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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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定、公开、执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等小区制度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2
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了解、收集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3
与物业服务人沟通协商物业服务工作,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方面有成效,物业服务质量有提升
4
业主委员会管理共有资金的,每季度1次公布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不管理共有资金的,
2、本项按满分计入总分)
5
业主委员会管理共有资金的,按规定开账户、存资金、答复异议等,没有擅自使用、挪用、侵占共有资金等违法行为(业主委员会不管理共有资金的,本项按满分计入总分)
6
依法依规依约交纳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以及需分摊的相关费用,每半年1次公布业主委员会委员交纳相关费用的情况
7
没有违法建设、占用共用部位等违法行为,没有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等侵害业主共同权益的行为
8
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其近亲属没有在为本物业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
3、
9
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岗位补贴等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支出符合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或者管理规约约定的范围、标准;公布工作经费的预算和结算情况
10
没有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
11
应当组织业主大会会议的及时组织召开;
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选聘物业服务人、使用共有资金等,业主委员会没有擅自决定
12
按规定做好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公示、召开后公示和公告、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没有在、投票监票、计票过程中弄虚作假
13
执行业主大
4、会会议的合法决定
14
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涉及相关业主、租户的,邀请相关代表参会;
没有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作出的决定没有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并及时通告全体业主
15
业主委员会没有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没有泄露业主资料或者将业主资料用于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16
加强党建引领,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为业主办实事好事
17
督促业主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议事规则,调处小区矛盾纠纷
18
按规定刻制、使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印章
19
将履责期间产生的文件资料、会计资料造册、归档,妥善保管,向小区业主提供查询服务
20
向小区业主公告业主委员会履责情况;
应当审计的及时开展审计;
业主反映业主委员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