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机构老人法律援助合同(GF-2016-2001)2025 甲方(服务提供方):[养老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地址:[养老机构地址] 乙方(服务接受方):[老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老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老人在本养老机构的住址] 联系人:[乙方在本养老机构的联系人,通常为护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以下简称“老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获得必要的基础法律咨询与援助指引服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适用范围 本协议所称
2、法律援助服务”是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社会交往等方面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法律文书初步代书、法律援助申请指导、以及必要时的外部法律资源联系转介等基础性、辅助性服务。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在甲方处居住期间,且有初步的法律服务需求。 第二条 服务内容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以下法律援助服务: 2.1 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老人关心的赡养、扶养、抚养、财产继承、财产分割、劳动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等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形式的
3、法律咨询。 2.2 法律文书代书:在老人基本情况相对清晰,且问题较为简单明确的情况下,协助乙方代写符合法律规范的简单法律文书,例如:与近亲属之间的简单的协商协议、财产分割的初步申请书、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的信访文书等。 2.3 法律援助申请指导:为有法律援助需求的老人,提供关于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申请流程的指导,并协助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4 外部法律资源联系与转介:在乙方的法律问题超出甲方服务能力范围,或需要聘请专业律师代理时,甲方有义务在了解基本情况后,为乙方提供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或相关法律工作者的联系信息,并可根据乙方意愿提供必要的联系协助,但甲方不保证乙
4、方一定能获得外部律师的免费或优惠代理服务。 2.5 普法宣传: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面向乙方及工作人员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的法律常识普及活动。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流程 3.1 乙方提出服务需求时,可向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如:护理员、社工、负责人)提出,或通过口头、书面(服务申请单)等形式进行。 3.2 甲方在接到乙方服务需求后,应根据服务内容的难易程度和紧急性,在合理时间内予以响应和办理。 3.3 一般法律咨询可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进行;需要代书或指导申请法律援助的,应由甲方工作人员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基本情况。 3.4 对于需要联系外部律师或
5、机构的情况,甲方应在征得乙方同意后进行,并告知乙方可能涉及的费用承担问题。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其法律问题相关的、必要的、真实的基本信息,以判断是否属于本协议服务范围,并评估服务需求。 4.1.2 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尽力为乙方提供基础性法律援助服务,保证服务态度与基本质量。 4.1.3 有义务对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提供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非经乙方同意或法律规定,不得向无关第三方泄露。 4.1.4 有义务依法依规指导乙方申请外部法律援助,并提供必要的程序性帮助。 4.1.5 有义务
6、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养老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有权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获得甲方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 4.2.2 有权了解服务内容、流程及自身享有的权利。 4.2.3 有义务如实、清晰地陈述自己的法律问题或诉求,并配合甲方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 4.2.4 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养老机构的正常秩序。 4.2.5 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承担可能产生的第三方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服务费用与支付 5.1 甲方基于其公益服务或购买服务性质,为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基础法律援助服务,原
7、则上不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 5.2 但是,若乙方在接受甲方服务过程中,确需甲方联系、转介或协助联系外部律师提供有偿法律代理服务,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实际发生的第三方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甲方在收取乙方上述第三方费用时,应提前告知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支付途径,并征得乙方或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费用明细单据。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甲乙双方确认,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将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乙方的个人隐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家庭背景、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法律诉求细节等)。 6.2 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均应严格保守所获知的
8、对方及乙方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披露或用于履行本协议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除非: 6.2.1 该信息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披露的情况; 6.2.2 获得信息方获得乙方的明确书面授权同意; 6.2.3 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需要向提供法律援助的外部机构或律师进行必要的信息传递,且已事先告知乙方并征得其同意。 6.3 保密期限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持续有效。 第七条 责任承担 7.1 若因甲方工作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其在提供法律咨询、文书代书或指导过程中出现明显错误,并因此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应在合理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 若因
9、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导致甲方无法准确判断情况或提供服务失误,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3 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八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8.1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初始有效期为 [例如:一年] 年。期满前 [例如:一个月],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展 [例如:一年] 年,续展次数不限/或最多续展 [数字] 次。 8.2 本协议在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并经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 8.3 乙方离开本养老机构,本
10、协议自动终止。 8.4 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应将为乙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记录(不含涉及个人隐私的保密信息,除非另有约定)按甲方规定进行整理归档,或在乙方要求并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转移。 8.5 协议终止后,关于乙方可能存在的、已由甲方初步介入或指导的法律问题,甲方应尽可能提供转介信息或建议,但不再继续提供本协议范围内的服务。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 10.3 本协议一式 [例如:三] 份,甲方执 [例如:二] 份,乙方执 [例如: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养老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老人签字或捺印): 监护人(如需)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