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铁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2)运输安全协议 鉴于甲方(托运人)需将其拥有的货物通过铁路运输由发站运输至到站,乙方(承运人)拥有合法的铁路运输资质和能力,为明确双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GF-91-0402标准模板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运输安全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自发站(具体站名:________)发运,至到站(具体站名:________)到达的铁路货物运输任务。本协议约定的安全事项覆盖货物
2、从接收、装卸、仓储(如适用)、加固、编组、运输、到卸等全过程。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保证其托运的货物符合国家及铁路运输安全规定,不具备爆炸、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性质,或者其危险性质已按照规定申报并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未按规定申报的危险货物,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2.2 甲方应确保托运货物的包装、标志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能够承受运输过程中正常的颠簸、振动和装卸作业。货物包装内的物品应牢固,标志应清晰、准确、规范。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完整的货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品名、规格、数量、重量(实
3、际重量)、件数、体积、危险货物类别、特性、联合国编号(如适用)以及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等。甲方对提供信息的不实或错误导致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4 甲方应遵守车站关于货物装卸作业的安全规定,指派合格的人员配合乙方进行货物的安全装卸,并承担装卸环节产生的货物安全责任。 2.5 甲方在货物到达后,应按照约定及时办理提货手续,并仔细核对货物状态。发现货物在数量、外观等方面存在异常或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确保投入本协议项下运输任务的机车车辆、线路、设备、设施等符合国家及行业关于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保持
4、良好的技术状态。 3.2 乙方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铁路运输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司机、车长、装卸工、押运员(如约定)等,确保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3 乙方应严格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等规章制度及主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编组、加固和运输。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货物或装载状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整改或拒绝承运、运输。 3.4 乙方应制定并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影响安全的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保护人员安全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并根据规定及
5、时上报相关部门和甲方。 3.5 乙方应建立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控机制,确保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和方式安全送达。 3.6 乙方应按照规定投保相应的运输责任险,以保障在发生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时,能够依法对甲方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3.7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异常情况可能危及运输安全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通知甲方。 第三条 安全管理措施 3.1 乙方应确保所有参与运输活动的人员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技能。 3.2 乙方应执行货物装卸作业的安全规程,确保装卸工具、方法和过程符合安全要求,防止货物损坏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3.3 对于需要特殊
6、防护或装卸方式的货物(如超限货物、危险品等),乙方应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并可能要求甲方派专人在现场进行指导或监督。 3.4 乙方应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如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等)提升运输安全监控水平,并按规定向甲方或相关方共享必要的安全信息。 第四条 安全责任划分 4.1 因乙方原因(包括但其设备和设施缺陷、人员操作失误、违反安全规程、应急处置不当等)导致运输安全事故,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和标准按照主合同约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 因甲方提供的货物信息虚假、货物本身具有危险性且未按规定申报或采取安全措施、包装不当、装载不符合规定
7、等原因,导致运输安全事故或造成乙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3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等)原因导致运输安全事故,造成货物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双方各自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4.4 因第三方责任(如盗窃、破坏等)导致货物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责任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第三方追偿,并应在责任第三方无法承担责任或无法找到的情况下,根据主合同和本协议约定,先行向甲方进行赔偿。 4.5 乙方在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情况下,因货物固有属性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事故处理与
8、应急预案 5.1 发生运输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保护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铁路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报告。 5.2 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约定的时限内(例如:____小时)通知甲方,并告知事故的基本情况、处理进展及后续安排。 5.3 双方应积极配合铁路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原因确认后,双方应根据调查结果和责任认定,协商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包括货物损失赔偿等。 5.4 对于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赔偿的具体事宜按照主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赔偿方案后约定的时限内(例如:____日)进行审核,并就赔偿金额、方式等达成一
9、致。 第六条 安全监督与考核 6.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输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记录等进行监督,有权查阅相关安全资料。 6.2 乙方应定期(例如:每____季度)向甲方报告运输安全情况,包括安全指标、事故信息等。 6.3 双方可根据主合同约定或行业规定,对彼此的运输安全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可作为改进服务和调整合作关系的依据。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的《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并与主合同同时履行。本协议效力优先于主合同中关于运输安全的条款,但不得违背主合同的基本原则。 7.2 本协议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10、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协议解除,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发站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中使用词语“包括”或“等”均指“包括但不限于”。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约定执行,如仍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惯例执行。 9.3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