卸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后在甲方指令限期最后一天停机拆卸完毕退场时,双方要结清所有款项(涉及设备拆卸、退场、拉运费用 元/台),在甲方未结算付清设备租金、进退场安装拆卸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不退场。 第六条、 计算方式 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 1、 按月计算,局限性月的尾数日租租金按月租金除以当月实际天数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 按日计算:按台班计算,机械天天工作 8 小时,按一个台班计算,每月5 日由甲乙双方确认上月实际
6、工作台班数量。 3、 按工作量(每立方或平方)计算,每月5 日由甲乙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完毕工程量。 4、 其它方式。 第七条、 租赁设备交接与验收 1、 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移交租赁的机械设备,双方应就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收交接清单和《进场检查单》。 2、 必须进行安装、拆卸、检查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设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特种设备需取得安监站核发建筑施工使用登记证明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向出租人交还租赁的机械设备,双方就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4、 需
7、报验的特种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办理手续,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告知乙方租赁的机械设备在规定的时间进场后,属于甲方因素导致机械设备不能正常安装,从设备进场第十天开始正常计算租金和租期。 2. 甲方租赁的机械设备的所有产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将机械设备抵押、转让给第三方和另作该工地施工之外的其他用途。 3. 甲方负责按乙方提供的图纸规定制作设备基础,提供电焊机、氧气乙炔等工具给乙方使用,甲方及时负责搭设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行人安全通道、安全平台底笼周边双层行人通道等。负责工地其他也许存在的障碍的清除。 4. 附墙预埋件或预留洞由乙方负责,甲方免费提供电焊机、氧气
8、等工具。附墙距离不得超过3.5米,如超过甲方负责超长费用。 5. 甲方不得违章使用租赁的机械设备,若因甲方强行违章使用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6. 甲方按规定在每台设备用电规定间距5米内设立专用电箱,配备两个100A的漏电开关(三相五线)和闸刀隔离开关,甲方单个电箱供电缆线到乙方电梯电箱内截面积不少于25mm2,总电缆截面积50mm2,设备所需电力电费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需在甲方告知每台设备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初次安装完毕(若因天气因素则时间顺延)。安装调试完毕经检测合格,特种设备需取得安监站核发建筑施工设备使用登记证明当天开始计算租金和租期。
9、2. 乙方负责提供设备基础图、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拆队伍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编写安装和拆卸方案,负责办理设备安装、使用报批手续,初次安装调试合格后及时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等。 3. 乙方负责设备的进场、安装、顶升、拆卸、退场和平常维修保养工作。若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全力抢修。每台设备正常故障维修不得超过8小时,如一次维修超过8小时或每月累计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租金 元/天。(注明:加节安装护墙架更改电缆线除外) 4. 设备租赁费涉及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维修费和保养费。 5. 乙方应定期派出保养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检修,保证设备正
10、常安全使用。 6. 乙方提供每台设备司机(有操作证)操作设备,保证天天机械24小时机械正常使用。乙方应为设备操作机手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操作安全负责。承担设备、操作机手的损失和人身安全及事故补偿。宿舍、生活中用电、用水由甲方负责。设备司机必须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动,服从甲方的指挥(安全合理的指挥),如不听从甲方指挥,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及时更换设备司机,由此导致延误的,乙方补偿甲方损失。每人天天上班10小时,加班每人每小时20元由甲方支付。 7. 乙方提供设备基础地脚螺栓,甲方浇筑设备基础时,乙方派人到现场指导。 8. 乙方应提供设备安装技术参数,基础部分承载力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乙
11、方方可开始安装。 9. 乙方的设备性能、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如因乙方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10. 乙方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转,如因乙方的设备故障或乙方人员操作导致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安拆过程中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1. 特种设备由乙方负责(涉及但不限于)到安监站办理设备的报装、使用登记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负责设备的验收、施工方案(安装及拆除)等。 12. 按照有关约定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售后服务,符合项目管理的规定,并按照协议约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回访,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13. 设备在安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带
12、来的损失。 14. 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 15. 如乙方(含乙方派出的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偷盗甲方工地财物的,除作价补偿外,发现一次处罚5000元以上,由甲方直接从结算租金中扣除。 第十条、 其它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第十一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协议,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协议有效期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设备拆离现场且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为止。假如双方发生纠纷,一方面和谐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原告方可以在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 方: 项目部 / 有限公司(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