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运输合同争议解决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 [日期] 在 [地点] 签署: 甲方:[甲方全称] 注册地址:[甲方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甲方代码] 乙方:[乙方全称] 注册地址:[乙方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乙方代码] (以下分别称“甲方”和“乙方”)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运输服务,双方于 [日期] 签署了《运输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由乙方将位于 [货物起运地] 的 [货物描述] 运输至 [货物目的地]。为有效解决履行主合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适用范
2、围与定义 1.1 本协议适用于因履行主合同(或双方确认的与主合同相关的任何补充协议、备忘录)所引发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 (a) 对主合同条款的解释或履行方面的争议; (b) 因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延迟交付、错发、短少等造成的索赔、反索赔及责任认定; (c) 主合同项下费用结算、支付延迟、利息计算等方面的争议; (d) 主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及其赔偿计算方式的争议; (e) 双方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任何争议。 1.2 本协议所称“货物”指主合同项下约定运输的物品;“承运人”指乙方;“收货人”指主合同中指定的
3、接收货物方;“延迟”指货物实际交付时间超出主合同约定的或法定的最迟交付时间;“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 以下争议不适用本协议约定解决方式:(选择适用或修改,例如:任何一方因个人人身伤害主张的索赔,除非该伤害系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重大过失直接造成;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的争议;本协议本身的效力、解释或无效争议等)。 第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2.1 双方确认,在发生本协议第一条所定义的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双方同意在争议发生后 [例如:三十(30)] 日内,指定授权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尝试达成和解协议。 2.2 若双方在上述期限内通过协商未能解决
4、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仲裁。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至 [选择一项并明确]: (a)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照届时有效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选择城市,如:北京]。仲裁语言为中文。 (b) [某国家/地区] 的 [具体仲裁机构名称],按照该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该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语言为 [例如:英文/中文/双方商定的其他语言]。 (c) [其他明确仲裁机构、地点和语言的选项]。 2.3 双方授权仲裁庭根据其受理案件情况,指定 [单数/双数] 名仲裁员。仲裁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
5、经济或相关专业知识。双方应遵守仲裁庭就仲裁程序作出的所有决定。 2.4 双方同意,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法院提起诉讼或采取任何其他反诉程序来挑战该仲裁裁决的效力,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除外。仲裁裁决的执行,适用裁决作出地及被请求执行地有关法律的规定。 2.5 在仲裁程序进行中,双方同意应继续履行主合同中非争议部分或根据仲裁庭的指示履行相关义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仲裁庭另有裁决。 第三条 适用的法律 3.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免疑义,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 第
6、四条 保密条款 4.1 除非事先获得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其雇员、代理人、顾问,但为履行本协议或因其法律顾问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者除外)披露在本协议订立、履行及通过任何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技术信息、财务数据、客户名单或其他任何非公开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 4.2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应持续有效 [例如:自信息披露之日起五年/永久]。双方应采取不低于保护自身同类保密信息的谨慎程度来保护保密信息,并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3 任何一方基于法律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的,可在
7、披露前书面通知对方,说明披露的原因和范围,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力事先取得对方同意。 4.4 违反本条保密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五条 费用承担 5.1 双方同意,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调解费、差旅费、专家费、保全费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均由各方自行承担。 5.2 若双方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则: (a) 仲裁费/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仲裁员/律师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若双方均有责任,则由双方根据责任大小比例分担。 (b) 除仲裁庭/法院明确指
8、定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胜诉方无权要求败诉方承担其合理的律师费。双方应在合理范围内保存与争议解决相关的费用支出凭证,并在对方要求时予以提供。 5.3 若双方选择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则调解费用由双方按 [例如:均等] 分担,或按调解机构的规定处理。 5.4 本条费用分担约定不适用于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六条 适用与解释 6.1 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事项(即争议解决)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相关约定。 6.2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被视为从本协议中删除,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继续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9、 6.3 对本协议的解释应依据其文字含义,并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若本协议条款有歧义,应首先依据主合同的约定解释;主合同亦无相应约定的,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释。 6.4 本协议中所有日期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日期,所有地点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点,所有货币均指人民币。 第七条 生效与修改 7.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生效时间不晚于主合同生效时间。 7.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补充协议后方能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他 8.1 主合同项下的任何转让,均应视为转让方已获得乙方就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的同意,除非乙方事先书面反对。 8.2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或主合同项下义务,该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终止履行相关义务,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甲方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5年 [日期] 乙方:[乙方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5年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