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新规范) 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区签订: 委托人(发包人/建设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监理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
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委托监理人对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施工阶段监理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
3、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与结构类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 1.4 工程总投资:约____万元人民币 1.5 工期目标: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 工程批准文件: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依据 2.1 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2 行业
4、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 2.3 工程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第三条 监理范围与内容 3.1 监理范围: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施工阶段监理。 3.2 监理内容: 3.2.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合同约定。 3.2.2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条件。 3.2.3 检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审核其合格证明文件。 3.2.4 监督工程进度,核对工程量,审查工程款支付申请。 3.2.5 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计量和支
5、付。 3.2.6 处理工程变更,审核变更工程的费用和工期影响。 3.2.7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2.8 审查并协助处理工程索赔。 3.2.9 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2.10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工作。 第四条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4.1 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 4.1.1 合同协议书 4.1.2 中标通知书(如适用) 4.1.3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适用) 4.1.4 专用条件 4.1.5 通用条件 4.1.6 监理报酬清单
6、 4.1.7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8 双方确认的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文件 4.2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以上述排列为准。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处理。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5.1.1 负责提供开展监理工作所需的工程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5.1.2 为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资料等,并承担费用。 5.1.3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监理人支
7、付监理报酬。 5.1.4 委托人在接到监理人发出的要求确认的书面文件后,应在合同约定或监理人要求的期限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5.1.5 委托人应将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条件、协调工作等及时告知监理人。 5.1.6 委托人应认可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5.1.7 委托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要求监理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 5.1.8 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5.1.9 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和人员资质进行监督。 5.2 监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5.2.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设
8、计文件和合同,独立、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 5.2.2 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开展监理工作所需的必要资料和外部条件。 5.2.3 有权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包单位资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并提出意见。 5.2.4 有权制止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行为。 5.2.5 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紧急情况除外)。 5.2.6 有权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并签发支付证书,但须按委托人批准的额度支付。 5.2.7 有权参与工程变更的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但无权批准工程变更。 5.2.8 有权收集、整理
9、工程监理资料,并负责提交监理报告。 5.2.9 有权申请委托人支付监理报酬。 5.2.10 有权拒绝执行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要求。 5.2.11 有权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人员,并承担费用。 5.2.12 有权保守在监理工作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5.2.13 有权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并要求委托人确认。 第六条 监理报酬 6.1 本合同项下的监理报酬采用____方式计算: 6.1.1 固定部分:按工程概算(或合同价)的____%计取,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6.1.2 变动部分:按
10、实际发生的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因素调整,具体调整方法按____执行。 6.2 支付方式:监理报酬支付分____次进行,具体支付节点和比例如下: 6.2.1 第____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元。 6.2.2 第____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元。 6.2.3 第____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____元。 6.2.4 第____次支付:剩余款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 6.3 支付条件:每次支付以监理人提交相应的监理报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委托人审核确认并支付前次款项(或满足其
11、他约定条件)为前提。 6.4 价格调整:若发生国家政策调整、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超过____%等不可预见因素,监理报酬可根据实际情况按____方法进行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工作期限与开始 7.1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监理人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开始实施监理之日起至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交最终监理报告并完成相关资料移交之日止,共计____天/月/年。 7.2 监理工作开始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以委托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 第八条 工程变更与索赔 8.1 工程变更:任何一方提出工程变更,均应提前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内容确认后,按合同约定调整监理报酬。 8.2 索
12、赔: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产生额外费用或损失,监理人应在事件发生后____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索赔报告及证明材料;委托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____天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答复或批准。索赔的最终批准金额将计入监理报酬。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委托人未能按时支付监理报酬,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____‰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不超过监理报酬总额的____%。 9.2 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额的____%。 9.3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
13、失。 9.4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9.5 双方应承担因违反本合同而引起的诉讼、仲裁等费用。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地震、洪水、战争等。 10.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10.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4 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1.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合同正常终止条件: 11.3.1 监理工作完成,监理人提交最终监理报告,委托人支付全部监理报酬。 11.3.2 合同有效期届满,双方不再续签。 11.4 合同提前终止条件: 11.4.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11.4.2 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 11.4.3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1.5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做好工作交接,监理人应
15、向委托人提交监理资料,双方进行结算,并办理其他善后事宜。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名称)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12.3 选择诉讼的,约定管辖法院为____人民法院。 12.4 选择仲裁的,约定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规则按该机构仲裁规则进行。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3.1 双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均应按此地址邮寄或发送,以寄出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为送达日。 13.2 任何一
16、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保密 14.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14.2 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____年。 第十五条 保险与担保 15.1 委托人应投保与工程相关的责任险,并将监理人列为附加被保险人。 15.2 除法律或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要求提供任何担保。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本合同一式____份,委托人执____份,监理人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