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农药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合同书 甲方(技术指导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生产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农药产品生产技术指导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技术指导内容与范围 1.1 本次技术指导旨在帮助乙方掌握并优化【填写具体农药产品名称,例如:高效氯氟氰菊酯原药】的生产工艺,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并达到产品质量标准。
2、 1.2 技术指导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提供该农药产品生产所涉及原辅材料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指导; (2) 指导乙方优化关键生产工序的操作参数,如反应温度、压力、时间、投料比、搅拌速度等; (3) 提供生产设备(如反应釜、分离塔等)的操作、维护保养及常见故障排除技术指导; (4) 指导乙方建立或完善中间体及最终产品的质量检验方法、标准曲线,并控制关键质量指标; (5) 提供涉及危化品处理、废气废水处理等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环保措施指导; (6) 协助乙方进行生产工艺验证的技术方案设计与过程指导; (7) 指导乙方设
3、定并执行产品稳定性试验的相关条件; (8) 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生产技术文件(如工艺规程、操作SOP、质量标准草案等)的编写或修订建议。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与履行时间 2.1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起始年月日】至【终止年月日】。 2.2 技术指导工作将根据乙方生产计划分阶段进行,主要阶段包括:【例如:生产准备阶段、小试阶段、中试阶段、批量生产阶段】,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指派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为乙方提供专业、有效的技术指导服务; (2) 保证提供的技术指导内容
4、符合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3) 按时完成双方约定的各项技术指导任务,并提供必要的书面技术资料或报告; (4)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生产现场必要的信息、数据及配合,以利于技术指导工作的开展; (5) 对在技术指导过程中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计划、成本、客户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解除; (6) 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量合格的技术指导服务,并对指导效果进行监督; (2) 应当向甲方提供生产现场所需的必要条
5、件(如指定区域、设备接口等)和真实、准确的生产数据; (3) 配合甲方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访谈、数据采集等工作,并及时反馈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4) 遵守甲方提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建议; (5) 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工艺、配方、技术参数等)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例如:三】年,该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解除; (6) 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第四条 技术指导方式与地点 4.1 技术指导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指导、远程技术支持(电话、视频会议)、提供书面
6、指导文件、现场培训等。具体方式根据指导内容和进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技术指导主要在乙方位于【填写乙方具体生产地址】的生产现场进行,必要时可在甲方场所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进行。 第五条 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指导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填写具体金额】元(大写:【填写中文大写金额】整)。 5.2 费用支付方式如下: (1) 本合同签订后【填写天数】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计算得出金额】元; (2) 技术指导的【具体阶段,例如:小试阶段完成并经双方确认后】或【其他约定节点】,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
7、比】%,即人民币【计算得出金额】元; (3) 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技术指导工作完成、乙方验收合格后【填写天数】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即人民币【计算得出金额】元。 5.3 上述款项支付至甲方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4 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合理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或约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报销】。具体报销标准和流程另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与程序 6.1 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技术指导内容,结合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指导效果,对技术指导服务进
8、行验收。 6.2 验收标准主要包括: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内容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行业规范,是否有助于乙方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提高产品质量或效率等。 6.3 验收程序: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阶段性或最终技术指导成果(如报告、文件等)后【填写天数】日内进行审核,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结果。若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参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处理。若乙方在【填写天数】内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甲乙双方及参与本合同项下工作的相关人员(以下简称“接触人员”)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以下简称“保密信息
9、承担保密义务。 7.2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导内容、工艺参数、配方信息、未公开的试验数据、质量标准、经营信息、客户名单等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形式存在的信息。 7.3 接触人员仅能为本合同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4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无论本合同是否终止,双方均应继续承担对在合作期间获悉的对方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例如:五】年。 7.5 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条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填写金额】元,若该违约金不足以
10、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知识产权归属 8.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拥有的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8.2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双方共有,具体分享方式另行约定】。 8.3 若本合同约定技术成果为双方共有,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独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该共有知识产权。双方共有知识产权的利用许可或许可收入应另行协商确定。 8.4 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归属的,相关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双方共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若甲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合
11、同约定的技术指导任务,导致乙方生产受阻或产生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可能需要退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的服务费用,具体承担方式和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9.2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百分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数】日,甲方有权暂停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并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款项及违约金。 9.3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保密义务,应承担本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9.4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其他直接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
12、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如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流行病疫情等。 10.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数】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期限自动顺延。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2
13、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2.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约定的有效期满后自动终止。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在合同到期前【填写天数】日内协商签订新的合同。 12.3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根据约定结清所有款项。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条款等根据其性质应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3.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按照本合同首页所示的地址、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送达。 13.2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填写天数】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谅解或安排。 14.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本合同一式【份数】份,甲方执【份数】份,乙方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