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甲方名称,住所地乙方:乙方名称,住所地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名称,住所地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内容1.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具体鉴定事项为:具体描述鉴定事项。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鉴定机构的规定,进行鉴定工作。第二条 个人信息保护1. 双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对方提供的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个人信息,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政策的规定。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个人信息外泄、非法使用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第三条 鉴定费用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鉴定,应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支付相应的鉴定费用。2. 鉴定费用支付方式:具体描述鉴定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第四条 鉴定结果1. 乙方将根据鉴定机构的专业标准和程序,准确、客观地完成鉴定工作,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鉴定结果报告。2. 甲方应审慎对待鉴定结果,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合理的使用,不得扩大、歪曲或故意误解鉴定结果。第五条 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有效期限。2. 本协议履行完毕或有效期届满后,即自动终止。如有续签或延期之意愿,双方可协商签订新的协议。第七条 附则1. 本协议的变更、补充及终止,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双方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2.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催告和申明等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并通过挂号信、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双方指定的地址或邮箱。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且解释权归属于本协议约定的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