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协议(热计量计费)2025最新版 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协议(热计量计费)2025版 第一条 合同双方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名称:[供热企业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供热企业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供热企业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供热企业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热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签约方(以下简称“用户”): 姓名/名称:[用户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户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常住地址/房屋地址:[用户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用户联系电话] 第二条 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
2、供方根据用户需求,在约定的供热期内,采用热计量方式进行供暖服务。 第三条 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自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止,共计 ______ 天/月。 第四条 供热区域与方式 1. 供方保证用户房屋位于供热服务区域内。 2. 本合同项下的供热方式为热计量计费方式。供方在用户室内安装的热计量装置(热量表)品牌/型号为:[热量表品牌或型号],安装单位为:[安装单位名称],安装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该装置经双方确认合格并投入使用。 3. 热计量数据采集方式为
3、[远程自动采集/现场手动抄表等]。供方负责按约定方式采集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条 热价与费用 1. 热价标准: * 基础热价:人民币 ______ 元/(平方米·月)(如适用)。 * 计量热价:按实际计量热量(单位:kWh 或双方约定的等效热量单位)乘以人民币 ______ 元/kWh 计算。 * 总热价 = 基础热价(如适用)+ 计量热价。 * 本合同约定的热价暂执行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的价格标准。如遇政府调整价格,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 费用结算: * 计费周期
4、[按月/按季/按供热期] 结算。 * 供方于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 ______ 日内,向用户提供热费账单。 * 用户应于收到账单后 ______ 日内,按照账单所示金额向供方支付热费。 3.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户名 ______,开户行 ______,账号 ______。 * 网上支付:通过 [具体支付平台名称] 等渠道支付。 * 自助终端支付:在 [具体终端位置] 进行支付。 * 其他:[其他约定方式]。 4. 逾期付款: * 用户逾期支付热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__
5、‰ 向供方支付滞纳金。 * 逾期超过 ______ 日,供方有权暂停供热,直至用户付清全部热费及滞纳金。 第六条 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管理 1. 用户室内分户计量装置及连接的室内管道、采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散热器、地暖盘管、温控器等)为用户自有财产,其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和维修由用户负责。 2. 因用户室内设施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供暖或热计量数据失准的,维修费用由用户承担。用户应配合供方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3. 用户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遮挡、干扰室内供热设施及热计量装置,不得进行盗热、改变热用途等行为。如确需改动,须事先征得供方同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6、 4. 供方负责室外供热管道及建筑物共用供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 室温标准与供热保障 1. 在正常用热条件下,供方应保证用户室内主要房间温度不低于 ______ 摄氏度(具体标准可参照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并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测温方式按 ______ 规定执行。 2. 用户可向供方查询室内温度情况。如对室温持续不达标有异议,双方可共同进行现场测温。经确认属供方责任导致室温不达标的,供方应采取措施改善;或根据合同约定/国家相关规定,用户可要求扣减相应热费。 3. 因不可抗力或用户原因(如长期关闭门窗)等非供方原因导致的室温不达标,供方不承担
7、赔偿责任。 4. 供方应确保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如因供方原因导致供热中断时间超过 ______ 小时/天,或造成用户室内温度显著低于约定标准,用户有权要求供方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根据情况要求扣减热费或退还部分热费。 第八条 维护与报修 1. 用户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故障或热计量装置问题的,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通知后,应在 ______ 小时内响应,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维修。 2. 供方维修人员进入用户室内进行维修时,用户应予以配合。所需费用(如适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
8、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供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约定需缴纳首期热费方生效的,则自首期热费缴纳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 ______ 个月热费的标准作为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双方
9、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为主要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 ______ 日书面通知对方。按上述地址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文件等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用户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供方(盖章): [供热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用户(签字/盖章): 个人用户: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单位用户(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