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一、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蒸汽锅炉管理,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要求锅炉房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责任范围。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对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蒸汽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蒸汽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
2、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二)班长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全面负责领导和调度本班各岗位的工作,对所属锅炉设备负有安全经济运行的责任。 3、班长有权安排本班人员工作。当班长需要离岗时,必须指定一名司炉临时负责。 4、负责领导锅炉设备的开停操作,并炉操作,了解本班锅炉用水的处理和用气负荷情况,每班至少两次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必要时向上一级汇报,并添入运行记录
3、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者,应当加以教育和劝阻;当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当班工作。 6、如遇一般故障,班长负责指挥排除;需停炉时,应先上一级请示后方可进行;当发生严重故障,危及锅炉或人身安全时,应紧急停炉,以防事故扩大。 7、负责本班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提高本班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操作水平。 (三)司炉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接受班长的领导,全面负责本班锅炉开停炉操作和运行中监视和调整,除渣,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加强对锅炉水位、汽压的监
4、视与调整,按时排污,根据锅炉仪表指示数值、煤种和燃烧工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燃烧调整,满足生产用汽,降低煤耗。 4、应对设备加强保养,每班对设备巡视检查不少于两次,当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副司炉交待清楚。 5、有权禁止当班人员违章操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受班长指定后,可临时行使班长职责. 6、在班长领导下,正确处理事故和故障,如需要紧急停炉时,应及时报告给班长或上一级。 巡回检查制度 1. 为了保证蒸汽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 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
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 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 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 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 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7. 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 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 检查蒸汽锅炉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 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 蒸汽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
6、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 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是维修。 3. 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 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 3.3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 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6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7 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4.1 安
7、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 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 4.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蒸汽锅炉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
8、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 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 蒸汽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 蒸汽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 蒸汽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 蒸汽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 蒸汽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4.7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4.8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 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
9、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蒸汽锅炉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1 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1.2 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1.3 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 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5 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
10、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交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接情况介绍。 5.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蒸汽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
11、.蒸汽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T1576-2008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蒸汽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锅炉和蒸发量1t/h以下(含1t/h)卧式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于离
12、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2. 当班人员
13、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蒸汽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7.蒸汽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蒸汽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
14、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
15、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