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承销协议书鉴于,(甲方)为(机构名称),法人代表为(甲方代表),具有合法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乙方)为(机构名称),法人代表为(乙方代表),具有合法民事行为能力;鉴于,甲方与乙方就(证券名称)的承销事宜进行合作,双方希望通过签订本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本协议中的术语定义如下:(1) 证券指(证券名称)及相关衍生品;(2) 承销指甲方协助乙方进行证券的发行和销售;(3) 发行人指已获得发行证券资格的机构或个人;(4) 销售指甲方代表发行人向投资者销售承销的证券;(5)
2、 投资者指购买承销证券的机构或个人。第二条 承销责任与义务2.1 甲方在本协议范围内,按照乙方的委托,为乙方提供证券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和协调发行、销售、推广活动等。2.2 甲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规定,确保证券承销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2.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信息和证券材料,并承担因信息不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引起的一切责任。第三条 代理与报酬3.1 甲方作为乙方的承销代理人,有权代表乙方与投资者签订证券承销协议,并代理乙方办理相关事务。3.2 甲方的报酬将根据规定的承销协议约定,根据承销所得等方式进行确定,并由乙方按约定支付。第四条 保密与违约责任4.1
3、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中所涉及的商业机密、内部资料等进行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4.2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另一方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五条 纠纷解决5.1 本协议的履行与解释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5.2 若因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5.3 协商不成的,可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照仲裁规则进行解决。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6.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天,如甲乙双方另行达成协商,可续签协议。6.3 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在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如因解除协议而产生的争议,依照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解决。附则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甲 方: 乙 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