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材贸易合同(CF-2008-0114)2025版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具体日期]在[具体地点]签订: 买方(以下简称“买方”): 法定全称:[买方公司完整名称] 注册地址:[买方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 卖方(以下简称“卖方”): 法定全称:[卖方公司完整名称] 注册地址:[卖方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 鉴于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木材,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木材,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
2、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1 木材种类:本合同项下买卖的木材为[具体木材种类,如:俄罗斯樟子松原木]。 1.2 木材规格: (1) 尺寸:长度为[具体长度范围,如:2.0米至4.0米]米,宽度为[具体宽度范围,如:10厘米至20厘米]厘米,厚度/直径为[具体厚度/直径范围,如:5厘米至15厘米]厘米。 (2) 等级:[具体等级,如:一级品]。 (3) 形式:[具体形式,如:原木]。 (4) 其他规格要求:[如有其他,请详细说明,如:不包含死节,活节直径不超过X厘米等]。
3、1.3 数量:共计[具体数量]吨(毛重,允许[具体百分比,如:±5%]的合理磅差)。 1.4 数量计量:以卖方装运时提供的磅单或装运清单为依据,作为交货数量的最终证明。 第二条 质量标准 2.1 质量要求: (1) 外观:木材表面应干净,无明显虫蛀、腐朽、霉变,裂纹长度和数量符合一级品标准。色泽均匀。 (2) 含水率:含水率不得超过[具体百分比,如:25%]。 (3) 检验标准:按[具体标准名称,如:《中国国家标准GB/T 1536-2002锯材》]标准执行。 2.2 样品:本合同项下木材质量以双方于[签订日期]共同确认的样品(样品编号:[样品编号])为准
4、样品已封存,由[样品保管方]妥善保管,作为日后检验的依据。 2.3 质量异议期:买方应在货物抵达交货地点后[具体天数,如:10]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质量进行检验,如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在检验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具体异议内容、数量及依据通知卖方,否则视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三条 价格与货币 3.1 单价:每吨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 3.2 总价:按实际交货数量乘以单价计算。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最终以实际结算数量和单价结算。 3.3 货币: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CNY)支付。 3.4 价格
5、调整:如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国际市场汇率变动超过[具体百分比,如:10%]或主要原材料成本上涨超过[具体百分比,如:5%],导致卖方生产成本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调整幅度以[具体方法,如:双方确认的变动率为准]。 第四条 交货 4.1 交货地点:[具体的交货地点,如:买方位于XX省XX市的仓库]。 4.2 交货时间:卖方应于2025年[具体月份] [具体日期]前将合同项下全部木材交付给买方。 4.3 交货方式:陆运。卖方负责将木材运输至上述交货地点,并承担运输及相关费用。 4.4 运输细节:采用[具体运输工具,如:自卸卡车]。卖方负责办理所有运输手续,并负责购买
6、运输途中的保险,保险范围应包括货物全部损失。 4.5 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实际交付给买方或其指定接收人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4.6 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运完成后[具体天数,如:3]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内容包括:船名(或车号)、启运地、目的地、货物名称、数量、重量、预计到达时间等。 第五条 支付 5.1 支付方式:本合同总价[具体百分比,如:3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具体天数,如: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方式支付至卖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具体百分比,如:70%]作为尾款,在买方验收合格后[具体天数,如: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卖方指定银行账户。 5.
7、2 支付账户: (1) 预付款账户: 开户行:[银行名称及支行] 账户名称:[卖方公司名称] 账号:[银行账号] (2) 尾款账户: 开户行:[银行名称及支行] 账户名称:[卖方公司名称] 账号:[银行账号] 5.3 银行费用:所有银行转账费用(包括电汇费、手续费等)均由付款方承担。 5.4 付款前提:如需提供单据支付尾款,卖方需在收到买方支付尾款前提供清洁已装船提单(或相应的运输单据)、商业发票、[如需,请列出其他单据,如:原木质量证明]等。 第六条 检验
8、6.1 检验机构:买方有权在交货地点对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应予以配合。 6.2 检验时间:买方应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具体天数,如: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 6.3 检验标准:以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准。 6.4 检验报告:检验完成后,如无异议,买方应出具书面检验合格确认书;如有异议,买方应出具书面检验报告,列明不合格项及数量。 6.5 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检验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卖方未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具体百分比,如: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具体百分比,如:10%]。逾期超过[具体天数,如:30]日,买
9、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退还已收款项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7.2 若卖方交付的木材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合同约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具体天数,如:15]日内补足数量或更换合格木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若卖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补救,买方有权拒收不合格部分或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不合格部分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7.3 若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具体百分比,如: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具体百分比,如:10%]。逾期超过[具体天数,如:30]日,卖方有权暂停发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全部款项及违约金。 7
10、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若因地震、洪水、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该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双方可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具体仲裁委员会名称,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具体城市]。仲裁事项为
11、[争议内容]。仲裁应适用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3 在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0.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在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通知 11.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发送至本合同首部列明的地址或邮箱。 11.2 通知在送达
12、时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 完整协议: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之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协议、谅解和安排。 13.2 可分割性:若本合同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3.3 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13.4 保密: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相关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除非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或经对方书面同意。 13.5 适用性: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国际木材贸易合同公约》(CISPO-LCB)的相关规则执行。 (以下无正文) 买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