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7.1 总则 7.1.1 合用范围 本施工工艺标准合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施工。 7.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04-9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J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JB50300-202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JB50327-202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5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G0162-2023 6 中华人民共和国
2、国家标准GB5032-202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查法(ISO法)》 7.2 术语、符号 7.2.1 术语: 1 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查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成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 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规定进行检查,对产品达成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 检查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查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查体。 4
3、 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致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5 检查:对检查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实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规定进行比较,以拟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6 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查项目。 7 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查项目。 8 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9 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10 表达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11 表达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
4、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12 表达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一方面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达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7.2.2 符号: 采用国家通用符号 7.3 基本规定 7.3.1 基本规定: 1 设计 1) 抹灰工程应有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献。 2) 承担抹灰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 材料 1)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2)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应符合国家规范规定。 3) 现场配制的砂浆、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规定。
5、 4)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 施工 1) 在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献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重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毕后,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过程质量控制管理。 5) 施工完毕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6)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6、并应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边环境导致的污染和危害。 7.3.2 质量规定: 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无瞎缝、漏勾缝、开裂等。 7.4 施工准备 7.4.1 技术准备: 1 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献已完毕,并通过审核、批准实行。 2 施工方案审核、批准已完毕。 3 施工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已签订完毕。 7.4.2 材料规定: 1 水泥: 宜采用32.5级普通水泥或矿渣水泥,应选择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厂家生产的水泥。 水泥进厂需对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
7、可证编号、生产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日期等进行外观检查,同时验收合格证。 2 砂子: 宜采用细砂,使用前应过筛。 3 磨细生石灰粉: 不含杂质和颗粒,使用前7d用水将其闷透。 4 石灰膏: 使用时不得具有未熟化的颗粒和杂质,熟化时间不少于30d。 5 颜料: 应采用矿物质颜料,使用时按设计规定和工程用量,与水泥一次性拌均匀,计量配比准确,应做好样板(块),过筛装袋,保存时避免潮湿。 7.4.3 重要机具: 1 砂浆搅拌机:可根据现场使用情况选择强制式水泥砂浆搅拌机或运用小型鼓筒砼搅拌机等。 2 手推车:根据现场情况可采用窄式卧斗、翻斗式或普通式手推车。手推车车轮宜采用
8、胶胎轮或充气胶胎轮,不宜采用硬质轮手推车。 3 操作工具:铁锹、铁板、灰槽、锤子、扁凿子(开口凿)、尖头钢钻子、瓦刀、托灰板、小铁桶、筛子、粉线袋、施工小线、长溜子、短溜子、喷壶、笤帚、毛刷等。 7.4.4 作业条件: 1 主体结构已通过相关单位(建筑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查合格,并已验收。 2 施工用脚手架(或吊篮、或桥式架)已搭设完毕,做好防护,已验收合格。 3 所使用材料(如颜料等)已准备充足。 4 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已完毕。 5 门窗口位置对的,安装牢固并已采用保护。预留孔洞、预埋件等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规定,门窗口与墙间缝隙应用砂浆堵严。 7.5 材料
