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矿产开采权转让协议甲方(下称“转让方”):甲方姓名/机构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注册地址:甲方住所地/注册地址乙方(下称“受让方”):乙方姓名/机构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注册地址:乙方住所地/注册地址鉴于:1. 甲方依法享有并持有位于矿产所在地的具体矿产的开采权;2. 乙方希望从甲方处取得该开采权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交易事项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位于矿产所在地的具体矿产的开采权向乙方转让。1.2 乙方同意接
2、受上述开采权的转让,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2.1 本次开采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具体金额整。2.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具体天数内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第三条 通知地址3.1 甲方的通知地址为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3.2 乙方的通知地址为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四条 合同生效与解除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4.2 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形下,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不得解除或撤销。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 如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六条 其他约定6.1 本协议任何条款之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6.2 本协议的附件(如果有)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