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电网与分布式储能并网合同 甲方(电网企业):[电网企业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乙方(分布式储能项目业主):[储能项目业主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鉴于: 1.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拥有供电业务的电网企业,负责区域内电网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 2. 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或单位,投资建设了位于[具体项目地址]的分布式储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希望将本项目并网接入甲方的电网系统; 3.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就本项目的并网接入及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乙方在本项目现场建设了一套分布式储能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储能系统总装机容量:[储能系统额定容量]千瓦时; 储能系统额定功率:[储能系统额定功率]千瓦; 电池类型:[电池技术类型]; 储能系统效率:[充放电效率范围]; 并网电压等级:[并网电压等级]千伏; 接入系统方式:[专线/T接/其他]; 主要功能:[例如:参与电网调峰、调频、备用、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供容量支撑等]。 1.
3、2 乙方保证上述项目概况和技术参数真实、准确、完整,并已取得项目所需的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备案或核准文件,储能系统相关设备已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二条 并网接入 2.1 双方同意,本项目储能系统通过[具体接入点描述,如:甲方XX变电站XX线路XX杆塔处]接入甲方电网系统。 2.2 储能系统的外部电气连接工程(指乙方责任范围内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设计、投资、建设,并确保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并网技术标准和安全规程。该部分工程的设计方案需经甲方审核同意。 2.3 甲方负责提供并网接入点至甲方电网系统相应连接点的内部电气连接工作(如需),并确保接入点的电网环境满足本项目并网要求。甲方内部连
4、接工程的投资和建设由甲方负责。 2.4 储能系统及并网工程的建设、安装、调试等过程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双方应在并网工程完成后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第三条 运行模式与控制策略 3.1 本项目储能系统的运行模式以满足电网需求为主,具体运行方式由甲方根据电网调度指令和运行需要统一调度指挥。 3.2 甲方通过[调度通信方式,如:SCADA系统、调度电话等]向乙方发布储能系统的充放电指令。乙方应确保储能系统能够按照甲方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并执行。 3.3 储能系统的充放电功率、能量调度等具体控制策略由甲方根据电网运行状况和调度需求确定,并
5、提前以调度指令形式下达给乙方。乙方须配备功能完善的能量管理系统(EMS),确保能够接收、执行甲方调度指令,并实时监测储能系统运行状态,按要求向甲方报送运行数据。 3.4 通信连接的可靠性是保障储能系统顺利运行的前提。乙方应负责保障储能系统与甲方调度控制系统之间的通信链路畅通、安全、稳定,并承担通信设备的运行维护责任。双方应定期检查通信状态,确保数据传输准确、及时。 第四条 电费结算与电价机制 4.1 本项目并网运行产生的电费结算周期为[月/季]。 4.2 电费结算依据为双方认可的、经双方确认或甲方计量中心核准的电量计量数据。 4.3 电费结算方式为:[具体结算方式,如:乙方定期向甲方
6、报送电量数据,甲方审核后按约定电价计算电费,并在结算周期结束后[具体天数]内支付]。 4.4 本项目并网运行适用的电价机制遵循[国家及地方最新发布的电力市场规则或相关政策规定,例如:由电网企业制定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或按政府定价执行等]。具体电价构成及标准如下: (1)容量电费:[具体标准或计算方式,如:按储能系统容量收取固定容量费用]。 (2)电量电费:储能系统充电电量按[充电电价标准或计算方式]计算;储能系统放电电量按[放电电价标准或计算方式]计算。电价标准可能包括[峰谷分时电价、平段电价、实时电价等]。 (3)辅助服务补偿:若本项目参与甲方组织的调峰、调频
7、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并获得补偿,补偿标准按[相关市场规则执行]。 (4)其他费用:[如有,请列明]。 4.5 如国家或地方关于电力市场、电价政策的法律法规发生调整,双方应根据调整后的规定协商修改电费结算机制。在政策未明确前,按现有机制执行。 第五条 计量与数据管理 5.1 储能系统与电网系统的电能量计量点设在[具体计量点位置]。 5.2 计量设备由[甲方/乙方]负责投资、安装、校验和维护,所选计量设备的精度等级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等级]。计量设备需经[国家授权机构]检定合格。 5.3 双方约定计量数据采集、传输方式为[具体方式,如:通过专用通信信道自动采集传输至双方指定
8、的系统平台]。乙方应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必要的接口和技术支持。 5.4 双方共享的运行数据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需按约定进行脱敏处理或签订保密协议。双方均有责任保护通过对方获取的数据安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 安全责任与风险管理 6.1 乙方对储能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全面负责,确保其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规程和反事故措施要求,并承担因其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 6.2 甲方对所管辖的电网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并对储能系统的并网接入点的电网环境安全负责。甲方有权对储能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6.3 双
9、方应共同制定《本项目并网运行应急预案》,明确在故障、异常情况下的信息通报、隔离、处理流程和职责分工,并定期组织演练。 6.4 乙方必须为储能系统购买足额的火灾保险、设备损坏保险等责任险,并将甲方列为附加被保险人,保险范围和期限满足合同要求。 6.5 储能系统发生故障或异常,可能影响电网安全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故障影响,并按甲方要求立即报告情况和执行处置指令。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电网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 维护与检修 7.1 乙方负责储能系统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和故障修复工作,确保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7.2 乙方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推荐和系统
10、实际运行情况,制定并执行储能系统的年度、季度、月度等维护计划,并提前[具体天数]通知甲方。 7.3 计划性维护需停电进行的,乙方应提前[具体天数]向甲方提出申请,说明停电范围、时间及安全措施,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停电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尽量安排在负荷低谷时段。因计划性维护安排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7.4 储能系统发生故障需要紧急处理的,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并随时向甲方通报抢修进展情况。 第八条 并网期限与终止 8.1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具体终止日期或条件],如需延期,双方应提前[具体天数]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8.2 合同终
11、止时,乙方应妥善处理储能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规定拆除或保留设备、清理现场、移交相关技术资料和文档等。双方应就设备处置、剩余电量结算、押金(如有)返还等事宜进行最终结算。 8.3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本合同可提前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具体天数]内仍未纠正; (4)政府政策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并网接入工程、未达到约定的技术标准、未按调度指令执
12、行或造成电网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并网验收、无故中断向乙方提供并网接入条件、未按约定支付电费或补偿(如适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 9.3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9.4 本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13、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台风、战争、恐怖袭击、政府行为、法律政策重大调整等。 11.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具体天数]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
14、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所附的协议、列表等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一式[具体份数]份,甲方执[具体份数]份,乙方执[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电网企业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储能项目业主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