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有效保障医院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正常使用,提高救援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患者和装备操作者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1.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急需调用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时(包括呼吸机、除颤仪、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麻醉机、电动吸引器、电动洗胃机、供氧及负压装置、气管插管、血糖仪、微量注射泵、微量输液泵、简易呼吸器等)。
2.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突然发生故障时。
二、职责:负责预案启动后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的调用、外借、运输、维修及协
2、调处理等各项工作。
三、应急处置
1.当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急救亚平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小组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服从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从各科室调配闲置急救及设备。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所在科室,应提供操作技术支持,并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指导、协助各调用科室正确操作使用。各科室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调用本科室未在使用的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
2.夜间及节假日发生事件时,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小组人员到达前由院总值班负责院内调拨。
3.当医院遇到突发重大群体事件而备用急救药品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又无法满足各科室使用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协调向县内其他医
3、院联系借调,并报县卫生行政部门。
4.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使用完毕,调用科室应做好装备的清洁消毒工作,并及时送回装备借出科室,院外借用的装备由医学装备部归还。
5.临床工作中出现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突然故障,装备操作人员及时报告科主任,并通知医学装备部维修人员或总值班。
6.操作人员按程序关闭故障设备,与病人联结的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脱机,并采取紧急替代措施,如简易呼吸器、人工气囊替代呼吸机,除颤监护仪替代心电监护仪,漏斗洗胃替代电动洗胃机,人工吸痰替代电动吸痰等。
7.医学装备部负责维修人员应第一时间到达事发地点进行维修,同时向医学装备部负责人报告设备状况。
8.医
4、学装备部根据故障性质程度,决定是否由其他相关科室调拨装备或院外借用,以保证病人的救治,使装备故障对病人救治造成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9.医务科根据病人的病情安排应急救治专家组成员,参加装备突然故障后的救治,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准备床位、抢救设备及物品,做好接受装备突然故障而转来的病人的各项准备工作。
10.预案结束后,急救药品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小组应对本次预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并根据实践经验对本预案进行补充改进。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
5、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