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渝水区水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渝水区水库的管理,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水库设计和建设管理
第一节 水库设计管理
水库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有关规定,经过审批并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水库设计中应考虑以下因素:
1. 水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水库地质构造和地形地貌特点;
3. 设计洪水和湖泊运行规律;
4. 主坝、溢洪道、泄洪洞等重要结构要素的不同方法。
第二节 水库建设管理
水库建设前,应进行水土保持和环境特别是矿产等资源开发利用的评价,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建设。
按照安全、经
2、济、有效原则,尽可能选取天然地势或已存在的水槽作为水库建设地点。
第三章 水库运行与管理
第一节 水库运行管理
水库应按照设计洪水汇合点位确定警戒水位、保证水位、超汛限制水位、特大洪水水位。
水库应依据各种数据预测水情和行程,及早采取措施,保证水利工程安全。
水库应经常对主坝、泄洪洞、闸门等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第二节 水库管理
对于水库的巡查、监测和维护应该进行规范化管理,包括:
1. 主坝与附属工程:对主坝、走洪道、泄洪洞、大坝等进行巡检,及时发现缺陷,并适时进行修补。
2. 环境保护工作:对水库周边环境进行管理和维护,保持环境的平衡和稳定。
3. 安全生产工
3、作: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保证水库安全运行。
4. 汛期应急工作:针对洪水形势制定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各种情况。
第四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渝水区水库建设、管理、运行单位应当成立水库管理机构。
第二节 职责
水库管理机构应当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水库管理和运行。
水库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管理水库,保证安全。
2. 向有关单位提供水利资料。
3. 进行水库巡查,发现和处理问题。
4. 组织会商,制定水库管理方案。
第五章 管理制度和监督
第一节 管理制度
渝水区水库管理办法是相对完整的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可以制定更加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第二节 监督
渝水区水利主管部门应当对区内的水利设施建设、管理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颁布前已订立合同的水库应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但对于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的情况,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