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询信息保密协议一、协议订立的目的与背景1. 为保护咨询信息的机密性和保密性,确保咨询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协议。2. 协议签订人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均为自愿签订本协议,双方确信意思表示真实且无误导性陈述。3. 鉴于双方关系的特殊性,协议中的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定义1. 咨询信息:指由咨询方提供给咨询接受方的一切书面、口头或电子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市场机密、产品设计、技术数据、合同文件、财务数据等。2.保密信息:指在咨询信息中包含的保密、私密、机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三、保密义务1.咨询接受
2、方承诺对从咨询方获得的咨询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2.咨询接受方只能将咨询信息在与本协议相关的业务范围内使用,不得将其用于任何其他目的。3.咨询接受方不得复制、翻译、修改、拷贝、传播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使用咨询信息,除非获得咨询方的书面同意。4.咨询接受方承诺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咨询信息的安全,并防止未经授权的披露、泄露、丢失或滥用。四、信息的保护与返还1.咨询接受方应妥善保管咨询信息,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其安全。2.若发生咨询信息的泄露、丢失或滥用,咨询接受方应立即通知咨询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3.在本协议终止或咨询关系终止后,咨询接受方应立即将咨询方提供的所有咨询信息归还咨询方,并删除所有备份或复制文件。五、协议的终止1.本协议的有效期为【指定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到期后自动终止。2.协议的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或互相同意解除本协议。六、争议解决协议的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则提交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七、其他约定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事项均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2.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文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