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展览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本协议书由以下两方共同签订:甲方:甲方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箱:邮箱。乙方:乙方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箱:邮箱。鉴于,甲方具有丰富的美术展览资源和经验,并拥有相关的展览空间和设施;乙方有合适的艺术作品并愿意参与展览合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本次合作旨在举办一场美术展览,展示乙方艺术作品,提升艺术水平,促进文化交流。第二条 展览内容1. 乙方将提供具有艺术价值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绘画、雕塑、摄影作品等,并提供相应的展览说明、介绍材料等。2.
2、甲方将负责提供合适的展览空间,并组织展览活动,包括搭建展示架、展品陈设、宣传推广等。第三条 展览时间和地点1. 展览时间:展览开始日期至展览结束日期,展览期间双方应确保展品的安全和完整。2. 展览地点:展览地点。第四条 费用和分配1. 展览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金额及分摊比例如下: 甲方承担费用:费用金额,占比占比; 乙方承担费用:费用金额,占比占比;2. 费用支付方式:双方按约定的费用占比承担费用,并在展览开始前支付时间前完成支付。3. 展览期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设备租赁费等。第五条 知识产权1.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艺术作品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
3、法权益。2. 展览期间,甲方有权利在展览现场拍摄、录制,用于宣传、推广等目的。第六条 保密条款双方对本协议及展览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艺术、财务等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第七条 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展览无法继续进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展览无法继续进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力协商解决相关问题。第八条 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九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第十条 协议修改和终止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终止,应通过双方书面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以上为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的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