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GF-2007-0211)修订范本 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签订: 发包人(以下简称“业主”):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以下简称“监理方”):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1.3 主要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以______年______
3、月______日批准的______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为准。 1.5 工程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出的______招标文件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出的______中标通知书(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委托监理内容)为准。 1.6 工程施工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其主要相关条款) 第二条 监理服务内容和范围 2.1 监理服务范围:对上述项目实施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或部分阶段的监理服务。 2.2 监理服务内容: (1)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4、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文件,并监督实施; (2) 审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对进场实物进行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 (3) 检查工程进度,核对工程量,参与工程款支付审核,并签发付款证书; (4) 参与或组织设计变更的论证、审查和确认; (5) 监督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6) 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状况的巡视、检查和验收; (7) 发现工程问题或质量、安全隐患时,及时向承包人发出监理通知,并要求其整改;情况紧急时,可签发暂停施工指令; (8) 组织或参与工程中间验收和
5、竣工验收; (9) 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与反索赔事宜; (10) 编写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等监理文件; (11) 协助业主处理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12) 法律、法规、规章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其他监理职责。 第三条 监理期限 3.1 监理服务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2 监理服务期包括: (1) 前期准备阶段监理:自业主发出监理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施工准备工程开工令发出之日止; (2) 施工阶段监理:自施工准备工程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工
6、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缺陷责任期监理: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第四条 监理机构及其人员 4.1 监理方应在收到业主书面通知后______日内,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书面通知业主。监理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满足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4.2 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 4.3 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方任命,负责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职责,并代表监理方协调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应经业主事先书面同意。 4.4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更换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报业主备案。
7、 4.5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更换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 4.6 业主有权根据工程需要,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或违反本合同的监理人员。监理方应在收到业主书面通知后______日内完成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监理报酬 5.1 监理报酬的计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例如:固定总价包干、按监理费率计取、按月计量支付等)。 5.2 监理报酬金额或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5.3 支付方式:监理报酬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项执行: (1) 分阶段支付:______; (2) 按月支付:业主在收到监理方提交的
8、月度监理费支付申请后______日内支付; (3) 竣工结算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支付; (4) 其他:______。 5.4 支付账户:监理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向业主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第六条 业主权利和义务 6.1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6.2 业主有权审查监理方的监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3 业主应向监理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图纸、会议场所等,并保证监理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的权利。 6.4 业主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报酬。 6.5 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
9、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并遵守施工合同约定。 6.6 业主应负责协调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外部环境相关的争议或问题。 第七条 监理方权利和义务 7.1 监理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 7.2 监理方应组建满足项目需要的监理机构,并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7.3 监理方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监理工作成果负责。 7.4 监理方应按时提交监理报告和文件。 7.5 监理方应保守业主的商业秘密。 7.6 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参与投标、不得与承包人发生经济关系、不得接受承包人的任何好处。 7.7 监理方应积极配合业主处理与设计单位、承包人等第三方之间的关系。
10、 第八条 监理通知与报告 8.1 监理方应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监理月报、监理季报、专题报告等。具体提交时间、内容和格式按双方约定执行。 8.2 监理方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承包人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整改。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通知后______日内书面回复整改方案,并按方案整改。 8.3 监理方发现紧急情况可能危及工程安全时,有权签发暂停施工指令,并立即向业主报告。承包人应在收到暂停施工指令后______日内执行。 8.4 监理方应妥善保管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 工程图纸和文件 9.1 业主应负责向监理方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文件、图纸、技
11、术规范等资料,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9.2 监理方应妥善保管接收的工程图纸和文件,并在工程结束后移交业主。 第十条 第三方关系 10.1 监理方应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协助业主处理与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第三方之间的关系。 10.2 监理方应独立判断第三方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11.1 双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11.2 本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 12.1 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监理报告、监理日志、测量数据
12、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监理方所有,但业主有权在工程建设和后续维护中使用。 12.2 未经监理方书面同意,业主不得将监理成果用于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目的。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战争、动乱等。 13.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 13.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下
13、终止: (1) 监理服务期届满,监理方完成监理工作,并经业主验收合格; (2)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3) 因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4)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 15.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5.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经监理方书面催告后__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监理方有权解除合同。 15.3 监理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经业主书面催告后______日内仍未改进的,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15
14、4 发生合同解除时,双方应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结算、资料交接等。 第十六条 合同价款调整 16.1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监理工作量和难度发生重大变化时,监理报酬可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七条 索赔与争议 17.1 因业主原因造成监理方工作延误或增加工作量的,业主应向监理方支付相应费用。 17.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监理方工作延误或增加工作量的,承包人应向监理方支付相应费用。 17.3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项方式解决: (1) 提交___
15、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通知与送达 18.1 双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均应按此地址邮寄或送达。 18.2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地址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9.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 争议解决方式:按第十七条约定执行。 第二十条 不可分割性 20.1 本合同的各条款是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整体。任何条款的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6、 第二十一条 修订与解释 21.1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后方能生效。 21.2 本合同的解释顺序: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变更、解除条件 2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2.2 本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2.3 本合同的解除,按第十五条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签约双方信息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