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口货物清关合同协议(GF-91-0408)2025版 港口货物清关合同协议 甲方(清关方):[清关方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注册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 乙方(委托人):[委托人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注册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港口货物清关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的
2、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范围内,为乙方提供以下港口货物清关服务: 1.1 接受乙方委托,代表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出口报关、进口报关); 1.2 根据海关法规要求,准备、审核并提交与货物清关相关的单证资料; 1.3 协助乙方办理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查验事宜,包括配合海关进行查验、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包装等; 1.4 代为计算、核算乙方应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海关税费,并接受乙方委托向海关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1.5 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与海关监管相关的咨询服务及事务性代理服务,如协助办理特定监管货物的海关手续等; 1.6 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海
3、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的货物信息、单证资料及商业单据; 2.2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 2.3 甲方应按照海关法规和本协议约定,在专业能力范围内,勤勉、尽责地为乙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清关服务; 2.4 甲方有义务确保其提交给海关的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对申报行为的合规性负责; 2.5 甲方有义务遵守海关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申报、缴税等职责; 2.6 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和单证资料,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7 甲方有义务在清关过
4、程中,及时将海关的查验指令、决定或其他重要通知告知乙方; 2.8 因甲方违反海关规定或因甲方提供不实信息、单证导致乙方遭受损失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并有权监督甲方服务的质量; 3.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说明清关进度、海关指令及处理情况; 3.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服务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对因单证或信息虚假、不完整、不及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4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甲方提供清关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及代垫的海关税费;
5、 3.5 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海关完成货物的查验、取样、检验检疫等事宜; 3.6 乙方应承担因进出口货物本身及进出口活动产生的所有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 3.7 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虚构交易、伪报品名、瞒报数量、走私物品等)导致甲方或乙方被海关处罚或产生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费用与支付 4.1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费用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和收取: (选择一种方式并明确具体费率或标准,例如:按进出口报关单数量计算,每单收费人民币[金额]元;或按货物申报价值的一定比例收费,费率为[百分比]%;或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协商确定费用。) 4.2 服务
6、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报关代理费、海关规费等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如涉及代垫海关税费,具体承担方式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 4.3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例如:海关放行后/收到甲方账单后X日内]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约定方式,例如:银行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 4.4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款项后[约定时间]内提供等额发票。 4.5 如因海关指令导致清关费用增加或产生额外税费,其增加部分或额外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列明明细并收取。 第五条 时间与期限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约定年限,例如:一年]。期满前[约定时间,例如:一个月],如双方无书面
7、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展[约定年限]。 5.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有效的委托清关文件后[约定时间,例如:X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清关手续,直至货物获得海关放行。具体时间可能受海关实际操作速度影响。 第六条 税费承担 6.1 乙方是进出口货物相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的最终承担者。甲方仅根据乙方授权代为办理海关税费缴纳手续,代垫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税费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 6.2 除海关税费外,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甲乙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客户资料、财务数据、价格政策等)负有保
8、密义务。 7.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为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除外。 7.3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约定比例,例如: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时间]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或解除本协议。 8.3 若甲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清关或遭受海关处罚,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8.4 任何一
9、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约定金额]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实际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更等。 9.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约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 10.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选择一项: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约定仲裁机构名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解除 11.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1.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a)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约定时间]内仍未纠正的; (b)一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c)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11.4 本协议
11、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2.1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过专人递送、挂号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12.2 通知在以下时间视为送达: (a)专人递送,在交付时视为送达; (b)挂号信,寄出后[约定时间]日视为送达; (c)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视为送达。 12.3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或地址,应提前[约定时间]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联系方式或地址送达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13.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此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谅解和承诺。 14.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14.3 本协议一式[约定份数]份,甲方执[约定份数]份,乙方执[约定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