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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导言.ppt

1、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国际商法导言,国际商法导言国际商法导言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

2、去之,从去,会意。,?说文?,第一页,共33页。,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第二页,共33页。,法的一般理论,1.法、法律、法学的区别,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标准的总和。,法律广义:同“法,狭义: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公布的各种行为标准总和。,法学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学科。,2.法律关系:法律标准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一般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第三页,共33页。,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一、国际商法的概念,二、国际商法的渊源,三、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四、,中国商事法律制度,第四页,

3、共33页。,一、国际商法的概念,1,、,国际商法的含义和内容:,调整市场经济中商事主体在商事交易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商法,又称商事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调整对象,商事主体,商事活动,商事主体,指所有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商事活动,即营利性经营行为。,第五页,共33页。,2.国际商法,调整商事组织内部的各种关系及商事组织之间从事国际商事活动时产生的各种关系(商事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一切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International,政治意义国家与国家之间,地理意义跨越国界,国际商事交易,国际商事组织,主体,主

4、体,主体,主体,公司、企业等,而不是国家,第六页,共33页。,3、国际商法的内容,有关调整国际货物买卖方面的法律标准,如:合同法、商事组织法、买卖法、代理法、产品责任法等,有关国际商事交易方面的法律标准,如:国际技术贸易法、工业产权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融资法、国际工程承包和国际租赁法等,有关处理国际商事争议方面的法律标准,如: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投资仲裁法和各国商事诉讼法等,Notice:本课程侧重介绍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法律制度,第七页,共33页。,国际商法与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指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国际商法属于私法领域,而国际贸易法既包括国家管理商事活动的公法内容,也包

5、括传统商法的私法内容。,包括与贸易有关的其他关系,如运输与保险、国际银行业务、进出口管制等。,国际贸易关系的调整,1、各国调整对外贸易活动的民商法合同法,买卖法,票据法等,2、各国管制对外贸易活动的法律外贸法,海关法,进出口许可法等,3、关于国际贸易的国际标准,第八页,共33页。,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的和一国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流转关系和组织协调与管理关系的原那么、规那么(标准)制度的总和,简单说就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和。,两者都是调整跨国之间商事活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和。主要区别在于调整的主体不同。,第九页,共33页。,国际商法和国内商法,国内商法适用某

6、国内部的商事关系,而不适合调整涉外的商事关系,国际商法那么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第十页,共33页。,二、国际商法的渊源,法的渊源是指法律标准产生的根据、来源及的表现形式。,第十一页,共33页。,1,、国际条约,1国际条约是两国或多国为设定、变更或终止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2国际条约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对缔约国具有法的约束力。,3有关国际商法的国际条约,*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1974年?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条约?、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最主要渊源,第十二页,共33页。,*调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关系的公约:,1924年?海牙规那么?、1968年?维斯

7、比规那么?、1978年?汉堡规那么?,*调整国际航空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1929年?华沙公约?、1955年?海牙议定书?、1961年?瓜达拉哈拉公约?,*调整国际铁路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1890年?国际货约?、1951年?国际货协?,*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合运输的国际条约:,1980年?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调整国际票据关系的国际条约:,1930年、1931年?日内瓦公约?,*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1883年?巴黎公约?、1891年?马德里协定?等,*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条约:,197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仲裁规那么?,第十三页,共33页。,2,、国际惯例,1国际惯例指那些在国

8、际商事活动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并被普遍承受和遵循的,标准国际商事活动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习惯做法。,2国际惯例的效力被各国在立法中予以认可或承受。,我国?民法通那么?第124条规定,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在长期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并为从事特定贸易的商人们所共知的行为规那么。CIF,FOB价格条件,有明确的内容,能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而被有关国家和当事人承受为法律。,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那么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适用某项惯例时,该惯例才产生法律约束力。,一般做法,习惯,惯例,第十四页,共33页。,3国际商事活动中影响较大的国际惯例,国际

9、法协会1932年?华沙牛津规那么?,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那么?,NOTICE:,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的约束力,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某项惯例,该惯例就对其有确定的约束力。,第十五页,共33页。,3、各国国内立法,是指一国为调整国际商事关系所进展的国内立法。重要补充,?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条第2款指出,凡本公约未明确解决的属于本公约范围的问题,应按照本公约所依据的一般原那么来解决,在没有一般原那么的情况下,那么应按照国际私法规定适用的法律来解决。,指有关国家的国内法,,主要指各国的民商法,第十

