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一、总则
随着青岛市建设工程的不断发展,为了规范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建设工程领域的公平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青岛市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三、招标管理
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环境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建设工程。
2. 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招标。
3. 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单位应编制招标文件,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和公示。
4. 投
2、标者资格审核
投标者应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招标单位需公正、公开地进行审核工作。
5. 招标保证金管理
投标者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招标保证金,招标单位需建立健全保证金管理制度,保证招标保证金的安全和及时退还。
四、投标管理
1.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并按时递交给招标单位。
2. 开标工作
招标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开透明地进行开标工作。
3. 投标评审
投标文件经过评审小组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投标者的资质、技术方案、价格等指标进行评审。
4. 中标公示
招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公示中标结果,并签订合同。
五、监管和处罚
1. 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2. 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参与招标等惩罚措施。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招标单位必须遵守,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以上为《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内容,该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公平竞争,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希望各相关单位和投标者认真执行该办法,共同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