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水陆联运货物运单物流服务合同协议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 月 日在 签订: 托运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承运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需要将货物通过水路及陆路联合运输方式运至目的地,乙方具备提供相应水陆联运物流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货物概况与服务范围 1.1 甲方委托乙方将位于 的货物(以下简称“货物”)运至 (以下简称“
2、目的地”)。 1.2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量:毛重 公斤,净重 公斤,体积:长 米,宽 米,高 米,件数: 件,包装方式: 。 1.3 货物价值:货物保险价值为人民币 元(或约定不保险)。 1.4 服务范围包括:自 港口/场站起运,经由 港口/场站水路运输,在 地点进行水陆联运转运,再由 地点进行陆路运输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具体服务内容包括货物的揽收(如约定)、水路运输、陆路运输、在转运点的仓储(如约定)、货物交付及相关单证的处理。 第二条 运输路线与方式 2.1 水路运输:从 港口/场站至 港口/场站,采用 方式运输(如具体船名
3、或船型)。 2.2 陆路运输:从 地点至目的地,采用 方式运输(如具体路线或车型)。 2.3 乙方应确保运输工具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运输标准,具备适航性和适运性。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及时的运输服务。 3.1.2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信息、单证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提供货物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3.1.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运输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3.1.4 甲方负责办理货物出口(如涉及)所需的海关及其他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1.5 甲方负责办理货物进口(如涉及)所
4、需的海关及其他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1.6 甲方应确保货物包装符合运输要求,如包装不符合,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或要求甲方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1.7 甲方应承担货物本身及固有缺陷造成的损失。 3.1.8 甲方应在货物交付时,配合乙方进行货物的查验和签收。 3.1.9 如需乙方提供增值服务(如特殊仓储、保险等),应另行协商并支付相应费用。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提供货物并支付运输费用。 3.2.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路线、方式和时间安全运输货物。 3.2.3 乙方应妥善保管运输中的货物,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货物损失、变质或污
5、染。 3.2.4 乙方负责办理与水陆联运相关的运输、港口、港口规费、引航费(如约定)、以及目的地(如涉及)海关等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或根据具体情况约定)。 3.2.5 乙方应负责将货物安全、及时地交付给目的地收货人。 3.2.6 乙方应在运输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或约定,提供货物状态信息或追踪信息。 3.2.7 在货物交付时,乙方应向收货人出示有效运输单据,并按照约定进行交付和签收程序。 3.2.8 如发生货损、货差,乙方应在责任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3.2.9 乙方对因甲方提供的虚假信息、错误指示或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或约定责任范围)
6、 第四条 费用、支付与结算 4.1 本合同项下的费用包括:水路运输费、陆路运输费、港口费用、装卸费、中转费(如约定)、仓储费(如约定)、燃油附加费(如约定)、过路过桥费(如约定)、以及其他双方约定的费用。 4.2 费用标准:按照 (如具体价格表编号或约定标准)执行。 4.3 支付方式:甲方应于 (如货物起运前/货物到达后)通过 (如银行转账)方式将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4.4 账户信息: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4.5 结算:如发生货损赔偿,赔偿金额应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运费后抵扣,或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五条 运输期
7、限与延误 5.1 预计运输总期限为自货物在 港口/场站装货完成之日起至货物在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之日止,共计 天。其中水路运输预计 天,陆路运输预计 天。(注:如为估算时间,应注明“预计”字样) 5.2 乙方应尽力按约定时间完成运输,但因不可抗力、港口拥堵、天气原因、交通管制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延误,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减少延误。 5.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为: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运费总额 %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不超过运费总额的 %。延迟超过 日(或约定具体天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运费(扣除已发
8、生的合理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第六条 货物安全与保险 6.1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承担货物在运输期间发生的灭失、损坏的责任(除本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外)。 6.2 免责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自然损耗、内在缺陷、包装不当、标识不清、战争、罢工、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火灾、盗窃(非乙方或其员工故意行为)等。 6.3 保险: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由 (甲方/乙方)负责投保。如由甲方投保,甲方应在货物起运前完成投保并通知乙方;如由乙方投保,乙方应投保足额的货物运输险,保险范围包括货物在运输途中的灭失、损坏风险,保险金额不低于货物价值。保险单据应提供给甲方(如约定
9、 6.4 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损失方(甲方或第三方)应首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由责任方承担(如乙方有不可免责的过错),或由责任方直接赔偿损失。 第七条 货物交付与签收 7.1 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目的地收货人。收货人应凭有效运输单据和身份证明办理提货手续。 7.2 交付时,乙方应向收货人提供清晰的货物状态说明,收货人应在运输单据上注明货物状态并签字或盖章确认。如货物状态与单据不符,收货人应在签收时注明,乙方应予以记录。 7.3 如收货人对货物状态有异议,应在签收前提出,并由双方现场记录或拍照留存证据。签收后,货物交付完成,后续关于货物状态的争议由收货人自
10、行承担举证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运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暂停运输或拒绝交付货物,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款项及违约金。 8.3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除承担第五条约定的延误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4 若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保管不当造成货物损失,应根据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货物保险价值(如有)或货物实际价值(以实际发生损失为准),具体计算方式为
11、 。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9.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3 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乙方所在地/甲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12、院提起诉讼。 (或选择仲裁: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具体仲裁委员会名称)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保密 11.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价格、经营策略等)承担保密义务。 11.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等商业秘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机构要求的除外。 11.3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解除 12.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2.2 对
13、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在以下情况发生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a) 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纠正的; (b) 另一方进入破产、清算或解散程序的; (c)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12.4 解除合同后,双方应相互返还已收到的财产,并就合同履行情况及损失进行结算。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3.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发送至本合同首部
14、列明的地址或联系方式。 13.2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13.3 送达以邮件发出后 日或传真发送后即时视为送达;专人递送的,以签收日视为送达;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 14.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 15.1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 16.1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