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视制作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鉴于甲方是一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良好信誉的影视制作公司,乙方希望委托甲方进行影视制作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内容1.1 甲方将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指示,完成指定的影视制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1.2 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剧本撰写与改编- 拍摄和制作影视作品- 后期制作和特效处理- 影视宣传与推广等二、付款方式2.1 乙方同意按照协商后的合理价格支付项目服务费用。2.2 付款方式为:(详细列明付款方式,如预付款、阶段性付款等)三、知识产权3.1 项目中产生的著作权(包括
2、但不限于剧本、影视作品、音频、视频等)归属甲方所有。3.2 甲方有权将项目中的著作权进行合理利用,包括但不限于改编、发行、传播等。3.3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转让属于甲方的著作权。四、保密条款4.1 双方同意对协议书及项目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4.2 甲方和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协议书中约定的保密信息,防止泄露。五、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项目,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补偿乙方的损失。5.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项目费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约定事项7.1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指定的地址。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