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拒绝冷漠,唤醒珍爱,小悦悦事件反思,高二(14)班主题班会,事件回放,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轧,,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7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18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最后,第19位路人、拾荒阿姨陈贤妹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由于伤情严重,小悦悦随后被转送至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抢救,数天来,她一直在该医院的ICU病房治疗。,10月16日,佛山警方通报,小悦悦
2、事件中,两名肇事逃逸的司机先后落网。,人们在谴责漠视路人的同时,对于陈贤妹伸出援手给予了高度的赞赏,同时也引发了全社会对于道德和良知的探讨。,10月18日,佛山有关部门对陈贤妹给予奖励,随后,由于媒体采访过多,陈贤妹离开佛山暂回老家。,10月20日,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宣布,小悦悦伤情持续恶化。自18日开始,已经进行了两次紧急抢救,但其仍未见明显好转,接近脑死亡。,10月21日零时32分,经抢救无效,年仅,两岁的小悦悦不幸离世,。,敬请各抒己见。,“小悦悦事件”在穗引发以“法”治“德”讨论,中新广东网广州10月20日电(王华 蒋蓉)佛山“小悦悦事件”连日引发社会各界对道德滑坡的忧心与愤慨,广州律
3、师朱永平联合同行,欲推动对见死不救立法追责。但大部份网友和法律界人士都对此持反对和谨慎态度,认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者更重要。,10月13日晚,两岁女童小悦悦在佛山市某市场内被两辆车相继辗过,肇事车辆逃逸。18名路人陆续经过均对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孩子视而不见,最后是一名拾荒阿婆伸出了援手。期间,阿婆想向附近档主要块纸皮为孩子遮挡有些凉意的秋雨,亦被拒绝。,小悦悦后被送至广州军区总医院进行抢救,院方今天再次通报:小悦悦全脑功能衰竭,接近脑死亡,并伴随多脏器衰竭,随时有生命危险。,事件发生后,媒体蜂拥而至、连日追踪,市民捐款资助,领导到场探望,都未能平抚公众被冷漠刺痛的神经、对道德沦丧的质疑与深深的
4、自省。对“见死不救”追责的呼声也再度沸腾,广州知名律师,朱永平,表示,要联合城内同行推动“见死不救”立法追责。,朱永平称,他个人对道德上升到法律高度本持谨慎态度,但从,好心反被诬陷的南京彭宇案到佛山小悦悦事件,在中国越来越多类似案例,说明时下社会道德缺失严重,需要通过法律进行道德指引,,而案例也往往是推动法律产生的动力。他认为,从法律技术上考虑,立法也是可行的,据悉,计划于下月成立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将把“对见死不救的行为进行研究和立法推动”作为首个议题项目展开讨论。,然而,广东省政法委官方微博征集意见的统计结果显示,77%网友(数据截止19日)反对用立法惩罚见死不救行为。网友们认为,奖
5、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者,更为重要。,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教授表示,不能用法律惩罚来解决道德问题,“小悦悦事件中,司机是第一负责人,孩子母亲作为监护人是第二负责人。而路人虽有救助义务但无法定责任。但立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者,让人们放心做好事则很有必要”。,记者发稿时看到有网友留言:假如我们告别了小悦悦,希望也能告别一些其他东西。,憔悴的悦悦父母心碎了,21日上午10时许,羊城晚报记者在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附近的一家酒店与小悦悦的爸爸打了个照面。此时,痛失爱女的他显得六神无主,面容憔悴。走出酒店时,他一直低着头,一句话都没说,跟随在旁的亲戚说:“我们要去处理小悦悦的后事”。中午12时,酒店
6、有关负责人告知记者,,小悦悦爸爸妈妈已经悄悄退了房。,当天,悦悦的遗体已被送往广州市殡仪馆。而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悦悦的亲属并没有前来为她办理手续,。记者在殡仪馆也没有见到他们。21日整天,这对撑了多天的父亲母亲一直未出现在媒体面前。或许,女儿的离去,击垮了他们最后的一道心理防线。,网友关注、评论:,如果,我只想说如果,中国没有地沟油,没有狗肉节,没有地震,没有雪灾,没有动车追尾,没有药渣。如果,我只是说如果,没有车祸,没有18个冷漠的路人和不负责的爸爸妈妈,小悦悦就不会怎么早的告别这个世界,如果老人们跌倒了大家还都敢去履行中华传统的美德,没有那么多倚老卖老的老东西。,她就这样走了,为
7、什么要这么冷漠?有人问:她该不该救?该!:那你会不会救?不会!因为这样污蔑的事情发生多了,人们都害怕了,不敢救,国家能完善有关法律吗?终究还是法律的不完善。人们也有自我的保护意识才这样。,发达国家这些严苛的儿童法,贯彻的是所谓“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并以“国家亲权”理论为基础。“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不简单,它是世界上签字国最多的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要求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都以儿童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而“国家亲权”理论的基本主张是,国家才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如果父母不能监护好孩子,国家有责任也有权力接管父母的监护权。,中国也是儿童权利公约的签字国,有些法律看上去也很美。比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8、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好像比美国12岁的标准还高。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剥夺父母监护权的规定。但这些法律从来就没动过真格的,仔细琢磨这类条文还会发现,它们基本没法用。比如,究竟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启动剥夺监护权程序,谁来启动,如何举证,法律没说明白,司法实践更搞不清楚。更要命的是,由于缺乏完善的儿童福利体系做支撑,一旦剥夺了父母监护权,往往无法保证孩子获得更好的监护条件。,在中国,养狗须依法领证,但养孩子不需要。怎么养“自己的”孩子是家事,也基本没什么风险。父母都把小悦悦养成那个样了,法律不可能拿他们怎么样。还有更吓人的,不久前湖南有个1岁8个月大的小女孩(又是女孩)被人发现时,已伴随去世的奶奶尸体7天,身上爬满蛆虫。同样,她的父母除了收获世人同情,没见法律能把他们怎么样。,做父母太安全了,孩子们就难免遭殃。如果我们的法律和司法没办法将小悦悦父母这样的监护人送上法庭,就不可能避免悲剧的重演,而我们也只能去谴责路人。这需要的不仅仅是理念的变革,法律的完善,更需要儿童福利体系的健全。,按照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这时还去责难小悦悦父母,甚至极力主张把他们送上法庭,无疑是一种在伤口上撒盐的“不道德”行为。但撒盐是必要的消毒措施,否则伤口容易发炎、扩散烂得更厉害。,(来源: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