10、六页,共33页。,三、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所谓法系是指比较法学家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形式上的某些特征,对世界各国法律体系所做的分类。,第十七页,共33页。,一般划分为五大法系:,对世界各国法律制度和国际商法影响最大的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第十八页,共33页。,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是指欧洲大陆大局部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根底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公布的?法国民法典?和1900年公布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这种法律制度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总称。,代表国家:法国、德国,适用范围:比利时、意大利、荷兰、瑞士、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等,还包括拉丁美洲大局部国

11、家,非洲的埃及、刚果、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等国,亚洲的泰国,日本等国。美国的路易斯安娜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一)、,大陆法系,第十九页,共33页。,(1)、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标志。不成认判例的正式效力。,(2)、公法和私法的区分是大陆法系的一个历史传统。,(3)、以理性注意为哲学根底,重视法理研究,强调成文法规。,成文法,即指制定法,是指具有书面形式的,经立法机关依法定程序通过的法律。,公法指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宪法、刑法、行政法、诉讼程序法,私法指处理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民法、商法,1,、大陆法系的特点,第二十页,共33页。,2,、大陆法系的商法特点,1、商事关系和民事关系的主体,客

12、体和内容不一样。2、商法中的一些制度适用于商事关系,不适用民事关系如,破产制度3、商法受习惯法和国际商业惯例影响较大。,第二十一页,共33页。,3、民法与商法的适用规那么,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商法应得到优先适用。,商法未做规定的事项,应适用民法的一般原那么。,商法的效力优先于民法。,4、我国的商法情况,我国立法采用民商合一的体制,以民法通那么作为根本法。,1922年11月?海商法?,1993年12月?公司法?,1995年6月?保险法?,1997年2月?合伙企业法?,作为民法的补充,仍然是特别法。,第二十二页,共33页。,法国商事法,?法国商法典?是近代世界上第一步资产阶级商法典,开创了民商分立的

13、立法先例。,德国商事法,1839年?特门伯格商法草案?,1849年?法兰克福商法草案?,1900年?德国商法典?,?德国民法典?,第二十三页,共33页。,二、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根底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国的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总称。,代表国家:英国,美国,适用范围:英美法国家主要是英国及其过去的殖民地: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印度、巴基斯坦等。美国的路易斯安娜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二、)英美法系,第二十四页,共33页。,1,、英美法系的特点,(1)、判例法是英美法系的一个最显

14、著的特点,(2)、以经历主义为哲学根底,重视判例的作用,强调“法官制定法律。,指与成文法相对的“法官创造的一般法律,指15世纪始于英国,根据“横平公平、合理与正义原那么,为弥补普通法的缺乏而形成的一种判例。,所谓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标准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第二十五页,共33页。,2,、英美法系的商法特点,(1),、英国商事法,英国是传统的判例法国家。,19,世纪以来,英国在公司、合伙、破产、票据及保险等方面出现一系列的商事成文法。,公司制度和票据制度,以成文法为主,而判例仅在解释该成文法时才发生作用。,(2)、美国商

15、事法,法官对成文法有较大的解释权,可以凭以往的判例对成文法进展重新解释。,?统一商法典?除了保持大陆法系的路易斯安那州,其他各州均已通过州立法适用了这部法典。,商法的很多内容并未在?统一商法典?中表达,如公司法、保险法等。,第二十六页,共33页。,两大法系的区别,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法律渊源,强调成文法,强调判例法,法律结构,公法和私法,普通法和衡平法,法官权限,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不仅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代表国家,法、德、日、荷、意、卢、葡、西等,英、美、加、澳、新加坡、巴基斯坦等,第二十七页,共33页。,四、中国商事法律制度,我国商法的范围主要由标准商事主体和商事

16、行为的八种法律标准构成。,第二十八页,共33页。,一、中国商事法律的渊源,1,、制定法,2,、法律解释,3,、判例,判例在法理上和理论上不被认为是法律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第二十九页,共33页。,二、中国司法制度,1、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1最高人民法院,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3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森林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2,、民事商事案件的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三十页,共33页。,完,第三十一页,共33页。,汇报完毕,谢谢大家,!,请各位批评指正,第三十二页,共33页。,内容总结,国际商法导言。政治意义国家与国家之间。1国际条约是两国或多国为设定、变更或终止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在长期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并为从事特定贸易的商人们所共知的行为规那么。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那么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适用某项惯例时,该惯例才产生法律约束力。是指欧洲大陆大局部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根底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公布的。(2)、公法和私法的区分是大陆法系的一个历史传统,第三十三页,共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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