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互保密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与乙方在业务合作中将涉及双方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商业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保密义务1.1 双方互相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和解除协议后的一定时间内,对从对方获取的、与对方有关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密。1.2 “商业和技术信息”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名单、员工信息、技术数据、专利、商标、版权、商业机密、营销和销售计划等。第二条 使用限制2.1 双方同意仅在达成本协议约定的目的下使用对方提供的商业和技术信息
2、,并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将该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2.2 双方确认该商业和技术信息仅供合作双方在业务合作中使用,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披露或转让给他人。第三条 保密措施3.1 双方在使用和保管商业和技术信息时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以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或损坏。3.2 双方应妥善保管相关文件、电子文档及其他载体,确保未经授权的人员无法接触和获知该商业和技术信息。第四条 泄露责任4.1 如一方发现对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应立即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2 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
3、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用等。第五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具体时间),协议期满后,继续存在商业和技术信息的保密义务。第六条 解除和终止6.1 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_(具体时间)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本协议。6.2 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对商业和技术信息的保密义务,直至信息进入公共领域或经对方同意。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7.2 如发生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8.1 本协议一式两份,分别由甲方和乙方持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中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8.3 本协议内容的解释、补充和修改,均需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