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协议
《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署:
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委托人姓名)(以下简称“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明确委托人职权范围、受托方责任和义务,双方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人职权范围
1. 委托方根据本协议授予受托方代表委托方行使以下职权:代表委托方签署、修改、终止法律文件、合同等文件,出席和代表委托方参加与
2、委托方业务相关的会议,并履行与委托方相关的各项法定义务。
2. 受托方在履行职权范围内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指示,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等义务。
第二条 委托人义务
1. 委托方有义务向受托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确保受托方能够顺利履行职权。
2. 委托方应全面履行与职权相关的法定义务,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受托方义务
1. 受托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代表委托方行使职权,确保委托方利益最大化。
2. 受托方应维护委托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使用或转让与委托方相关的商业机密信息。
3. 受托方在职权范围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
3、偿责任。
第四条 期限和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期限)。期满后,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2.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履行,如在(通知期限)内未履行,则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签署后即生效。
委托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方:(受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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