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22KB ,
资源ID:1249619      下载积分:3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VIP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24961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中美基金会法律差异分析.doc)为本站上传会员【w****g】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中美基金会法律差异分析.doc

1、中美基金会法律差异分析美国国内税收法典在许多关键方面与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存在差异。一、可免税分类法典列明了不同免税组织的目的并做出了分类。这使得立法机关可以在必要时针对某一特定组织做出专门性的立法。同时,慈善组织的创立者和理事也可以在法典认可的范围内选择最适合自身的慈善目的和活动类型。美国在国内税收法典中对于对于公益目的做出列举型定义,我国现有条例中,对基金会成立的目的仅要求是从事不危害国家安全、团结和道德的“公益事业”,未对何为公益事业作细化说明。这样的规定使得立法机关失去了针对特定种类组织进行立法时的便利需要再次做出细化分类和具体说明。事实上,在实践中,除没有促进宗教事业发展这一内容以外,

2、我国对于公益事业的解释同美国在国内税收法典中内容基本一致。条例中设定的可免税标准(即“从事公益事业”)是主观性的,这样就给纳税人和政府留下了解释的空间。我国应当给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一个更加客观具体的定义,这样不仅可以给基金会更多自由能动发展的机会,也会促进更多满足人民各种需要的慈善组织的成立。二、利害关系人交易利害关系人交易方面,条例限制了非公募基金会中近亲属担任理事的数量。同时也禁止理事参加与个人利益有关的表决。最后,它还禁止了理事及近亲属同所在基金会的商业交易。而法典中并未完全禁止此类交易,但规定对损害基金会发展的此类行为征收惩罚性的税收。基金会条例将利益冲突人的概念限于基金会的理事和监事

3、。而美国国内税收法典不仅关注慈善机构的管理层,还关注那些潜在的有影响力的人,如基金会的主要捐赠人。毫无疑问,即使是在美国,慈善机构也必须考虑高额捐赠者的意愿。法典将这种考虑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基金会条例中缺少了对主要捐赠者影响力的考虑,给那些不是基金会理事的富有的捐赠者进行“对等交换式的交易创造了可能性。法典还禁止基金会同基金会理事和重要捐赠者有重大影响力的商业组织进行商业往来。这一点在条例中没有体现。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持有商业组织所有权益的富人数量会不断增长。若不在法规中禁止此类商业组织和与其所有者相关联的慈善基金会之间的交易行为,则很可能给避税行为提供了机会。在现行条例下,一个富有的企业主可以通过捐赠一笔钱设立一个非公募基金会,其中三分之一的理事可以是创始人的近亲,而这三分之一的理事可以从基金会领取工资报酬,基金会的投资收益还可以免税。再者,尽管创始人和他的近亲属会被禁止同基金会进行交易,他们的公司不受此种限制。虽然创始人同基金会的交易受某种程度限制,他仍有两种途径收回他捐出的资金:通过理事工资或是基金会与他的公司进行交易。综上,基金会条例应当扩大“近亲属”的范围,使之还包括捐赠人、理事持有特定比例股份的企业。为了防止滥用税收优惠地位,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关于利益冲突人的规定。这些规定是长期以来针对各种纳税人滥用基金会免税地位的行为精心设计的,非常具有参考价值。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