9、和质量要点 7.5.1 材料关键规定: 1 水泥:进场或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必须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砂:质地洁净,含泥量小于3%。 3 颜料:应选用耐碱、耐光的矿物性颜料。 7.5.2 技术关键规定: 1 横竖缝交接处应平顺、深浅一致、无丢缝,水平缝、立缝应横平竖直。 2 勾缝前应拉通线检查砖缝顺直情况,窄缝、瞎缝应按线进行开缝解决。 3 每段墙缝勾好后应及时清扫墙面,以免时间过长灰浆过硬,难以清除导致污染。 7.5.3 质量关键规定: 1 门窗口四周塞灰不严、表面开裂:施工时要认真将灰缝塞满压实,最佳设技术纯熟人员做此项工作。 2 横竖缝接槎不齐:操作时认真将
10、缝槎接好,并反复勾压,勾完后要认真将缝清理干净,然后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缝子深浅不一致:施工时划缝是关键,要认真将缝划致深浅一致,切不可敷衍了事。 4 窄缝、瞎缝:勾缝前要认真检查,施工前要将窄缝、瞎缝进行开缝解决,不得漏掉。 5 缝子漏勾:一段作业面完毕后,要认真检查有无漏勾,特别注意门窗旁侧面,发现漏勾及时补勾。 7.5.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规定: 1 参与施工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机械。 3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及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4 施工用外脚手
11、架搭设必须满足设计及安全规范规定,并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7.5.5 环境关键规定: 1 施工垃圾必须集中堆放。 2 施工污水未经解决不得随意排放。 3 施工机械不得有滴漏油现象。 4 大风天不得从事筛砂、筛灰工作,现场存放的灰、砂等散装材料要进行苫盖。 7.6 施工工艺 7.6.1 工艺流程: 放线、找规矩 → 开缝、修补 → 塞堵门窗口缝及脚手眼等 → 墙面浇水 → 勾缝 → 找补漏缝 → 清理墙面 7.6.2 操作工艺 1 放线、找规矩 顺墙立缝自上而下吊垂直,并用粉线将垂直线弹在墙上,作为垂直的规矩。水平缝以同层砖的上下棱为基准拉线,作为水平缝控制的规矩。 2
12、开缝、修补 根据所弹控制基准线,凡在线外的棱角,均用开缝凿剔掉(俗称开缝),对剔掉后偏差较大,应用水泥砂浆顺线补齐,然后用原砖研粉与胶粘剂拌合成浆,刷在补好的灰层上,应使颜色与原砖墙一致。 3 塞堵门窗口缝及脚手眼等 勾缝前,将门窗台残缺的砖补砌好,然后用1:3水泥砂浆将门窗框四周与墙之间的缝隙堵严塞实、抹平,应深浅一致。门窗框缝隙添塞材料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 堵脚手眼时需先将眼内残留砂浆及灰尘等清理干净,后洒水润湿,用同墙颜色一致的原砖补砌堵严。 4 墙面浇水 一方面将污染墙面的灰浆及污物清刷干净,然后浇水冲洗湿润。 5 勾缝 勾缝砂浆配制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定,并且不宜拌制
13、太稀。勾缝顺序应由上而下,先勾水平缝,然后勾立缝。勾平缝时应使用长溜子,操作时左手托灰板,右手执溜子,将拖灰板顶在要勾的缝的下口,用右手将灰浆推入缝内,自右向左喂灰,随勾随移动托灰板,勾完一段,用溜子在缝内左右推拉移动,勾缝溜子要保持立面垂直,将缝内砂浆赶平压实、压光,深浅一致。勾立缝时用短溜子,左手将托灰板端平,右手拿小溜子将灰板上的砂浆用力压下(压在砂浆前沿),然后左手将拖灰板扬起,右手将小溜子向前上方用力推起(动作要迅速),将砂浆叼起勾入主缝,这样可避免污染墙面。然后使溜子在缝中上下推动,将砂浆压实在缝中。勾缝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无设计规定期,一般可控制在4-5mm为宜。 6 扫缝
14、每一操作段勾缝完毕后,用笤帚顺缝清扫,先扫平缝,后扫立缝,并不断抖弹笤帚上的砂浆,减少墙面污染。 7 找补漏缝 扫缝完毕后,要认真检查一遍有无漏勾的墙缝,特别检查易忽略,挡视线和不易操作的地方,发现漏勾的缝及时补勾。 8 清扫墙面 勾缝工作所有完毕后,应将墙面全面清扫,对施工中污染墙面的残留灰痕应用力扫净,如难以扫掉时用毛刷蘸水轻刷,然后仔细将灰痕擦洗掉,使墙面干净整洁。 7.7 质量标准 7.7.1 主控项目 1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规定:水泥复试取样时应由相关单位进行见证取样,并签字认可。 拌制砂浆配合比计量
15、时,应使用量具,不得采用经验估量法,计量配合比工作应设专人负责。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2 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 检查规定:施工中应加强过程控制,坚持工序检查制度,要作好施工记录。 检查方法:观测。 7.7.2 一般项目 1 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检查规定:参与勾缝的操作人员必须是合格的纯熟技工人员,非技工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检查方法:观测,尺量检查。 2 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 检查规定:勾缝使用的水泥、颜料应是同一品种、同一批量、同一颜色的产品。并一次
16、备足,集中存放,并避免受潮。勾缝完毕后要认真清扫墙面。 检查方法:观测。 7.8 成品保护 1 施工时严禁自上步架或窗口处向灰槽内倒灰,以免溅脏墙面,勾缝时溅落到墙面的砂浆要及时清理干净。 2 当采用高架提高机运料时,应将周边墙面围挡,防止砂浆、灰尘污染墙面。 3 勾缝时应将木门窗框加以保护,门窗框的保护膜不得撕掉。 4 拆架子时不得抛掷,以免碰损墙面,翻脚手板时应先将上面的灰浆和杂物清理干净。 7.9 安全环保措施 7.9.1 安全措施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硬底鞋、拖鞋及易滑的钉鞋。 2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可擅自拆动,确需
17、拆动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由专人拆动。 3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必须安装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任何人运用运料吊篮、吊盘上下。 4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操作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 7.9.2 环保措施 1 现场搅拌站应设污水沉淀池,污水经解决达标后继续运用。施工污水不得随意排放,防止导致土壤和自然水源污染。 2 施工垃圾消纳应与地方环保部门办理消纳手续或委托合格(地方环保部门认可的)单位组织消纳。 3 清理施工现场时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撒运送,以防导致粉尘污染。 4 现场应使用合格的卫生环保设施,严禁随地大小便。 7.10 质量记录 7.10.1 质量记
18、录 1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 隐蔽工程记录。 3 检查批检查记录。 4 分项和单位工程检查记录。 5 施工质量检查评估记录。 6 施工现场检查记录。 7 施工日记。 7.10.2 附加说明 1 按照国家新颁布标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在施工中应实行“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并做好记录。 2 “主控项目”是对检查批质量起关键作用的项目,验收必须合格。 3 检查批的划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的规定。 4 施工过程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大措施,因此施工过程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过程控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