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商业秘密保护合同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签署: 甲方:[委托方公司全称] 法定地址:[委托方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务] 乙方:[受托方公司全称或个人姓名] 法定地址/住址:[受托方公司法定地址或个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如为公司) 职务:[职务](如为公司) (以下称“甲方”和“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并控制特定的商业秘密,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或履行约定的合作时,接触、使用并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2、 1.1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 技术信息:如配方、工艺流程、设计图纸、技术诀窍(Know-how)、实验数据、计算机程序源代码及目标代码、技术规格、原型模型等; (b) 经营信息:如客户名单、货源情报、营销策略、管理诀窍、财务数据、成本数据、定价政策、采购渠道、未公开的营销计划、商业模式等; (c) 其他:由甲方明确标识为保密或能够合理预期应作为保密处理的信息,以及上述信息的组合。 1.2 “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中定义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包含或披露商业秘密的文件、
3、数据、资料、样品、设备、载体及其复制件。 1.3 “保密义务”是指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而应承担的保密责任。 1.4 “合理措施”是指乙方在现有技术和商业实践中,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所应采取的谨慎和合理的关注、组织和防护措施。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 乙方同意并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终止后[选择一项:固定年限,例如 五年 / 永久],对于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接触、知悉或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口头、书面、电子、观察等方式),均应严格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a) 仅将保密信息用于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b) 采取不低于保护自身同等重要性保密信息的合理措施,保护保密信息的安全,防止任何非授权第三方接触、获取、使用或泄露保密信息; (c) 限制接触保密信息的员工范围,仅授权确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员工接触,并对该等员工承担与本协议相同的保密义务,并确保该等员工遵守本协议; (d) 对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样品等进行清晰标识“保密”或类似字样; (e)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i) 依据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要求披露,且乙方已事先采取合理措施通知甲方或设法避免披露; (ii) 乙
5、方能够证明该第三方已明确承担与乙方同等的保密义务,且仅为了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iii) 乙方在披露前已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f) 妥善保管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并在本协议终止或甲方要求时,立即停止使用所有保密信息,并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样品、数据、载体及其任何复制件、摘要等全部返还给甲方,或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予以销毁,并提交书面确认; (g)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仍需继续履行对在终止或解除前已获取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 2.2 乙方同意,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任何不正当的复制、逆向工程、修改、分析或试图推导出商业秘密的内容。
6、 第三条 使用范围与限制 3.1 乙方仅有权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具体服务内容或合作项目名称]范围内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2 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任何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目的,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为乙方自身或任何第三方设计、开发、制造、销售、许可或转让任何可能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产品、服务或技术。 3.3 乙方使用保密信息所产生的任何成果、发明、设计、报告等(以下简称“成果”),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保护该等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 返还或销毁 4.1 除本协议第二条2.1(f)款规定外,本协议终止、解除、
7、甲方提前终止合作,或乙方破产、清算、解散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所有保密信息,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具体时间,例如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样品、数据、载体及其任何复制件、摘要等全部返还给甲方,或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予以销毁,并提交书面确认,确认已完全履行返还或销毁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保密义务,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利益损失、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若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难以计算或无法弥补的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低于[具体金额或计算方法,例如人民币一百万元
8、]的违约金。 5.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关于成果归属或其他知识产权安排的约定,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选择一项:请填写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名称,例如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请填写城市名称]。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或选择诉讼: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
9、管辖 7.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7.2 本协议各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受其约束。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8.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后方能生效。 8.3 本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有效。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本协议在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乙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仍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保密义务。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构成
10、双方就商业秘密保护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9.2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等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9.3 本协议的通知应发送至本协议首页载明的地址或双方后续书面通知变更的地址。 9.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 若一方为个人,则该个人及其任何继承人、财产继承人应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9.6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影响协议内容的解释。 第十条 竞业限制(可选条款,如适用) 10.1 [适用于乙方为员工或独立顾问的情况] 若乙方为
11、[甲方/乙方]的员工或独立顾问,且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接触、知悉了甲方的核心商业秘密,则自乙方与[甲方/乙方]劳动关系终止或服务关系终止之日起[具体年限,例如二年内],在[具体地域范围,例如甲方经营场所所在地及辐射范围]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选择: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亦不得直接或间接为甲方[选择:现有或潜在]的客户提供[选择: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加入与甲方存在[选择: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10.2 [如适用] 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间,[甲方/乙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金额为[具体金额或计算方法],支付方式为[具体方式]。 10.3 [如适用] 乙方违反本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向[甲方/乙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并赔偿由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司全称]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个人姓名/公司全称] (如为公司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