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口设备维修委托合同协议(GF-91-0409)2025年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维修港口设备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 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的港口设备为:名称为【具体设备名称】,型号为【具体设备型号】,规格为【具体设备规格】,制造商为【具体制造商】,设备编号为【具体设备编号】,位于【港口具体区域/堆场编号/设备位置】的设备。该设备当前状况为【详细描述维修前的状况、
2、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维修范围与内容 1. 乙方负责对上述设备进行以下维修工作:【详细列明具体的维修项目,例如:全面检修、更换XX部件(包括但不限于【列明关键部件名称】)、调整XX系统、润滑保养等】。 2. 维修工作应遵循【设备说明书】及【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3. 具体的维修方案由乙方制定,经甲方技术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 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 1. 维修完成后,设备应达到【明确的质量标准,例如:恢复到出厂性能、满足XX作业效率要求、确保运行安全可靠等】。 2. 所使用的备品备件应为【原厂配件或经甲方同意的同等质量标准的合格产
3、品】,并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3. 维修过程中及完成后,乙方应按约定进行【具体检测验收方法】,确保维修质量符合本协议约定标准。 第四条 维修期限与时间安排 1. 本协议约定的维修期为自【起始年月日】起至【终止年月日】止,共计【天数】天。 2. 乙方应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维修工作。 3. 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如未提供必要条件、未及时配合等)导致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维修期限可相应顺延。 4. 在维修期间,如需占用港口作业区域或影响正常生产,双方应协商制定相应的作业调整方案,确保港口生产不受重大影响。 第五条 费用与支付方式 1. 本次维修费用共计人民币【金
4、额大写】元整(¥【金额小写】元)。费用构成包括: (1)人工费:按【工时费率/项目包干费率】计算,具体标准为【详细说明】。 (2)零部件费:【详细说明计价方式,如市场价、合同价等】。 (3)检测费、辅材费等:【详细说明】。 2. 【如为固定总价,则写:费用总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金额小写】元),包含所有维修项目所需的费用】。 3. 支付方式如下: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比】%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金额】元(¥【金额】元)。 (2)乙方完成【约定比例或项目】的维修工作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百分比】%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金额】元(¥【金额】元)。 (3)维修工作全部完成,通过双方验收后【或约定具体天数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款项,即人民币【金额】元(¥【金额】元)。 4.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为甲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5. 所有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乙方全称】 开户银行:【乙方开户行全称】 银行账号:【乙方银行账号】 第六条 验收标准与程序 1. 验收标准: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维修范围、第三条约定的技术质量标准以及设备运行情况为准。 2. 验收程序:乙方完成维
6、修工作后,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维修记录、测试报告等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资料后【天数】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天数】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天数】日内进行返工或处理,直至验收合格。 3. 验收合格后,设备方可投入正常使用。如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直至合格。 第七条 安全责任 1.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港口设备维修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指派具备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工作。 2. 乙方应自行承担维修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劳动保护,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备,确保维
7、修作业过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 甲方应提供维修作业所需的安全环境,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指派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和协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在维修过程中,如因乙方违反安全规定或操作失误造成甲方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 如因甲方原因(如未提供安全条件、未履行安全警示义务)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 双方应制定并执行紧急情况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报告相关部门。 第八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价格等)承担
8、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此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比】%。逾期超过【天数】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 乙方维修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修复,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若返工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百分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
9、约金不超过应付未付款项的【百分比】%。逾期超过【天数】日,乙方有权暂停维修工作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天数】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
10、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如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协议载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变更地址,应提前【天数】日书面通知对方。 3. 本协议一式【份数】份,甲方执【份数】份,乙方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