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学习交流制度 为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向正规、科学、深入的方向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学校每学期要制定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计划,由政教处和教导处轮流主持,利用每周一次的固定时间,与全体老师共同学习交流一些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等。 2、教研组学习活动。各教研组(备课组、学科组)举行周周教学研讨活动,可以是理论学习,也可以讨论学习一些教科研的经验成果等。每次活动教研组长要定内容、定主讲人、定讨论题;也可以根据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探讨。并配合教科研室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3、校内交流。原则上第二学期举行学校教科研工作
2、总结、表彰会和成果交流会,对教科研工作总结的同时,对教师的课题(专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组织交流,让教师在交流活动中互相学习、互相启发、有所认识、不断提高。 4、对外交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科研评比活动。学校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领导、名师来我校举办教科研讲座,通过讲座进行教育新理念的学习、教育新课程改革的介绍、教科研经验的推广等。 5、外出培训。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外出学习培训等活动,要求教师将外出学习内容,学习体会向组内教师传达,以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6、每学期教师要根据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教学实践,撰写教科研论文、教学反思和读书笔记等。撰写科研论文不同层级老师不同要求。一般老师坚
3、持每月写一篇有关教育或文学类的读书笔记或随笔、反思等小文章,每学期不少于4篇。7、网络学习。充分利用学科教研网络平台上的资源进行各种教育教学科研的学习交流活动和专题读书活动,以多种方式和手段丰富教师学习内容。8、鼓励学校教导处、学科组等合作汇编校刊校报等,以便于教师互相学习交流与成果推广。9、学校建立教科研成果归档制度。凡本校的教科研成果材料,如课题结题材料、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获奖课件等原件须及时向教科室申报、登记、归档。一方面学校作为教科研档案保存;另一方面也用于作为奖励的依据。10、学校要建立点名考勤制度。除政治学习遵守请假制度外,参加教研组学习也要遵守请假制度,对无故迟到、缺勤的教师教研
4、(备课、学科)组长做好详细记录,并纳入期末教师勤的考核。 富官庄镇中心校教研室 2014.02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为推进我镇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各校教育教学整体素质和水平,促进全镇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一、异地交流1、全镇中心校所属中小学校教师,凡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在同一学校工作时间较长的原则上都要分批进行交流。交流以县教学名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为主。交流面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小学每年在10%左右,初中在2%-5%。2、教师交流自每学年始执行,交流时间不
5、低于三年。交流前,要与学校确定交流的工作目标,交流期满时进行考核,对未实现交流目标的教师适当延长交流时限。3、编制限额内,教职工在本乡镇范围内流动的,由中心校具体负责,并报县教体局备案。超编学校应通过竞争上岗方式,将富余人员分流到本乡镇缺编以及薄弱学校。4、教职工跨乡镇流动,由县教育局根据编制余缺、学科需求情况,统筹考虑,实行有序流动。5、采取有力措施,鼓励中小学教师从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严格控制教师向城镇学校、优质学校及超编乡镇流动。7、本着人才合理流动的原则,严格控制优秀教师、名师能手、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向县直学校流动。二、轮岗支教进一步推进全镇中
6、小学校教师对口支教工作,采取上挂、下派、轮岗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师交流。轮岗支教重点是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一)范围和对象1、全镇各中小学校、中心校在职在编教师均有支教义务。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身体健康的在职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实行轮岗支教。3、支教期限为1-2年。支教期间,实行顶岗教学。轮岗支教人数:中学每学年安排2-4名,小学每学年安排1-3名。4、支教的范围是我镇教学水平相对薄弱的学校。5、教学水平相对薄弱学校、偏远学校每年可选派1-2名优秀教师到有支教义务的学校挂职或顶岗任教。6、教师轮岗支教派出单位,于每学年开始前,将安排情况上报中心校同意后实施。派出单位编制不
7、足的,由薄弱学校上挂教师跟(顶)岗。7、定期选派中小学校校长到同级学校交流任职,乡镇学校校长到县直学校挂职锻炼,任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二)轮岗支教人员待遇1、支教人员在支教期间,行政、工资关系不变,并享受原单位同职、同岗、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派出单位对支教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其适当的生活补助。受援学校要妥善安排和解决好支教人员的生活问题。2、支教人员表现突出,在评先树优等时给予优先考虑。(三)轮岗支教人员的管理1、轮岗支教人员受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双重管理,以受援单位为主。支教人员每年要提交支教工作总结,由受援学校进行认真评议后,上交派出单位、中心校和县教体局,并进入个人档案。2、中心校将定期
8、对支教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和持续提升全镇中小学校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的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2014年全镇中小学校学习交流制度。 一、指导思想:加强全镇各中小学校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要求,是建设经济强镇、文化大镇、教育重镇的迫切要求,是创建学习型社区的重要载体,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因此,全镇中小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要以更新观念为先导,认识和实践社区教育的新内涵,以学习交流,不断总结经验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发展。 二、具体学习交流制度如下: 1、每学期各中小学校校长学习交流一次,认真学习上级党委和教育部门的指示、
9、决定,坚持全镇学校的办学宗旨要充分体现公益性、群众性、服务性,要把规范育人的工作放在首位。 2、每月各中小学校干部学习交流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交流各自学校开展群众性各项活动的情况。取长补短,相互学习。 3、各中小学校每周有规定的全体教师政治学习时间。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及时事政治。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分析研究。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协商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此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4、每季度定期与名师能手、骨干教师学习交谈、研究讨论教育、教学情况。5、每学期开学前与任课老师学习有关文件。研究教学进度,分析研究学生学习情况,研究教材使用情况。 6、每月召开一次教务主任、班主任、
10、学科班长学习交流会。研究任课老师的教育、教学情况、分析解决学生的学习情况,分析解决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7、每两月召开一次全镇中小学干部教师经验交流会。学习兄弟学校的办学经验,交流各自想法。 富官庄镇中心校教研室 2014.02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
11、、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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