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创作合作协议协议日期:日期甲方(以下简称甲):甲方姓名/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地址电话:甲方电话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乙方(以下简称乙):乙方姓名/公司名称地址:乙方地址电话:乙方电话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乙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鉴于甲方和乙方拥有一定的音乐创作能力,并愿意通过合作共同创作音乐作品,各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音乐作品指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创作的音乐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曲谱、歌词、声音效果等内容。1.2 合作期限指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双方共同商定。第二条 合作内容2.1 本协议的目的是就合作创作音乐作品达成一致,并约定各
2、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著作权归属等相关事宜。2.2 甲方和乙方应在合作开始前,明确确定创作音乐作品的方向、风格、主题等,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进行确认。2.3 甲方和乙方共同参与创作音乐作品的全部过程,包括创意思路的提供、曲谱的编写、歌词的创作等,并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合作。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3.1 甲方和乙方对创作音乐作品享有平等的合作权利,无论是著作权、表演权还是发表权,均应共同享有。3.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保证创作音乐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3.3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努力将创作音乐作品进行推广和宣传,以提高作品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3.4 甲方和乙方应妥善保
3、管创作过程中涉及的稿件、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并保密相关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第四条 著作权归属4.1 创作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情况,按照双方的商议进行规定。4.2 若甲方和乙方在此协议有效期内,就创作音乐作品进行改编、翻唱、演奏等后续创作或使用,应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并一同分享相关权益。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 如因甲方或乙方的过失,造成他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应由甲方或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6.1 甲方和乙方可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提前或延期解除协议。若提前解除,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6.2 任何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对解除协议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法律法规。7.2 若双方就本协议内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生效与效力8.1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8.2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协议。甲方:(签字) 日期:日期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