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汽车租赁合同(CF-202-0303) 出租方(甲方):[汽车租赁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邮箱地址] 承租方(乙方):[个人姓名或公司全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地址:[住址或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邮箱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信息 甲方同意将下列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车牌号码
2、[车牌号] 车辆品牌型号:[品牌] [型号] 车辆颜色:[颜色] 车架号(VIN):[VIN码] 发动机号:[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证书(大绿本)号码:[证书号] 额定载客人数:[人数] 排量:[排量] 能源类型:[类型] 车辆初始里程数:[里程数]公里 车辆状况:[状况描述,如全新、二手等,与交付时照片及清单一致]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25年[起始月]月[起始日]日起至2025年[结束月]月[结束日]日止,共计[天数]天。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 租金标准:本合同车辆租赁费采用[按日/按月]计费方式。每日租金为人民币[金额]元;或每月租金为人民币[金
3、额]元。租赁总金额为人民币[总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 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于[首次支付时间,如合同签订时/每月初]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需将租金支付至甲方以下账户: 开户行:[开户行名称] 户名:[甲方账户名] 账号:[甲方账号] 3. 逾期支付: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应付租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数]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及违约金,已付租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保证金 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大写:[大写金
4、额])。该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 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车辆、结清所有费用后[天数]日内,经甲方检查车辆状况无损坏、无违章、油量符合约定(或加满油)、费用结清,且乙方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 以下情况导致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1) 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 车辆交付时记录的里程数与实际不符,且超出合理误差范围; (3) 车辆返还时,存在非正常磨损、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划痕、内饰污损、部件丢失或损坏)、玻璃单屏损坏等; (4) 车辆返还时,油量低于交付时的标准
5、如低于油箱的[百分比]%),乙方需加满油的费用; (5) 乙方未按时处理或未足额缴纳车辆在使用期间产生的交通违章罚款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6)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车辆转租、转借、出售、用于非法活动、竞赛、营运或载人载货超出车辆核定范围; (7) 乙方未按约定进行车辆保养或造成车辆性能下降; (8) 乙方对车辆造成的其他损失。 4. 保证金扣除金额应等于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油费、违章罚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车辆损坏的价值。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追偿。 第五条 车辆交付与返还 1.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天数]日内,将符
6、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车辆及《车辆交接单》(包含车辆状况、里程数、油量等信息的照片或记录)交付给乙方,交付地点为:[交付地点]。 2. 乙方应在收到车辆及交接单并确认无误后签字验收。 3. 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将车辆返还给甲方,返还地点为:[返还地点]。 4. 车辆返还时,应保持清洁,加满燃油,并确保车辆状况与交付时《车辆交接单》记录相符,里程数增加在合理范围内(超出合理里程数的部分,超出部分租金由乙方承担,具体标准为每日[金额]元),无违章记录或已结清所有费用。 第六条 车辆使用规定 1. 乙方承诺使用本合同项下车辆仅用于乙方的[说明用途,如私人通勤、商务活动等]合法
7、用途,不得用于任何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走私、贩毒、赌博、暴力、色情等。 2. 乙方使用车辆时,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并确保驾驶人员持有合法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驾龄不低于[X]年。 3. 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车辆,定期进行保养,保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保养不及时造成的车辆损坏、性能下降,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自行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燃油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停车费、洗车费、年检费、保险费(如需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等一切费用。 5. 乙方应爱护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拆卸、添加设备或改变车辆原有结
8、构和性能。如需变更车辆登记事项,应由甲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保险与赔偿 1. 甲方已根据法律规定为租赁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乙方要求甲方在交强险基础上,可自行选择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附加保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保额和险种由乙方决定或按甲方建议购买。 2. 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被盗抢、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处理。属于乙方责任范围的,乙方应在保险公司赔付后[天数]日内,向甲方支付保险不足部分或免赔额的赔偿。 3. 因乙方或其允许的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产生的违章罚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乙
9、方自行负责缴纳。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部分费用,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4. 租赁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赔偿金额按照车辆修复费用或重置价值(以较低者为准)确定。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金额]元。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车辆,且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退还乙方已支付但未使用的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3. 若乙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向
10、甲方支付相当于[月数或天数]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或约定具体金额)。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 4. 乙方逾期返还车辆,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每日租金[倍数]倍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天数]日,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违约金及车辆占用费(按每日租金的[倍数]倍计算),同时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因发生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数]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
11、解除合同、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选择: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文件等应送达至本合同首部列明的地址或双方另行书面确认的地址。一方变更联系方式或地址,应提前[天数]日书面通知对方。 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份数]份,甲方执[份数]份,乙方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