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租赁合同解除协议2025
甲方(出租方):[车主/租赁公司法定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乙方(承租方):[承租人法定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鉴于甲方是车牌号为[车牌号]、品牌型号为[品牌型号]的汽车(以下简称“该车辆”)的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权人,乙方有意向承租该车辆。
甲乙双方于[签订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汽车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上述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自[起租日期]至[止租日期]。
现因[解除原因,例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达[天数]天 / 乙方故意损坏车辆 /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原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解除日期]起,原合同正式解除。自原合同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享有对该车辆的使用权,甲方不再承担对该车辆的租赁义务。
第二条 车辆返还
1. 乙方应于[返还日期]前,将该车交付给甲方,返还地点为[地点]。
2. 乙方返还车辆时,应确保该车辆的状况符合原合同第二条第[条款编号]款约定的归还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外观完好、内部设施齐全无损坏、油量不少于[百分比]
3、或具体升数)、行驶里程数不超过[里程数]公里(以车辆里程表显示为准)、车辆无未处理的违章记录及债务。
3. 甲方应在收到车辆后[天数]日内,对车辆进行验收。若车辆状况符合约定,甲方应向乙方出具《车辆验收单》;若车辆状况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天数]内完成修复或赔偿,直至车辆状况符合约定。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 租金结算:原合同项下自[起租日期]至[解除日期]的租金,按照原合同第[条款编号]款约定的计算方式结算。结算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乙方应于[支付日期]前支付给甲方。
2. 押金/保证金处理:原合同项下乙方支付的押金/保证金为人民币[金额]元。扣除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车辆
4、损坏维修费人民币[金额]元、违约金人民币[金额]元(如有)后,剩余押金/保证金人民币[金额]元,甲方应于[支付日期]前无息退还给乙方。
3. 其他费用:乙方应承担的过路费、停车费等杂费共计人民币[金额]元,于[支付日期]前支付给甲方。
4. 保险费用:原合同项下的车辆保险自[保险起始日期]至[保险终止日期]有效。乙方应负责支付原合同项下约定由其承担的保险费用人民币[金额]元,于[支付日期]前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车辆保险
1. 乙方应确保在原合同项下车辆保险有效期内,该车辆始终处于保险覆盖范围内。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保险期间中断或发生保险事故,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
5、求乙方立即恢复保险或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
1. 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或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的车辆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2. 乙方应按照车辆制造商的建议保养周期和要求,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因乙方未按时保养导致的车辆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日期返还车辆,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金额]元的违约金,直至车辆返还之日止。逾期超过[天数]日,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原合同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日期支付租金、押金/保证金或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百分比]%的违约金。
3.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日期接收车辆,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金额]元的违约金,直至车辆接收之日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生效与份数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数]份,甲方执[份数]份,乙方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